广西律师行业深耕东盟市场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立足区位优势加速织密跨境法律服务网络

近年来,广西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连的省区,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涉外经贸的蓬勃发展催生了专业化、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广西律师行业立足区位优势,紧扣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走出一条独具广西特色的实践道路。目前,广西12家律所在6个东盟国家设立多家分支机构,越南维益律师事务所在南宁设立代表处,这也是越南律所在华首个机构。4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越南、新加坡等东盟国家2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张覆盖东盟的跨境法律服务网络加速织密。打造区域专业服务品牌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是广西律所“走出去”的先行者。2017年7月19日,该所河内分所获得越南司法部颁发的《外国律师执业组织分支机构设立许可证》,成为广西首家在海外设立的律师服务机构。目前,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河内分所已组建10余人专业团队,其中3名中国律师持有越南司法部颁发的外国律师越南执业资格,同时聘请了越南籍律师及投资顾问。“我们与越南本地知名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可为企业来越南投资提供调研评估、投资咨询、市场准入、公司设立、商务配套、财务税收、劳资管理、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等‘一站式’服务。”广西维冠律师事务所主任苏日好介绍。2018年9月,广东华商(柳州)律师事务所投资设立的中国老挝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中国老挝法律服务中心性质属于老挝法律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在东盟的华商群体及中资企业提供专业、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此后,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在境外设立联络处或办事处。破解跨境法律服务痛点深耕东盟市场,广西律师事务所经历了从“走出去”到“守得住”的艰难跨越。“案源不足、律师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业务拓展困难等是我们拓展境外业务遇到的主要问题。”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沈钰琦介绍,该所于2019年9月18日经柬埔寨商业部批准成立MILD&YOUNG投资有限公司,由于语言、文化差异等,如何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是一个难点。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开设思贝律师事务所(泰国)有限公司,该所主任阮子文介绍:“律所持续整合泰国华人资源,优化团队建设,拓展境外市场要坚持长期主义,只有长期主义才能让境外分支机构真正为总所赋能。”2020年,广西万益(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在新加坡获准注册,2021年,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马来西亚)办公室在马来西亚注册设立。为了提高中国律所在东盟市场的专业能力和水平,2025年9月11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与东盟法律联盟共同主办的2025东盟法律联盟年会在广西南宁顺利举办,会聚了240余名来自中国、英国、西班牙、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等国家的政府机关、工商界及法律界代表,共同探讨区域法律协作与经济发展新路径。“我们通过与东盟法律联盟及该联盟中来自东盟各成员国的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连年参加东盟法律联盟年会、自治区经贸团赴东盟考察活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与外国同行增进了解和互信,共同为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潘海清介绍。面对不同法域的法律差异、跨境沟通的文化隔阂、司法程序的地域壁垒,广西律师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整合境内外资源,以专业智慧破解涉外法律服务的痛点难点,涌现出一大批经典服务案例。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为某公司开拓南亚市场提供服务。律师团队跳出传统合同审查模式,设计“三方协议、分段管控、本地化衔接”方案,完成境外资信调查与法律梳理,精准拟定仲裁、法律适用等合同条款,全程参与跨境谈判并出具后续履行提示,保障企业涉外业务平稳运行,打造民企“出海”风控范本。立足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广西律师行业深耕东盟法律服务市场,聚焦国际工程承包、跨境股权划转、境外矿产投资等领域,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广西律师正从被动的合同审查、纠纷代理,转向主动的风险防控、架构设计,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广西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表示。全面夯实行业发展根基涉外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的赋能。平台建设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以及广西自贸区南宁、钦州港、崇左三大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相继落地,广西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涉外法律服务矩阵,为律师行业提供优质资源支撑。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指导广西律师协会首次举办面向东盟涉外法律服务展览会,组织百名律师与36家法律服务机构参展,以“展会+法律服务”模式集中展示广西涉外法律服务成果,为东博会客商及观众提供现场法律支持。人才培养是广西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庆丽认为,东盟法律服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跨境金融、互市贸易、跨境劳务等诸多领域,在法律服务类型中属于“高、精、专”范围,要求律师具备全球视野,精通法律、经济、外语。此类复合型人才培养难度大、周期长,既要精通国内外法律,又要语言流利、理解多元文化,目前该类人才稀缺,制约了涉外业务拓展。多年来,自治区司法厅积极探索“协会+高校”融合培养模式,指导广西律师协会与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共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基地”,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累计联合举办3期涉外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2期涉外律师人才训练营,培训律师570人次,全区51家律师事务所联合高校共建“实践教育基地”“人才培养基地”85个,为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持续输送专业人才。2025年,自治区司法厅首次举办中越律师同堂培训,41名中国律师与16名越南律师共研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法律风险,搭建起中越律师实务交流协作的重要桥梁;近两年来,累计选送15名律师参加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实战轮训,14名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51名律师参加广西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广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梁和民表示,广西律师行业将继续立足区位优势,深化与东盟国家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持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以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护航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广西律师力量。【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17 13:51:5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的重要部署,重视以调促和、以调息诉、以调止争,积极将中华传统文化“和合”理念融入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全过程、各环节。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涵盖跨境投资、股权转让、买卖合同、船舶经营管理、海难救助、涉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等多个领域,涉及韩国、意大利、丹麦、也门、葡萄牙等国家的当事人,集中展现人民法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和文化”,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与司法担当。本批典型案例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和合”理念贯穿始终,以定分止争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合”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精髓,蕴含着和谐共生、合作共赢、包容共济的深刻内涵。人民法院秉持“和合”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引导互利共赢,推动定分止争,以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东方调解经验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注入新动能。案例一是一起涉及中韩两国股东、董事等出资纠纷案,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分析双方争议产生的根源,全面厘清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依托巡回审判机制高效解纷,“一揽子”化解近十年的跨国合作纠纷,实现“一案结、多案消”,推动涉外商事争议实质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案例二是双方当事人均为意大利公民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外国当事人一致选择中国法院管辖、适用中国法律审理。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精准释明”定分,以“动态协调”止争,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外国当事人感受到中国司法的智慧与温度,有力提升我国涉外司法的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二是专业引领调解实践,寻求国际商事纠纷的“最优解”。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往往需要涉外法官在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外国法律,依托专业鉴定厘清事实,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的前提下,找到定分止争的“最优解”。案例三是一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福建某企业因供应500吨秘鲁粗鱼油存在质量问题,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裁决其须向丹麦某公司进行赔偿。人民法院精准适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查明英国仲裁法,积极推动双方从“强制执行”走向“握手言和”。案例四是一起涉也门买卖合同纠纷案,人民法院创新推行“促、评、鉴”并行、“双调解”融合工作机制,以司法鉴定固定专业事实,由也门籍调解员促进沟通弥合差异、中国籍调解员评估风险形成合理预期,在兼顾公平与效率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完毕,为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三是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和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数智化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海事案件涉航运、跨海域的特殊性,海事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海上调解方式,跑出海上解纷“加速度”。案例五是一起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海事法院秉持“数据快传送、船舶少滞留”理念,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即“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以下简称“一张网”)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并通过移动办公系统终端迅速作出解扣裁定,在成功调解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了扣船对航运经营的影响。24小时内完成联动扣押、异地登轮、双方和解、解除保全等一系列程序,高效圆满化解4000余万元的涉外复杂海事纠纷,创下涉外海事纠纷高效化解新纪录。案例六是一起涉外海难救助纠纷案,关系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秩序。海事法院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海事部门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提供双语服务破除沟通壁垒;运用“一网一库”数字司法资源,精准厘清案件法律争点,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葡萄牙籍船方一次性支付救助费用,纠纷得以快速实质化解,有力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助力中外企业摆脱羁绊“向前走”,“一揽子”化解跨境交叉持股纠纷——韩国某健康产业集团与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何某某、上海某医疗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案案例二:意大利当事人合意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法院“精准释明+动态协调”高效化解股权纠纷——意大利籍马某父女与卢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案例三:精准查明域外法律,实现仲裁与调解的有机衔接——丹麦某公司与福建某企业申请承认与执行国际行业协会仲裁裁决案案例四:“促、评、鉴”并行,“双调解”巧解跨国商事纠纷——也门籍商人哈某与广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五:善用“一张网”系统,两院联动24小时巧解涉外海事纠纷——叶某与陈某、香港某公司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案例六: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凝聚合力,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枢纽建设——中国某救助打捞公司与葡萄牙籍某公司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案例一助力中外企业摆脱羁绊“向前走”,“一揽子”化解跨境交叉持股纠纷——韩国某健康产业集团与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何某某、上海某医疗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案【基本案情】韩国某健康产业集团与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2016年签订投资合同,约定在我国国内设立子公司布局医美产业。合作过程中,韩国某健康产业集团根据股东知情权诉讼掌握的材料,主张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抽逃出资,起诉要求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关联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等返还抽逃出资并赔偿损失人民币3.1亿元。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抗辩称案涉交易系企业间正常经营往来,不构成抽逃出资。根据投资合同,中国某健康投资公司与韩国某健康产业集团存在交叉持股、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等复杂合资架构,并在“蜜月期”内开展了部分合作,后因经营理念存在分歧,各方发生激烈矛盾,合作陷入停滞,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各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分别在中、韩两国启动委托经营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出资返还纠纷等多起诉讼和仲裁程序。【调解方法及结果】针对本案法律关系复杂、关联案件多、争议标的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发挥专业化、多元化解纷优势,实现纠纷“一揽子”解决。一是精准把握诉求,为调解奠定基础。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能,合议庭赴上海公开开庭审理,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旁听庭审,专家辅助人员出庭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精准洞悉各方当事人均不愿继续深陷无休止的诉讼泥潭、无谓消耗投资经营成本的心理,及时进行释法析理,分析存在的风险及未来可能引发的纠纷,获得中外当事人认可,为以调解方式化解本案所涉系列纠纷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坚持平等保护,凝聚共识推进调解。充分尊重各方主体意愿,不偏不倚开展沟通协调与耐心疏导工作。为促成各方调解,合议庭多次赴巡回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持续电话沟通最新进展,全力寻找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逐步达成调解共识。三是细化协议内容,助推纠纷实质化解。为了让调解方案落地落实,合议庭反复与当事人沟通方案细节,就不违反中韩两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解决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汇率差额等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磋商,最终形成“以恢复原状为原则,解除跨境交叉持股关系”的调解方案。各方因开展合作曾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基本交易条款约定、股东协议、投资合同等七项协议全部解除,当事人之间正在准备的其他对抗性诉讼也得以消融,当事人之间近十年的跨国商事纠纷圆满划上句号。【典型意义】本案系中韩两国企业跨境交叉持股合作模式产生争议导致的诉讼案件,所涉交易结构复杂,个案的处理结果与整体纠纷化解密切相关。人民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践行“互信共赢、和合共济”理念,帮助各方厘清争议实质,依托巡回审判机制,发挥调解实质解纷作用,“一揽子”解决各方近十年的跨国合作纠纷,真正实现“一案结、多案消”,彰显调解在国际争端解决中的独特价值,向国际社会展现中国法治文化的包容与智慧,赢得中外当事人的赞誉。案例二意大利当事人合意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法院“精准释明+动态协调”高效化解股权纠纷——意大利籍马某父女与卢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基本案情】某餐饮公司系注册于江苏省苏州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为意大利籍公民马某父女二人,注册资本5万欧元,认缴出资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2022年6月,马某父女与另一意大利籍公民卢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50万元价格转让该餐饮公司全部股权,另约定争议由苏州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卢某实际经营后发现原股东未实缴出资,遂自行补足出资,并以此为由拒付股权转让款。马某父女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卢某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万元及违约金;卢某提起反诉,要求马某父女返还出资款。一审判决支持马某父女的诉讼请求,驳回卢某的反诉请求。卢某不服,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调解方法及结果】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以定分止争为目标,有效运用“精准释明+动态协调”的调解模式,推动纠纷便捷高效实质性化解。一是尊重意思自治,稳定解纷预期。合议庭充分尊重外籍当事人合意适用中国法律的约定,严格依据我国民法典、公司法中的具体规则厘清法律关系,以专业、中立、公正的司法态度稳定当事人纠纷解决预期。二是精准锚定争点,引导理性判断。合议庭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并进行精准释明。一方面,向马某父女释明其在转让股权时未如实披露出资瑕疵可能导致股权转让对价的调整;另一方面,向卢某释明即使抵销成立,抵销之后剩余未付款仍应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在此基础上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逐步缩小利益分歧。三是坚持动态协调,凝聚和解共识。在精准释明基础上,合议庭通过多轮沟通,积极搭建协商平台,促成金额合理、期限可行的调解方案,由卢某分期向马某父女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8万元。调解协议签署当日,卢某当场支付首期款项,纠纷得以实质化解。【典型意义】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意大利籍公民,其共同约定由中国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充分体现了对中国法治环境、司法公信力的信任。人民法院在涉外商事审判中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精准释明”定分,以“动态协调”止争,促成可落地、可履行的调解方案,外籍当事人赠送锦旗表达对中国法院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健全和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方案。案例三精准查明域外法律,实现仲裁与调解的有机衔接——丹麦某公司与福建某企业申请承认与执行国际行业协会仲裁裁决案【基本案情】2019年,丹麦某公司与福建某企业签订协议,约定由福建某企业向丹麦某公司供应500吨秘鲁粗鱼油。后因福建某企业无法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货物,遂将丹麦某公司已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2020年,丹麦某公司以福建某企业未能履行合同为由,向合同约定的国际油、油籽和油脂协会(FOSFA)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福建某企业赔偿货物差价及利息等损失。2023年3月,该协会在英国伦敦裁决福建某企业需向丹麦某公司支付41.95万美元的违约损害赔偿金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裁决费用。由于福建某企业未履行裁决义务,2024年6月,丹麦某公司依据《纽约公约》,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调解方法及结果】福建某企业与丹麦某公司已有多年合作基础,双方经贸往来顺畅。此次纠纷不仅使双方面临合作终止的困局,福建某企业也因此被列入FOSFA失信名单,严重影响其发展海外市场。为化解困境,人民法院精准查明外国法律,准确适用国际公约,巧融“东方智慧”,多维发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是以“专业”立信,精准查明并适用英国法。本案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需适用《纽约公约》及仲裁地英国的法律,判断仲裁程序是否合法、仲裁裁决应否承认与执行。为此,当事人委托英国法律专家就英国《1996年仲裁法》、FOSFA仲裁规则出具法律意见书。合议庭为准确理解与适用域外法律,线上咨询外国法律专家意见,明晰仲裁程序的合法性问题。二是以“便捷”促通,线上联动消弭跨境法律认知壁垒。合议庭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中国、丹麦双方当事人经由云端庭审,同步深入解读FOSFA仲裁规则与《纽约公约》的衔接要点,消除跨境法律认知差距,为推进调解打下基础。三是以“共赢”息争,架起从对抗走向合作的桥梁。合议庭向丹麦某公司充分释明“承认裁决≠强制对抗”的司法导向,积极传递福建某企业的切实履约诚意。丹麦某公司被中国法院的专业精神与福建某企业的真诚态度所打动,同意将赔偿金额从41万余美元降至28万余美元,福建某企业当即全额支付和解款项,丹麦某公司向人民法院撤回申请,福建某企业从FOSFA“失信公告”名单移除,双方合作关系得以修复。【典型意义】本案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人民法院秉持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从“程序审查者”到“纠纷终结者”的身份转变,主动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不仅助力国内民营企业修复国际商誉、轻装上阵,也高效保障外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共赢。人民法院以“承认促调解”思路,促使当事人从“强制执行”走向“握手言和”,以合作代替对抗,最终实现双赢共赢良好效果。本案将东方调解智慧与西方仲裁规则创造性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纠纷解决中国方案,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提供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利于维护良性商业关系的新路径,助力我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案例四“促、评、鉴”并行,“双调解”巧解跨国商事纠纷——也门籍商人哈某与广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2022年6月,也门籍商人哈某向广州某公司订购一台总价25余万美元、重达30吨的实心管式制冰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压缩机、电磁阀、膨胀阀等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以及制冰规格、产能、能耗等核心技术参数。设备生产完成后,哈某在验收环节发现部分部件品牌型号、设备运行参数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随即拒绝收货并提出退款要求;广州某公司则认为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哈某继续履行付款与提货义务,双方就此产生激烈争议。哈某向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涉案买卖合同,判令广州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支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广州某公司提起反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判令哈某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调解方法及结果】本案系涉也门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跨境交易、专业技术认定、中外双方法律认知差异等多重障碍,矛盾化解难度较大。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立足案件实际,构建“促、评、鉴”三位一体解纷模式,引入“双调解”机制,以专业司法赋能纠纷化解。一是以“鉴”明事实,夯实调解基础。针对制冰机部件规格、技术参数等专业问题,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权威鉴定意见,并组织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询问,充分保障双方质证权利。以中立专业意见固定事实、明晰是非,消除当事人因事实认知差异产生的对立情绪,为调解工作创造基础。二是以“促”通理念,破除跨境沟通障碍。选派熟悉中国和也门两国国情、长期从事外贸生意的也门籍调解员,以阿拉伯语开展沟通,向也门籍当事人细致阐释中国司法程序与调解规则,消除其对纠纷解决机制的认知偏差与信任顾虑。三是以“评”定利弊,引导当事人理性调解。运用评估式调解,由中方调解员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与交易惯例,精准测算不同解纷路径下的诉讼成本、履约风险与实际损失,形成专业评估意见,帮助双方当事人全面权衡利弊、合理调整预期,从对抗式争执转向合作式协商。在中外调解员联动协作下,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多次磋商,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次日全面主动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实质化解,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典型意义】本案创新推行“促、评、鉴”并行、“双调解”融合工作机制,以鉴定明事实、以促进通理念、以评估定利弊,有效破解涉外商事纠纷中语言不通、文化差异、事实认定难、预期差距大等突出问题,在尊重国际商事交易习惯与中外当事人合法诉求的基础上,实现专业判断、文化沟通、司法保障有机统一。该案充分展现涉外商事司法的专业性、开放性与实效性,有力提升境外主体对中国司法的信任度与认可度,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案例五善用“一张网”系统,两院联动24小时巧解涉外海事纠纷——叶某与陈某、香港某公司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叶某与陈某约定,以香港某公司名义向意大利某公司购买一艘15万吨级外籍油轮用于经营。因陈某实际控制该船,拒绝向叶某披露船舶下落及经营情况,且拒绝清算,叶某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请求返还投资款人民币4000余万元,并申请法院立即扣押涉案外轮。厦门海事法院经审查发现,涉案外轮正在青岛某码头卸货,一旦该船卸货完毕离港、驶出中国海域,案件后续审理及执行将面临重大障碍。为此,厦门海事法院快速启动审查程序,依法作出准予扣押船舶裁定,线上联动青岛海事法院及海事、边检等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跨域扣船和案件调解工作。【调解方法及结果】本案涉案金额大、涉外因素复杂,且外籍船舶进港卸货时间短,扣船难度大,若因扣押滞留将产生高昂滞期成本,极大影响案件实质化解。厦门海事法院以“调解为先、扣船为辅”解纷思路,24小时内联动青岛海事法院完成“扣押—调解—解扣”,创下中国海事法院涉外海事纠纷高效化解新纪录。一是跨域联动、多部门协同,跑出扣押“加速度”。为实现船舶离港前完成扣押,厦门海事法院第一时间联络青岛海事法院,开展跨域司法协作,通过线上通报案情及扣船需求。两地海事法院迅速达成联动扣押共识,同步协调青岛港区边检、海事、码头等单位,提前办理危险品作业登轮手续,联合开辟扣押“绿色通道”,在卸货作业间隙完成登轮扣押。二是双线并行、背靠背调解,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实行“异地扣船”与“远程调解”双线协同推进,合议庭精准运用“背靠背”调解思路,分别与身处厦门、福州两地的当事人进行多轮电话、视频沟通,深入分析双方在经营管理责任、费用承担等核心争议上的利益关切与风险敞口。通过分头疏导、动态传递信息,双方从激烈对抗转向理性协商。三是智慧赋能、“一张网”传送,实现解扣“零滞航”。合议庭组织双方就还款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逐项敲定,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为避免船舶滞港将产生高额费用,厦门海事法院通过“一张网”现场制作、在线签发解除扣押裁定书,并通过办案系统同步推送至青岛海事法院及港区边检、海事等单位,全程无纸化流转、分钟级送达。最终,巨轮得以自由离港,船期未因本案导致延误。扣船期间,合议庭向外籍船员耐心释明扣押依据及权利义务,船员从紧张抵触转为理解配合,表示“尊重中国法院的决定,见证中国法官的素质,佩服中国司法的速度”,司法温度与效率在这起涉外海事纠纷的处理中相得益彰。【典型意义】本案是中国海事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依托跨域司法协作与数字法院建设成果高效化解重大涉外海事纠纷的生动实践。该案打破地域管辖壁垒,联动多地海事法院及港口边检等涉海单位,高效完成跨域扣船程序,为后续调解赢得关键时机。紧扣涉外航运纠纷时效性强、经济成本高昂的特点,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的原则,以柔性调解化解对抗分歧,实现从“两败”到“双赢”的转变。依托“一张网”,以“数据快传送”替代“文书路上跑”,破除异地送达、解扣船舶程序繁冗、协作难等堵点,为全国海事法院探索“指尖解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借鉴方案。案例六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凝聚合力,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航运枢纽建设——中国某救助打捞公司与葡萄牙籍某公司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2025年7月21日,葡萄牙籍某公司所有的玻利维亚籍货轮受台风“韦帕”影响,在途经某海域时因高位搁浅、无力自救,存在因船底破损、燃油泄露致海洋环境污染的风险,该轮随即向中国海事部门紧急呼救。中国某救助打捞公司接到当地某海事局的通知后,对该轮实施拖带救援并完成救助作业。救助完成后,中国某救助打捞公司要求葡萄牙籍某公司支付救助费用等,但葡萄牙籍某公司对此不予认可,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某海事局经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未果后,依据“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协作机制”,引导当事人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调解方法及结果】本案系涉外海难救助合同纠纷,依法妥善化解本案纠纷,不仅关乎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更直接彰显海事法院的涉外司法能力与司法公信力,对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为此,海口海事法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主动释明法律政策,引导双方合意调解。本案双方当事人虽对救助费用分歧较大,但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无异议且均有调解意愿。考虑到葡萄牙籍某公司所属货轮需赶航完成装载任务,还面临台风临近的航程延误风险,合议庭坚持“如我在诉”,换位思考,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促进纠纷高效化解。二是依托联动解纷机制,联动调处矛盾纠纷。考虑到本案涉及海上救援作业、专业性强,遂指派海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组成合议庭负责调解工作,依托“航运争议多元解纷协作机制”,联合海事局业务骨干组建专业调解团队,保障调解专业性。同时,积极协调相关外轮代理公司提供免费翻译服务,以“双语调解”全程保障葡萄牙籍某公司的诉讼参与权,有效破解沟通障碍。三是运用“一网一库”,厘清争点定分止争。发挥法答网、案例库作用,明确裁判规则,向双方当事人深入解读国际公约及海难救助案件的裁判规则,让葡萄牙籍某公司明晰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引导中方当事人结合外方支付能力合理调整诉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葡萄牙籍某公司一次性向中国某救助打捞公司支付5万美元救助费用。【典型意义】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核心航运引擎与封关运作的重要口岸支撑,高效公正化解各类涉外海事纠纷,既是平等保护中外航运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筑牢航运枢纽司法保障防线、提升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公信力的关键举措。本案中,海口海事法院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联动海事行政机关凝聚解纷合力,有效破解了涉外案件的沟通壁垒与专业难题;运用“一网一库”数字司法资源,精准厘清案件法律争点,为调解工作筑牢了法律保障与案例支撑;充分发挥调解的制度优势,平衡中外当事人实际诉求,实现了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为同类涉外海事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17 13:45:06

福建:以高质量党建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近年来,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八闽大地,赓续红色血脉,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律师行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范式,持续加强律师行业发展规划与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全省律师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提供有力保障。强化政治引领:构建作用发挥新体系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始终将强化政治功能、强化组织功能、注重党建赋能等方面作为行业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聚焦破解难题,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引导全省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力量从思想中汲取。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始终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摆在首位,印发党建工作要点,提出年度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具体措施;召开行业党委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研究律师工作重大事项;省律师行业党委连续多年开展党建挂点联系工作,通过党委委员直接联系、定点指导的方式,深入律所、深入律师、深入实际,及时掌握律师事务所党建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市级行业党委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与挂点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委委员除了当好行业的“领头雁”之外,更是党员律师的“倾听者”,倾听党员律师心声,认真给予反馈,构建起良好沟通机制。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始终将党建培训作为提升律师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抓手。设立34个联学分课堂,分批组织党员律师集中培训,在三明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朱子故里追寻“问渠那得清如许”的求知精神;在东山实地感悟谷文昌的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律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积极指导市级律师行业经常性开展丰富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鼓励各地依托本地红色资源,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场所、精品内容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律师队伍红色教育品牌。福州市律师协会在陕西延安干部学院举办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龙岩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律师综合素质提升公益培训班暨龙岩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泉州市、三明市、南平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跨域协作促发展”主题党日共建活动,将党性教育与专业提升有机结合。通过层层分级培训,进一步引导广大律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家国情怀。细化品牌示范:激活引领发展新动力如何打造党建引领促发展行业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是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近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建工作委员会连续两年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品牌创建创新交流会,累计征集到基层律所党组织申报案例46篇,这些案例涵盖了党建与业务融合、公益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培养等多个维度,充分体现了党建品牌创优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同时为了宣传优秀的党建品牌,党建工作委员会将案例汇编成册,供全省基层党组织交流学习。在第二十届华东律师论坛设立党建论坛,在福建论坛里增设党建分论坛,党员律师共同探讨党建品牌建设、党建工作经验、党建工作新思路等,加强行业党建理论研究和交流。根据福建律师行业实际,党建工作委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与未设立党组织的律所“结对子”活动,鼓励党建工作水平较高的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结对子”活动。通过“一对一”或者“一对多”方式,与所在地区一家或者多家未设立党组织的律所建立结对关系,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将“一对多”的结对子经验,撰写成“‘六引六融’工作模式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的党建论文。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福建远东大成(三明)律师事务所,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福建捷报律师事务所分别结为党建共建单位,由枫桦所、如贤所派驻经验丰富的党务工作者担任远东大成(三明)所、捷报所的党建指导员。2025年12月4日,四家律所依托共同搭建的协作平台,开展“送法进军营”公益普法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近年来,一批有温度、有影响力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公益项目在八闽大地不断落地生根。厦门律师“凤凰花”公益法律服务品牌按照“1+N”模式,组建8个志愿服务团和80支律师事务所志愿服务队,聚焦乡村振兴、惠企服务、多元解纠、区域协同等,分层级、分模块开展特色法律服务,以专业力量践行社会责任。福建闽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联合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与公安机关开展“1+2”警律共建,根据不同受众群体、地域特点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干部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鼓励更多律所主动谋划党建品牌建设,激发党员律师的学习热情与党性修养,党建工作委连续两年举办微党课(线上)竞赛活动,党员律师通过讲授式微党课、情景微党课剧、互动式微党课、红色歌曲微党课、红色电影微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家国情怀。微党课通过省律协公号平台进行展播,号召更多律师以促进法治文明建设为己任,做法治时代的追梦人。优化队伍建设:创新职业发展新载体青年律师是律师行业持续发展的力量和希望。福建律师行业党委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对青年律师加强教育、管理、引导,通过省律协平台赋能,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举办以“律心向党——厚植家国情怀彰显青年担当”为主题的福建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举办“追逐光成为光——律舞止境”福建省青年律师创意舞蹈大赛,广大青年律师展现才华,彰显昂扬风貌,成为行业文化建设的创新实践。举办七期福建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组织多场青年律师发展巡回交流会。邀请行业内外知名专家、优秀律师同行走进各地(市)律师协会为青年律师授课,进一步提升青年律师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多名优秀青年律师入选省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人选(法学类专家),省涉外海洋领域法律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等。除在本地搭建青年律师的交流平台之外,“走出去”同样重要。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积极落实司法部关于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部署要求,2025年选送第二批11名优秀青年律师赴宁夏锻炼。他们扎根服务地,开展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其中2名优秀青年律师受到全国律协表扬。深化动能激活:服务融通发展新格局福建省律师行业党委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细化实施《福建省律师协会促进福建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8年)》,组建成立福建省涉外法律咨询顾问团,编撰发布《新形势下涉外法律服务手册》系列文章,积极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广大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全方位、全链条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参加福建省“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出台并发布《关于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和民营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提示》,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宣讲民营经济促进法。以通促融、以情深融,务实推动闽台融合发展。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台籍律师在闽执业情况调研,建言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扩大台湾居民律师在大陆执业范围。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第二十三届海峡法学论坛,持续深化闽台律师业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互动协作,积极参与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建设,支持闽台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便利台湾居民律师在福建执业,不断构建服务融通发展新格局。【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15 15:02:51

党建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之路径探索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党在律师行业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和战斗堡垒,如何创新律所党建工作的理念思路,积极拓展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本文以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党建实践为例,系统交流律所党建工作的有关经验和做法。一、律所党建的时代内涵与价值锚点(一)律所党建是坚守律师行业政治方向的“定盘星”律师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其执业活动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服务方向与国
发表时间:2026-04-13 15:12:40

北京怀柔区政府与北京律协开启“十五五”战略合作 一般性法律需求48小时内响应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与北京市律师协会签署“十五五”时期支持怀柔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市律师协会将组建不同类别的专业团队,为怀柔区提供法治培训、法治体检、智库咨询等服务,实现一般性法律需求48小时内响应,重大紧急问题即时响应。此次战略合作将精准对接怀柔区功能定位,由北京市律师协会遴选61名资深律师,组建“怀柔区‘一城两都’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和“怀柔科学城法律服务专家组”,并根据专业方向细分为知识产权、企业治理、影视文娱、涉外交流、劳动法与税务、并购重组破产、金融与投资、政府与公共事务等8个专业小组。服务范围扩展至怀柔区“一城两都”全场景,覆盖大科学装置运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成果转化、国际会都高层级外交活动的涉外合同与数据跨境合规、中国影都数字文化新业态的IP运营与数据资产保护等前沿法律需求,让法治成为科技创新的“护城河”和成果转化的“助推器”。为确保顶尖资源“接得住、用得好”,怀柔区将同步组建法律服务工作专班,建立需求“直通车”和服务“快车道”,定期梳理区内重点单位、重大项目、科研院所的法律需求,形成动态“需求库”,精准对接市律师协会相关资源。据了解,此次签约是怀柔区与市律协继2021年首轮合作后的再携手,标志着法治护航怀柔“一城两都”建设迈入更加系统、精准、高效的新阶段,双方将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合规指引、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与产业协同立法等前沿领域进行探索实践。过去5年,怀柔区司法局与北京市律师协会深入合作,专业律师先后为140余家创新主体和重点企业开展法治讲座、一对一“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切实帮助科创主体解决了成果转化、公司治理、涉外合规等方面的一批难点问题,为新一轮“机制化”战略合作奠定了基础。【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13 15:10:33

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2025年12月30日,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意见》的出台背景。答: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治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作出明确部署。司法所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有3.9万个司法所、17.3万名工作人员,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方面承担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社会治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提出新课题新要求。为充分发挥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工作机构的独特优势,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保障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司法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政法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意见》,对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问:《意见》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意见》制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回应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把握司法所与其他基层单位的关系,提出符合实际的措施。问:《意见》对“十五五”时期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什么目标?答:《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把司法所打造成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坚强阵地,司法所基层依法治理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服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更加有力,防范化解基层矛盾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有效提升。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措施?答:《意见》提出了11个方面具体任务措施。一是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司法所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正确方向。二是突出法治功能。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单位,要推进基层依法办事,助力基层“三治”融合,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基层依法治理,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三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托司法所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关切和诉求。四是预防化解风险隐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有关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问:如何保障《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答:司法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需要强化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支持司法所依法履职,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二是加大支持保障。加快分类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装备保障,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司法所长,常态化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党员、干部到司法所为群众提供服务,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等。四是注重工作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鼓励司法所开展工作创新,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深入。【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09 10:09:11

广西律师以法为翼 绘就八桂振兴法治答卷

从北部湾之滨到桂西边陲,从平陆运河建设一线到中越跨境贸易前沿,壮乡广西大地上,268名律师“两代表一委员”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将法律专业素养与参政议政担当深度融合,用专业力量为壮美广西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五年来,广西律师累计参与立法修法近600次,开展调研700余次,提交建议提案795件,在八桂大地的发展大局、民生一线、治理现场,书写了精彩答卷。融入发展大局专业护航高质量发展“广西是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前沿,重大战略落地、跨境发展提速,更需要精准的法治保障,律师就该把专业所长融入发展大局。”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参与平陆运河立法服务的律师团队负责人黄强光主任坦言。作为世纪工程,平陆运河的法治框架搭建成为广西律师服务大局的重要实践,该所团队高质量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表决通过后,为运河的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广西司法厅党委立足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指导广西律师主动搭建跨境法治桥梁,让广西特色的跨境法律服务走深走实。“崇左市地处东盟开放前沿,要借RCEP东风用法治托举跨境产业。”崇左市政协委员凌晨谈起履职经历时表示,他聚焦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短板提交专项提案,建议组建法律服务工作站、培育涉外法律复合型人才,完善跨境贸易法务财税配套。南宁市青秀区人大代表宋思麒则瞄准新兴领域,提出人工智能赋能涉东盟法律服务的建议,其牵头的工作站提交的跨境数据流动分级管理立法建议,为东盟跨境立法提供了广西实践。优化营商环境,是广西律师参政议政的重点方向。五年来,广西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累计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千余场次,服务企业6590家,用专业建言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其中,北海律师关于加大中小企业劳动法规执行力度的建言,百色律师创新涉外法律服务的提议,均被相关部门采纳,成为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的广西实践。聚焦民生关切法治温暖直抵民心“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律师代表委员的根就在群众中。”这是广西律师履职的共同心声,他们将专业法律知识化作民生保障的坚实力量,让法治温暖照进群众生活。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关切焦点,未成年人普法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要工作,律师代表委员多措并举筑牢保护屏障。河池市人大代表、宜州区政协委员韦佳佳,始终深耕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一线,持续为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发声赋能。其提交的《关于科学规范我市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建议》成功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普法机制。图为河池市人大代表、宜州区政协委员韦佳佳到学校为学生们讲授普法课。五年来,韦佳佳携手多部门踏遍宜州32所城乡学校,行程逾六百公里开展普法宣讲,惠及学生3万余人,并以“期末的叮嘱”等创新形式让法治知识活起来。南宁市青秀区人大代表杨柳萍2025年走进11所学校、社区开展普法宣讲,受益群众近千人,“用通俗的话讲法律,让孩子和家长懂法、守法,就是最好的保护。”杨柳萍说。民生保障的建言,更覆盖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2025年,南宁市政协委员肖敏撰写的两篇信息《对〈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三点建议》和《建议尽快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四大制度细节》,被上报至全国政协,“医保关系千家万户,每一个制度细节都要贴合群众需求。”肖敏提出。北海律师聚焦养老,提出的社区食堂、康养服务建设建议,让老年群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百色律师针对土山地区季节性缺水的建言,助力解决乡村群众饮水难题……五年来,数百件民生相关建议提案落地实施,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坚持公益初心法治共筑团结繁荣公益,是广西律师的职业底色,更是代表委员的责任担当。“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护航。”全国政协委员覃斌深耕法治服务一线多年,始终关注民族地区发展。其提交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流转提案被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采纳,广西被列为试点,他坦言:“希望盘活农村资源,让群众享受到规范治理的红利。”针对边远地区群众找法难问题,覃斌还建言建设全国统一公共法律服务在线平台,打破地域壁垒,让偏远少数民族群众便捷获取法律服务。图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协委员赖俞希给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巴阳屯的小学生普法。“法治的温暖,要照到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少数民族困难群众。”都安瑶族自治县政协委员赖俞希作为“广西公益·律师行”服务团成员,专注种业知识产权领域,免费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关爱瑶山未成年人成长、开展专题普法授课,着力完善民族地区法律服务供给,筑牢发展法治根基。图为百色市政协委员班雁霞到百色市田阳区坡洪镇郎含村开展“委员讲堂·送法下乡护航壮乡促振兴”专项活动。百色市政协委员班雁霞依托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相关载体,深入壮乡开展“委员讲堂·送法下乡护航壮乡促振兴”专项活动,为壮族群众提供汉壮双语普法宣讲、零距离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破解语言壁垒,打通法律服务惠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从跨境法治协作到乡村基层治理,从重大工程立法到民生小事建言,广西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始终坚守法治初心,践行履职使命。他们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厚的为民情怀,在参政议政舞台上积极发声,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主动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广西律师将继续以法为翼,勇担使命,在建设壮美广西的道路上,持续贡献法治力量,让法治之光照亮八桂振兴之路。【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03 10:54:08

河北石家庄:科技赋能基层治理 “随身带着律师走” 居民在社区就能享受到数字化法律服务

工作人员演示智能终端各项功能。居民到法律服务中心咨询。“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的,没想到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们不仅耐心为我答疑,还帮助我利用智能终端免费生成诉状,连线北京律师指导我维权,最后成功胜诉拿到了赔偿!”市民郭女士日前将一面锦旗送到石家庄市西三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言语间满是感激。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而陷入维权烦恼的她,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依靠智能法律服务终端机,顺利打赢官司,数字化法律服务成了她维权路上的“好帮手”。数字化服务满意百分百这台让郭女士赞不绝口的智能终端机,是西三庄街道联合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打造的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基站核心设备,也是河北省首家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基站。它就放置在西三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进门的位置,这台智能终端机,操作简便,内容丰富。首页九大服务板块清晰呈现,智能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模板、案例库查询、律师视频咨询等功能一应俱全,内置3000万份法律裁判文书、1000多部法律法规,覆盖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居民日常高频法律需求。“从填写信息到生成完整的起诉状,全程免费,跟着步骤操作就行,还能扫码下载到手机,发邮箱也可以。”西三庄街道政法委员李金来向记者演示终端机的功能,“外面写一份诉状几百元,借助智能终端机所有操作全免费,而且我们的法律服务不仅仅面向咱们辖区的居民,向其他各区的市民也都同样开放服务。”据介绍,智能法律咨询板块涵盖30大类法律问题,从婚姻收养到征地拆迁,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填写信息,系统就能自动生成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案例库与最高人民法院实时联动,最新的裁判案例为居民提供参考;律师视频咨询更是实现了“专业问题精准对接”,街道工作人员可根据居民需求直接连线对应专业律师,打破了地域和专业的壁垒。自2023年基站投入使用以来,已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468人次,满意率达100%,截至2026年3月26日,共获赠锦旗9面。下沉进社区律师随身走3月,西三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智能终端服务再次延伸,以“村居云上法律顾问”的形式下沉到了天锦社区。作为西三庄街道数字化法律服务延伸的试点社区,天锦社区为工作人员配备了专属App,将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基站的所有功能“搬”到手机上。“社区的调解工作,最怕遇到专业的法律问题,以前只能靠经验,现在有了这个App,随时连线律师,现场就能解答居民的疑问,调解起来心里有底。”天锦社区党委副书记王博权说。在为因噪音产生矛盾的两位居民现场释法时,智能终端就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居民纠纷,而是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晚上10点以后,楼上的噪音超过45分贝就属于扰民,您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若造成实际损失,还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赔偿。”律师的专业解答让双方都清楚了底线,居民矛盾在法律的框架下有了清晰的解决方向。“村居云上法律顾问”不仅实现了律师视频连线的“一键呼叫”,还将智能文书生成、法律计算器、法律法规查询等智能工具融入其中,居民在社区就能享受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等的数字化法律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社区工作人员还能带着手机上门服务,真正实现“随身带着律师走”。除了服务有需要的市民之外,智能终端还能在普法讲座方面发挥作用。街道通过收集居民咨询数据,梳理出高频法律问题,利用智能终端开展针对性的普法讲座和现场或云上咨询,既为社区工作人员充电赋能,提升基层矛盾化解能力,又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02 09:49:48

党建铸魂强根基 法治赋能助振兴——辽宁律师行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3月27日,在沈阳一家人工智能企业的会议室内,一场关于“数据合规”的“法治体检”正在进行。带队律师的胸前,一枚党员徽章格外醒目。这一幕,正是辽宁2.5万余名律师以党建为引领,投身辽宁全面振兴的生动缩影。政治理论学习如何直达心间?组织保障如何有效覆盖?在辽宁,这些问题正通过扎实的实践,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近年来,全省律师行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引领和推动全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近日,辽宁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政治引领把牢行业发展“定盘星”党的领导是律师工作的“根”与“魂”。在辽宁,这一理念正转化为一项项具体的制度与实践。“我们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构建‘专题轮训+品牌课堂+实践教育’体系,让政治学习深入律师心间。”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聂新鑫说。实践中,辽宁省司法厅推动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年度律师各类培训的“首课”,2023年以来,全省先后组织政治理论学习160余场。辽宁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连续2年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和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省级集中培训1200余人,各市联学培训4800余人,实现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律师轮训全覆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辽宁省司法厅构建了“1+4”制度体系,即1个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党员回家”、联合党支部工作、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成立县(区)行业党委4个配套措施,将党的领导深度融入行业治理。在沈阳,市律师行业党委打造“134”学习品牌,每年组织1次党组织书记全覆盖政治轮训,通过“微党课”“党建窗”“云党校”3个课堂,开展看红色影片、讲红色故事、诵红色诗词、走红色基地四大党性教育,让党性教育“活”起来。“我们引领全市律师行业采取集体学习、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专题联学培训,实现党员律师学习培训全覆盖。”沈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马春玲介绍说。组织引领不仅要“有形”,更要“有效”。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在2015年就已“胸前有党徽、手中有党章、工位有标识”。近年来,结合年终总结,该所对党员律师履职尽责情况重点讲评,宣传先进典型,有5名党员律师获得省、市“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同时,辽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全省律师行业健全党纪与执业惩戒联动机制,拍摄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推进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行动;司法行政机关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遇到的问题,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组织引领织密战斗堡垒“保障网”根基不牢,地动山摇。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建工作的基石。“全省律师行业全力推进‘两个覆盖’攻坚,创新‘行业党委统筹+律所党组织主抓+联合支部兜底’模式,2025年以来,新建党组织116个,党的组织覆盖率稳步提升;选派199名党建指导员对接联系403家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实现党的工作100%全覆盖。”辽宁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高长海介绍说。针对行业队伍大、律所分布广的特点,大连市律师行业党委创新建立了“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连将全市律所划分为10个片区,每个片区再分若干网格,实现律所、律师网格全覆盖。同时,推动网格内、网格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选取优质大所党支部与基层小所党支部建立联络机制,通过共享党建阵地、联合开展学习研讨,让“口袋党员”“小所党员”参与党建活动有了阵地、氛围、组织归属感,有效解决了党建工作“上热下冷”的难题。鞍山市自2024年开展律师党员“回家”专项行动,以“党员组织关系整顿攻坚”筑牢律师行业党建根基。如今,该市律师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已纳入律所年检考核内容,形成“入职必查、执业必转”刚性约束。近年来,新执业律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率达100%,从根本上解决了党员与组织“失联”问题。“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两新’工委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方案,全面推行律所党组织书记与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率超85%,将党建列为律所考评核心指标,确保党组织在律所重大决策中拥有话语权。”辽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燕介绍说。此外,全省律师行业通过实施把优秀律师、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工程”,助力党员律师占比从31%提升至43%。同时,积极推进律所党组织阵地建设,开设“云课堂”、建立“党建墙”,并通过举办首届辽宁律师运动会、迎国庆朗诵比赛等特色活动,凝聚行业合力,提升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使命引领当好服务大局“先锋队”党建引领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服务大局、践行使命上。“全省律师行业以‘党建+’为纽带,组建党员先锋助企团开展‘法治体检’;同时成立‘法律智囊团’,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辽宁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胡伟介绍说。服务经济,助企纾困“解难题”。在沈阳先进制造产业园,每月4日是针对园区企业的“法律服务日”。这一天,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党员律师们会准时“出摊”,像“法律坐堂医生”一样,围绕企业运营合规、合同签订、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公益咨询,协助企业排查法律隐患。该律所通过“党建+法律+产业”的创新机制,已与沈阳国际软件园等31家单位推进党建共建,有效护航企业发展。服务治理,法治赋能“添动力”。全省2000余名律师受聘担任2166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同时,健全“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联动机制,实现全省村(社区)全覆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近年来,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700余人次,协助处理案件3691件,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服务开放,锻造涉外“生力军”。以党组织为纽带,辽宁律师行业积极搭建国际平台,与俄罗斯阿穆尔州律协签署友好协议,承办东北亚国际仲裁论坛、“2025辽宁—中欧投资法律服务论坛”。编制《国际投资贸易法律保障指南》,培育优质涉外队伍,为辽宁对外开放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服务群众,传递法治“温度”。全省律师行业把服务群众作为政治使命的落脚点。借力全民普法40周年,辽宁15名律师亮相央视《平安中国2025》行动。2025年国家宪法日,全省律师行业构建“一市一特色”格局,开展普法活动3.73万次,提供咨询16.48万件。设立“流动普法站”、组建“法治文化轻骑兵”,2024年以来办理法援案件7.64万件。选派党员志愿者支援西藏法律服务,以公益践行初心,以专业服务群众。党建领航,风帆正劲。辽宁省司法厅主要负责人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辽宁2.5万余名律师将继续在党的旗帜下凝心聚力,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的法治征程上,不断书写新的、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4-02 09:48:46

为中西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上海律师连续十七年对口援建中西部

近日,面对《法治日报》记者的采访,多位参加上海“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的青年律师都谈到了2000多年前出使西域的张骞使团。他们说,“古丝绸之路”促进的是东西贸易文化交流,而上海律师积17年之功,持续推进东中西部法治共建,为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海派律师”力量。“开展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推动解决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顾全表示,上海律师积17年之功持续援建中西部,将上海的“改革势能”转化为西部的“发展动能”,让西部的“基层沃土”成为东部律师的“成长课堂”,充分彰显了“海派律师”“忠诚爱国、服务为民、开放包容、守正创新、引领先河”的时代精神。奔赴西部海拔4300米的西藏自治区定结县,气温低至零下20摄氏度。2026年的春节前夕,记者电话联系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豪时,他正裹着厚厚的羽绒服穿梭在县城中帮几十名农民工讨薪。2025年,上海共有30名像张文豪这样的青年律师参加“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另有8名律师加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据悉,上海律师援建中西部的工作始于2009年。当年司法部启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积极响应,动员律师前往中西部开展志愿服务。“当第一批志愿律师带回那片土地上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和一个个真实而鲜活的帮扶故事时,很多律师被深深感动,义无反顾地奔赴西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冰一说。多年来为解除西行律师的后顾之忧,上海市律师协会在国家政策基础上,构建起涵盖经费补贴、评优激励、职业发展等多维支持体系。17年来,“支援西部”从一个倡议成为一项传统,涌现出许多典型人物和生动事迹:上海律师黄维青在青海省达日县一待就是7年;云新中律师6年间辗转云南、贵州、山西、陕西、宁夏各地开展法律援助……与此同时,上海市律师协会与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律协签署对口帮扶协议,启动“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推动人才支援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36家上海律所与西部律所开展结对帮扶,推动专业帮扶向党建文化、人才培养与律所建设的综合模式跃迁;多家上海律所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机构建设从“化无为有”“从零到一”向“由点及面”的布局跨越。双向赋能“能不能请上海律所来西藏开设分所?”接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干部的电话时,夏久超已结束“援藏律师服务团”为期半年的工作任务回到上海。日喀则的援助经历让他亲眼目睹了当地法律服务的供需失衡。为此,他毅然辞去上海的工作,重返西藏。“我想创办一个法律服务培训平台,培养藏区的‘法律明白人’,并让它成为链接东西部律师交流的枢纽和平台。”夏久超说。个人力量虽然微薄,却是敢于搏浪的时代缩影。“当地干部为调解纠纷,能在冰天雪地里等到半夜。驻村书记在基层扎根一干就是5年……”许多受访的上海律师告诉记者,西行是一次职业历练,更是一场精神洗礼,让他们重塑了职业价值观、锤炼了意志品质,并多维拓展了执业能力。上海律师西行并不是单向奔赴,而是双向赋能。多年来,上海市律师协会持续面向中西部律师开展公益培训项目,从“百千千工程”培训班到“援助中西部律师专项培训班”,再到已经开展两期的“千名青年律师”对口培养工程,一批批西部律师来到上海,从律所管理到业务拓展,从专业提升到职业规划,全面汲取“上海营养”。此外,许多上海律所将西部援建纳入系统化人才培养体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志龙说,在西部锤炼过的律师,视野更开阔,担当精神更足,归来后已成为所内业务骨干和文化传承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经历也极大地增强了律师行业的凝聚力和品牌感召力。共享机遇近日,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主任唐英明与上海总部的同事视频连线,共同为一家大型企业在疆投资项目优化交易架构。“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近年来在能源开发、跨境贸易、金融重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增长迅速。上海律师有着成熟的经验和扎实的服务能力,与新疆的发展需求形成优势互补。”唐英明介绍说,分所成立有助于提升当地法律服务水平,搭建起连接东西部企业合作的桥梁,也为民生改善与社会稳定贡献力量。据统计,17年来,上海共有100余名律师参与中西部援建。他们克服高原反应、语言文化差异等困难,在中西部经风雨、搏风浪、展才华,为上海律师行业淬炼出一支“政治上站得稳、业务上跨得开、格局上看得远”的新型律师队伍。尤其是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和西部大开发新格局的全面构建,越来越多上海律所在中西部开设分支机构,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入中西部,一大批优秀的“上海经验”“上海样本”通过创造性应用,为中西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海派律师’作为拥有百年底蕴的亮丽品牌,在东中西部的法治共建中持续开拓创新、优化结构、完善机制、拓宽协作,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民族大团结贡献‘上海力量’。”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邵万权说。【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6-03-30 1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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