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我早已习惯往来于城市写字楼与庄严法庭之间,用理性和逻辑处理案件。然而在我内心深处,一直蛰伏着一份关于法治为民的朴素情怀。当202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号角吹响,当“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时代号召在心中激起强烈回响时,我知道,是时候作出抉择了。为了奔赴这场期盼已久的公益之约,我毅然放弃了稳定的案源和收入,只因我深知这不仅是一次地理空间的跨越,更是从单纯办案向温情助人的深刻转变。带着这份沉甸甸的使命,作为2025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我正式踏上了被誉为“世界楼桥之乡”、榕浔之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初到三江,连绵的青山、错落的鼓楼、静卧的风雨桥让我直观感受到独具特色的侗乡风貌。然而,这份视觉上的沉醉尚未褪去,现实的挑战便扑面而来。投身一线法律咨询服务岗位后我很快发现,当地群众大多使用桂柳话或侗话交流,很少说普通话,并且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纠纷因错过诉讼时效,原本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案件,却转化成了长期信访积案。我坐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接待窗口,望着那一双双渴望帮助却又充满迷茫的眼睛,暗下决心:在这里,我不能只做法律条文的“搬运工”,更要做传递法治温度的“摆渡人”。倾听与宣讲:把“法言法语”化作“乡音土话”三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我接触群众的第一线,也是感知基层法治需求最敏锐的“神经末梢”。入驻一年来,我累计接待群众咨询三百余人(次),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和企业活动数十场。在解答咨询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在基层做律师,只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远远不够,还得学会“翻译”——把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转化为老百姓听得懂、信得过的“大白话”。许多侗族老乡咨询时,或因表达不清而情绪激动,或因对法律程序的误解而陷入绝望。记得有一位大娘,因赡养费纠纷来中心求助,进门就哭诉儿子的不孝。我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耐心听她讲完家长里短,待老人情绪平复后再顺着她的话题用最朴素的语言结合法律规定,告诉她子女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包括哪些、根据当地农村消费水平子女应当支付赡养费的金额,还向她强调了不仅儿子有赡养义务,女儿同样有义务赡养老人。鉴于老人符合援助条件,我全程协助她准备材料并与当地法庭沟通申请先行调解。看着老人如释重负的表情,那一刻我深深体会到:只有当法律不再是束之高阁的理论和条文,而是化作解决家长里短的“工具”时,群众眼中的焦虑才能真正转化为对法治的信仰。这种看似琐碎的口语化释法,却是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调解+司法确认:破解索赔僵局今年2月中旬,临近春节,我接到受援人李大爷的电话,他激动地说:“江律师太感谢您了,对方已经把全部赔偿款打到我银行账户了。”这是一起施工损害责任纠纷,时间回溯到2025年8月的一个清晨,原本宁静的乡镇街道被一声巨响打破。李大爷正在家中吃饭,突然感到房屋剧烈震动,刚打算探身窗外看个究竟,却被其住宅旁突然坍塌的桥梁产生的冲击波掀出屋外,重重摔落在碎石桥面上,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头面部撕裂伤。对于一位67岁的老人而言,突如其来的灾难不仅使身体遭受重创,更是导致家庭经济支柱的崩塌——老人受伤前经营一家小卖部维持全家生计,老伴体弱多病、儿子残疾。治疗期间,家属与桥梁拆除项目施工方A公司协商,公司同意待老人伤残鉴定结果出具后再谈赔偿方案。然而,拿到司法鉴定报告,得知李大爷被评定两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的结果后,A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协商陷入僵局,焦急万分的家属来到了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我在接待过程中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梳理全部证据,初步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A公司在现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致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案情时我也告知了李大爷及其家属诉讼存在的风险:老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走诉讼程序,误工费诉求大概率难以得到支持,且程序烦琐、周期漫长。为此,我建议优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为了确保有理有据说服A公司,我陪着李大爷家属四处收集完善证据材料,根据所有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计算出赔偿金额后,立刻组织双方在法律援助中心开展调解。我围绕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项目计算、赔付金额确定等争议焦点,一方面向A公司释法明理,指出其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疏漏才导致事故发生,理应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家属情绪,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经过数小时的拉锯协商,A公司终于认可李大爷在本次事故中无任何过错,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结合我整理的李大爷日常经营收入流水,计算出损失数额。然而双方达成调解共识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A公司以保险理赔资金未到位为由要求分期赔付。为了杜绝日后推诿扯皮,彻底打消双方“签约不履约”“赔付后被追责”的双向顾虑,我又提出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后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并起草了司法确认申请书,全程跟进程序落地。这个案件是法律援助践行“枫桥经验”的缩影,面对复杂的侵权纠纷,我没有机械地引导诉讼,而是通过“调解+司法确认”,不仅规避了诉讼风险,更跑出了维权“加速度”。这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法治的温暖在春节前如期抵达。迷途少年的救赎:法槌之下的温情与希望如果说帮助老人维权是守护晚年的安稳,那挽救涉罪少年则是重塑未来的希望。在三江县经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中,代理17岁少年小韦的盗窃案是我心中一段难忘的记忆。2025年盛夏,小韦父母离异、各自外出务工,留下他跟随年迈的祖父母生活。老人虽悉心照料,却难以给予足够的成长引导。小韦在朋友家借宿时发现路边每晚都停着一辆摩托车,一种混杂着好奇与侥幸的念头在他心中悄然滋生。在一个凌晨,他独自带着简单的撬车工具来到停车地,慌乱中撬开了车锁,把车推回了家。一时冲动的盗窃,让无知少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2025年11月7日,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检察院的法律援助通知书后,第一时间指派我承办此案。接手案件后,我得知小韦父母远在外地打工不便返回、家中只有七旬祖父母的情况后,便驱车几十公里前往小韦家中为其办理辩护手续。通过交谈,我了解到小韦的成长困境:父母陪伴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此次盗窃并非蓄谋已久,只是临时起意想用作代步工具,且是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阅卷后我发现,涉案摩托车鉴定价值3958.33元,刚超过广西地区盗窃罪追诉标准,属于“数额较大”中的较低档位,小韦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再犯风险极小。抓住这些有利情节,我立即撰写《法律意见书》,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详细阐述小韦的未成年人身份、初犯、偶犯、真诚悔罪、主动退赃等法定从轻情节,全力争取不起诉处理。在我的积极努力下,县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听证会。会上我据理力争,详细阐释法理与人情的平衡,同时鼓励小韦诚恳认错、真心悔罪。2025年12月26日,好消息传来——县检察院依法对小韦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场法律援助不仅是一次法律辩护,更是一次温暖的青春挽救。它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让困境少年真切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和社会的关怀。深耕基层与薪火相传:留下一支“带不走”的队伍除了办理案件,我还积极投身村居普法活动、基层矛盾调处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一年内,我多次参与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组织的重大矛盾调解工作,同时还深入乡镇协助基层司法所调处村民之间的宅基地、林权等常见纠纷。我深刻体会到,基层调解不仅要懂法律条文,更要懂当地政策法规和风土人情。每一次成功的调解,都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我积极参与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讨论,从法律适用、证据三性、诉讼策略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社区村寨,我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咨询与普法宣讲;走进企业,向负责人宣讲合规经营以及相关法律风险,努力将普法从“被动接访”转变为“主动上门”。针对三江本地的大学生志愿者,我采取“实战带教+案例复盘”模式:在日常咨询接待中,我向他们逐一讲解每起咨询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和解决思路;办案过程中,带领他们梳理证据链条,传授庭审诉讼技巧,规范法律文书写作。希望通过这种“传、帮、带”的方式为当地留下一支“带不走的法律人才队伍”,让法治的种子在侗乡这片土地上真正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回望在三江的日日夜夜,有奔波的疲惫,有沟通的困惑,但更多的是感动和收获。从皖水之滨到侗乡深处,跨越山海的法治守望不仅温暖了每一位受援人,也照亮了我自己的执业之路。在未来的日子里,无论身在何处,我都将继续秉持这份初心,做法治中国的坚定建设者、忠实守护者。【作者:江莉,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责任编辑:宋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