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律师、专家共议律师法修正草案

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代表和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高子程列席了本次会议,他告诉记者,修正草案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方面进行修改,虽然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律协监事长方燕也列席了本次会议,她表示深受鼓舞,“修正草案政治站位高,紧贴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律师队伍的新要求,我从中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多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正草案将实践证明可行的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并重,完善了现行律师制度,对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修正草案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济民表示,我国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律师从业基本要求,这已经成为全行业的普遍共识;修正草案立足律师队伍的性质和使命,将“两拥护”新增为律师从业的基本条件,深刻体现了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的高度统一认识,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慧表示,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将“两拥护”明确为律师执业条件,在律所管理层面增加了党建工作要求,有利于保证律师行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延岭表示,修正草案增加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作出规定,为抓党建促队建强所建,以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和制度保障。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在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方面,修正草案规定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熊秋红认为,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为了使律师有效发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需要对律师的执业权利加以保障;与此同时,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确保其执业活动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规范和保障,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促进律师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必然期待。全国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佟丽华是一名参与和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事业近三十年的律师,他在看到修正草案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规定后深受鼓舞。“从立法高度明确国家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立场和方向,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律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授权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造成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经济状况差异在权利保障上的反差,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保障司法公正。”熊秋红说。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顾永忠认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广大律师的一项重要使命。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项工作已有多年试点积累的丰富经验。修正草案明确规定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把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意义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有各级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有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一定能从‘推进’走向‘全面实现’。”支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修正草案规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认为,修正草案明确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为培育我国律所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制度土壤,使律所能够围绕国际化进行长期、稳定、高投入的布局,引入国际先进的知识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培养招募国际一流涉外法律人才,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建设跨境服务网络。他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为中国律所争创国际一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中国律所向具有全球服务网络、品牌影响力与规则制定参与能力的国际一流律所跃升,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中获得与国家实力相匹配的国际地位。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认为,此次修法将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明确为法律制度,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法律服务根基,既是对多年涉外法治实践的制度固化,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本次修法明确规定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清晰划定四大发展方向,构建起人才筑基、机构提能、国际互通、服务大局的完整发展路径,将为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明确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规定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并于2023年将试点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4日。国务院组织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稳步推进试点,并于近期进行了总结评估。各方普遍认为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希望将试点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修正草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对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作了规定,为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胜方表示,试点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港澳律师在涉外法治中的独特优势,加大内地律师与港澳律师的经验交流,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为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搭建了重要平台,也为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有必要在律师法修改中予以总结和固化。作为在试点工作开始第一年通过考试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主席曹绍基深深感受到试点政策的重要作用和“多赢”效果,迫切希望国家通过修改法律把试点政策固定下来,实现大湾区律师执业常态化、制度化。“这有利于保障大湾区律师执业的稳定性和职业预期,有利于鼓励更多的港澳律师享受到这项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红利,有利于坚定港澳律师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大湾区法治建设和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信心。”另据了解,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属于部分修改,律师法的全面修订工作也在推进。多名律师和专家认为,当前律师行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课题,律师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还需要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围绕相关问题加强研究论证,凝聚改革共识。大家纷纷表示,期待我国律师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制度根基。【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6-06-27 14:19:40

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进行修订,新增条款规定:“国家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此次修法将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明确为法律制度,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法律服务根基,既是对多年涉外法治实践的制度固化,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要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新时代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文结合相关修订法条内涵,从涉外法律服务的价值定位、发展实施路径两方面加以解读。一、涉外法律服务是涉外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治建设是涵盖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的系统性工程。只有这五大关键环节协同联动,涉外法治建设方能形成完整闭环。而涉外法律服务是连通各环节、推动涉外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的关键枢纽,在国家对外开放全局中具备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其一,涉外法律服务是落实涉外立法、畅通涉外仲裁和司法的实践载体。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若缺少专业法律服务落地执行,很难转化为维护国家与市场主体权益的现实保障。当前,我国涉外业务覆盖跨境投资贸易、涉外知识产权、海事海商、贸易合规、跨境电商等多元领域,企业出海面临境外诉讼、国际仲裁、他国贸易调查等多重法律风险。而全国现有的1.2万余名涉外律师以及分布在37个国家和地区的207家律所境外分支机构,完全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能力直面各类跨境法律纠纷,将涉外法律条文转化为维权方案,打通立法与仲裁、司法之间的实务通道,弥补跨境送达、域外取证、域外法律查明、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等环节的现实短板。其二,涉外法律服务是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沿阵地。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环境下,涉外律师是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法治卫士”。面对单边制裁、贸易壁垒、境外合规审查等挑战,涉外法律服务能够提前开展风险预判、搭建合规体系,帮助我国市场主体运用国际规则化解争端,同时坚守国家主权与安全底线,在涉外业务中防范法律层面的安全风险,实现开放发展与安全保障双向平衡。其三,涉外法律服务是参与全球治理、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的重要窗口。我们欣喜地看到,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政策举措,大力加强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律师事务所建强涉外法律服务网络,为我国出海企业提供精准化高质量法律服务。目前,我国涉外律师已深度参与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亚洲律师协会等国际行业组织,并依托“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汇聚全链条法治资源,在跨国商事谈判、国际规则磋商、跨境争议解决、双边法律合作中传递中国法治理念和主张,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商事秩序。可以这样说,没有成熟完备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涉外法治建设便缺少面向国际的重要实践抓手,高水平对外开放也将缺少坚实的法治护航。二、我国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路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加快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本次修法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写入律师法,清晰划定四大发展方向,构建起人才筑基、机构提能、国际互通、服务大局的完整发展路径,将为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第一,健全分层分类培养体系,锻造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法条明确将人才培养置于首位,契合党中央“培养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实务法治人才”的部署要求。一方面,要建立系统化长效培养机制,联动法学院校、司法行政机关、头部涉外律所、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开设国际法、跨境合规、跨境争议解决专项实训,打造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另一方面,要完善实践导向培育模式,推行涉外重大项目实务训练,补齐数字贸易、绿色投资、跨境数据流动等新兴领域专业短板,打造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的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第二,支持律所做强国际化布局,全面提升涉外综合服务能力。法律层面明确国家扶持导向,推动律所现代化、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发展。对内,要引导律所设立涉外专业部门,整合投资贸易、仲裁调解、知识产权、合规风控业务,打造一站式跨境法律服务产品;对外,则要持续优化境外分支机构布局,完善海外法律服务网络,培育一批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同时,要鼓励律所创新服务模式,针对中小企业出海推出精准化涉外法律服务,助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第三,拓宽行业国际交流渠道,深化跨境法治协作互信。新法条确立鼓励国际交流合作的导向,推动双向开放、资源互通。这意味着,一方面,要支持律所搭建国际法律服务合作平台,持续做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整合律师、仲裁、商事调解资源,为共建国家经贸往来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另一方面,要组织律师深度参与国际法律行业活动,与各国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法学院校和国际律师组织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学习借鉴成熟国际商事法律洽商和争议解决机制,同时提供中国商事调解、国际仲裁、涉外司法实践经验。第四,锚定国家发展大局,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法律服务格局。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最终落脚点是服务国家大局。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跨境电商、高新技术产业出海等重点领域,要搭建政企法律服务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境外法律风险宣讲培训;要完善涉外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降低企业跨境维权成本;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引导律师在涉外业务中严守国家安全、数据安全、经济安全底线,以法治力量稳定国际营商预期,为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总而言之,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写入律师法,标志着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迈入制度化发展新阶段。涉外法律服务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对外开放质量与国家海外权益保障能力。依托新法确立的人才筑基、机构提能、国际互通、服务大局四维发展路径,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必将持续壮大,培育更多国际化法治人才、打造一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全球法治治理,以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作者为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6-06-27 14:09:41

加强对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

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为了使律师有效发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需要对律师的执业权利加以保障;与此同时,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确保其执业活动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律师法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和规范,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促进律师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必然期待。律师法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保障,其中第五条在原有的“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该规定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此种立法规范模式源于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即“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表明了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一方面,依据三大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的规定,律师享有一系列的执业权利;另一方面,行使公权力的国家专门机关应当承担尊重律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义务,否则,有关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规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尊重律师是法治文明的基础性要求,法官、检察官、警察等作为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尊重律师的执业活动和专业意见,是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应有之义。对律师的尊重和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实质上也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法律正当程序的尊重,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实现。律师执业权利包括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发问权、质证权、辩论权等,公、检、法、司等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应当建立明确的纠正机制和问责程序。加强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有利于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提升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帮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律师法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规范,表现在:其一,在原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强调律师执业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虽然与法官、检察官在国家的法治体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但均以维护法治权威为其职业使命,因此均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其二,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依规”履职是律师执业活动的底线要求,律师“诚信执业”是律师执业活动的伦理要求,律师对待当事人、司法机关、律师同行等均应遵守诚信原则。律师对待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法律风险,不夸大自身能力,不虚假承诺,保守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律师对待司法机关,应当忠实于事实真相,不伪造证据,不误导证人,通过专业能力而非不当手段影响司法裁判;律师对待同行,应当进行正当竞争,不诋毁同行,不恶意压价,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只有诚信执业,律师才能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司法机关的尊重和社会公众的认同。律师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调了律师执业的社会属性以及应当担负的相应责任。律师肩负多种责任,除了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国家负责之外,还应履行社会责任。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都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律师既是个人权利的维护者,同时又以一种整体上有益于社会秩序的方式维护个人的权利,应当起到维护和促进社会团结的作用。律师利用职业身份或者利用办案,煽动社会对立、破坏社会稳定等行为应当为法律所禁止。其三,修正草案增加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权力“期权化”或“利益勾连”。法官、检察官等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由于两种职业高度关联,他们仍然可能凭借在原单位积累的人脉、影响力干预案件办理,或者与旧同事形成不正当交往,损害司法公正,因此,他们应当受到公务员法及相关公务员离任管理规范的约束。律师法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开始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了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良好成效;2022年根据“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从审判阶段扩大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改革任务,律师法修正草案落实了该项改革任务的要求。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造成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经济状况差异在权利保障上的差别,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对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鲜明注脚。它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正从注重制度构建向同时注重制度运行与权利保障的更深层次发展。这既需要律师群体珍视权利、规范执业、恪守底线、提升能力,也需要各专门机关和有关单位转变观念、细化规则、压实责任、提供支持。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共同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共同促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6-06-27 14:08:01

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政策取得“多赢”效果 修改法律稳定预期利于长远

国家于2020年启动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是港澳律师界的一件大喜事。作为第一年通过考试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我深深感受到了这项试点政策的重要作用和“多赢”效果,迫切希望国家通过修改法律把这项试点政策固定下来,实现大湾区律师执业常态化、制度化。试点政策实施以来,得到港澳律师的广泛认可、积极响应。据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了解,已有540多名香港律师、100多名澳门律师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实现了大湾区内地九市全覆盖。试点政策是“一国两制三法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有益探索,不仅拓展了港澳律师职业发展空间,还在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促进港澳法律界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试点政策为香港律师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政策让香港律师以内地律师身份加入大湾区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通晓普通法、熟悉国际规则的专业优势,在服务大湾区建设、推动跨境法律服务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进一步促进了两地律师深度融合和优势互补,带动两地业务共同增长。——试点政策推动香港律师广泛参与内地法治实践。据联会了解,目前已有90多名香港大湾区律师担任大湾区不同仲裁机构和商事调解组织的仲裁员、调解员,有40多名香港大湾区律师常态化参与“广交会”等大湾区重大经贸活动,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合同审核等服务,以更深程度和更广维度融入大湾区法治建设进程。——试点政策充分发挥了香港律师普通法优势,积极助力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据联会了解,90%的香港大湾区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业务,集中于“国际贸易与投资”“企业融资”“诉讼与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数据保护”“竞争法”等领域,显著提升了跨境纠纷化解效率,为内地企业“出海”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保障,切实维护了企业海外合法权益。——试点政策架起了“一国两制三法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桥梁。依托“香港法律周”等重点法律活动,通过举办“粤港澳法律服务展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论坛”等,搭建了粤港澳三地律师交流合作机制,2023年以来以大湾区律师为主题的互访交流活动超过30次。通过试点政策实施,香港律师与内地律师常态化开展业务研讨、案例交流、联合办案等,不仅提升了双方的专业能力,更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与信任,凝聚了行业发展合力。——试点政策为香港律师搭建了系统了解国家法治建设、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平台。通过参加考试、实务培训、业务对接、执业服务,香港律师深入学习领会“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内涵,全面了解内地法律体系、法治环境及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意识和家国情怀。联会成员普遍认为,试点政策让他们有机会亲身参与国家法治建设,深刻感受到国家对香港律师的重视与关怀,更加坚定了爱国爱港信念。2026年10月,已经延期三年的试点政策即将到期,大湾区律师群体非常关心这项政策的走向,迫切期待国家将这项政策通过修改律师法固定下来,成为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制度。这有利于保障大湾区律师执业的稳定性和职业预期,有利于鼓励更多的港澳律师享受到这项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红利,有利于坚定港澳律师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大湾区法治建设和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信心。(作者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主席)【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6-06-27 14:04:35

“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顺利举办供应链合规与争端预防解决高级别会议

6月24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BRILSA)与国际商事争端与预防解决组织(ICDPASO)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共同举办供应链合规与争端预防解决高级别会议。本次会议以“链接全球,法商同行——构建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新生态”为主题,来自各国政府部门、法律机构、商事机构、行业商协会和工商企业界的200多名代表共聚一堂,围绕“融通互鉴:多元文化背景下跨法系争端预防共同体的构建与促进”和“法商共治: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格局的重塑与法务区协同服务生态创新”两个议题展开探讨、交流思想、凝聚共识。作为第四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的重要活动,本次会议受到各方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会议共达成七项合作成果,形成多个务实可行的行业解决方案。“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与ICDPASO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近期,“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积极对接博鳌亚洲论坛、欧亚经济论坛、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等多个国际合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共同主办了一系列交流合作活动。【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6-26 10:19:40

宁夏律师办案途中突发疾病,血库告急!河南86名律师紧急献血近3万毫升救助

“我们和海涛律师素不相识,但天下律师是一家,守望相助本就是我们不变的行业底色。”6月24日,提起河南郑州86名律师为宁夏律师吕海涛献血的事情,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赵虎林如是说。5月19日,38岁的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涛,在前往河南驻马店办理业务途中,突发心脏主动脉夹层破裂。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联系了入住酒店的工作人员,之后便陷入深度昏迷。工作人员破门施救,将他送医抢救。经紧急转诊,当日21时30分,他被送入河南省胸科医院。手术持续至20日8时10分。术后,吕海涛被转入重症监护室。5月21日16时30分,吕海涛突发术后并发症,全身毛细血管广泛破裂、持续性大出血,救治急需大量血液,医院血源库存紧张,生命救治通道一时受阻。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第一时间牵头组织募捐,并火速将筹集的8.7万元善款交到吕海涛家属手中。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同步将情况上报银川市律师协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统筹协调,紧急向河南省律师协会、郑州市律师协会发出跨省救援请求。5月21日22时21分,宁夏律师协会会长刘建国拨通郑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赵虎林的电话,介绍了吕海涛的危急病情,并表示需要大量血液。郑州市律师协会立即向全市律师发出向吕海涛无偿献血的紧急倡议。当晚,有律师就近寻找献血点献血,有律师直接赶到河南省胸科医院献血点献血。从郑州市律师协会发起倡议到5月23日9时,郑州共有86名律师争相为吕海涛定向献血,累计献血总量29850毫升。图为河南律师献血救助宁夏患病律师吕海涛与此同时,多名银川律师赶赴郑州,或赶往医院探视,或主动献血,共同为与病魔搏斗的吕海涛撑起生命希望。5月24日,吕海涛手术顺利,度过危险期。6月5日,吕海涛生命体征趋于平稳,被顺利转至河南省人民医院接受后续康复治疗。郑州市律师协会持续保持与医院对接,实时跟进诊疗方案的调整。图为郑州市律师协会看望宁夏患病律师吕海涛家属(左二)6月17日9时,郑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栗魁一行专程赶到医院,询问吕海涛康复情况。吕海涛的妻子牛金凤说:“喊名字他已经有反应了,在逐步康复。你们待我们如亲人,郑州律师这份大爱,我们全家永生难忘。”【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6-26 10:17:19

以法为炬 以爱为帆——记“辽宁好人” 李福霞的法治公益路

在渤海之滨的大连,有一位拄着双拐、步履坚定的女律师,她被群众亲切地称作“拐杖律师”。她叫李福霞,是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大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团团长,也是2025年度“辽宁好人”。从23岁遭遇车祸失去左腿,到咬紧牙关涅槃重生;从孤身一人为困难群体奔走,到带领专业团队打造“律益滨城”公益品牌;李福霞始终以赤子之心践行公益使命,用十余年如一日的坚守,把法律温度传递到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万千群众身边,努力让法治之光照亮滨城的每一个角落。她的故事,是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是为民服务的法治初心,是大爱无疆的公益征途。涅槃重生:从命运重创中站起,以法律之光点亮初心2004年,23岁的李福霞,刚刚从沈阳炮兵学院毕业,四年严格的军校生涯,炼就了她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军人底色。青春正好、前程可期,李福霞怀揣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乘坐大客车从北京返回沈阳,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高速车祸,让她永远失去了左小腿,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躺在病床上的日日夜夜,是她人生最黑暗的时光。看着空荡荡的裤管,曾经奔跑跳跃的身影成为过往,曾经意气风发的梦想蒙上阴霾,迷茫、绝望、痛苦一次次席卷而来。但军人的倔强与骨子里的坚韧,让她不愿向命运低头。她在心底无数次告诉自己:“李福霞,你不能倒下,你必须重新站起来!”半年的住院治疗,半年的康复训练,每一次站立和抬腿、每一步拄拐挪行,都伴随着假肢摩擦残肢的钻心疼痛,汗水浸透衣衫,泪水悄悄滑落,她却从未有过一丝放弃的念头。从依靠他人搀扶,到独立拄拐行走;从无法自理生活,到从容面对磨难,她硬生生扛住了命运的重击,成为自己口中的“钢铁霞”,也在这场涅槃重生中,埋下了为弱者发声、用法律守护公平的种子。2012年,她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日夜苦读、潜心钻研,以优异成绩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业之初,李福霞便把公益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尤其将残疾人等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坚持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对经济拮据的残疾人更是提供全流程法律援助,分文不取。十余年来,她累计帮助近50名残疾朋友化解法律难题,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超300万元,志愿服务时长突破800小时。每当看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听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见到他们重展笑颜,李福霞觉得所有的奔波和付出都值得。这份来自群众的信任与认可,成为她在法治公益路上不断前行的最大动力。李福霞选择的公益法律服务之路并不是孤军奋战,她的身后,有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的鼎力支持,有律所提供的坚实保障,更有大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关心与帮助。在大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悉心指导与支持下,李福霞牵头推动律所下设的大连大东法律援助服务站全面转型升级,将其打造成为服务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法治阵地。凭借突出的助残普法成效,大东律师事务所荣获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授予的“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称号。深耕笃行:以专业赋能公益,让法治温情浸润人间烟火多年来,李福霞坚持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量身定制”普法内容,让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面对老年群体,她重点讲解涉及保健品虚假宣传、养老诈骗、遗嘱继承、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手把手教老年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面对青少年群体,她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普及涉及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面对残疾人朋友,她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费维权等切身权益,提升他们依法维权意识。她始终坚信,法律不是束之高阁的典籍,不是藏在卷宗里的条文,而是每一个普通群众都能握在手里、用在身上维护合法权益的武器。2016年,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免收停车费的通知》,这本是惠及广大残疾车主的惠民政策,却在实际执行中遭遇重重阻碍。得知身边的残疾朋友们开车出行时常常被停车场工作人员拒之门外,致使其有明确政策依据却屡屡无法享受应有的权益。了解这一情况后,李福霞决心为残疾人的停车权益讨个说法。那段时间,她拄着拐杖,自驾行程200余公里,走遍大连市近40处停车场开展调研。面对停车场负责人的推诿与刁难,她毫不退缩,拿出政策文件,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据理力争;对于沟通无果、拒不执行的停车场,她呼吁全社会关注残疾人停车权益,以执着坚守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经过不懈努力,大连市90%以上的公共停车场最终依规执行残疾人停车免费政策。李福霞深深懂得,普法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让每一项惠民政策、每一条法律规定都真正落到实处,让法治阳光照进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微角落。96岁高龄的老人杜某,女儿失联多年,晚年生活无依无靠,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着落。老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到李福霞,她没有推诿,毅然接下这个几乎无线索的难题。为了找到老人的女儿,她拄着拐杖走遍10多个村庄和单位。最终,她成功找到老人失联的女儿,推动立案调解,不仅为老人争取到应有的赡养费,更弥合了亲情裂痕。那一刻,李福霞深深感受到律师这份职业的意义,从来不止于法庭上的胜诉,它关乎尊严、关乎陪伴、关乎让每一个无助的人重拾前行的勇气。精准普法、暖心维权、助残爱老、守护民生,李福霞用专业化解难题,用温情传递力量。她的法治公益之路,既有法律的刚性力度,更有为民的柔软温度。聚力远航:以品牌引领凝聚合力,让法治之花绽放滨城大地独行快,众行远。2025年5月,在大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与推动下,大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李福霞担任团长。这支团队短短数月内便开展50余场公益活动,足迹遍布大连的大街小巷,惠及数万群众,成为滨城法治公益领域一张亮眼的名片。全国助残日期间,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团联合大连市残联、市公证处、有关医院等多家单位,在广场设立普法宣讲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方位提升服务便捷性;组织律师走进残疾人就业专场洽谈会,一对一指导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七月酷暑,她带领律师走进多个乡村,开展“守护乡村消费法治赋能助残”送法下乡活动,用接地气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都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针对老年人容易陷入消费陷阱的问题,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团举办“重阳护健康·普法伴老行”等专项活动,走进老年人群体,结合真实案例宣传防骗技巧,让老年人学会依法维权、守住财产安全。此外,李福霞还带领团队紧扣节日节点与社会热点,打造特色公益矩阵,让普法活动有新意、有实效。2025年中秋、国庆双节,她在社区组织举办“礼赞国庆月满中秋法治同行”活动,将普法咨询、月饼DIY、文艺演出融为一体,居民们在欢声笑语中学习了法律知识;走进海军某部营区,开展“送法到军营”活动,为官兵及军属送上“法治大餐”,践行拥军优属的社会责任。2025年9月,李福霞作为律师代表和残疾人代表,在大连市“榜样的力量”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中,分享公益法律服务故事;不久后,她参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平安中国2025—全民普法40周年》直播,向全国观众展示辽宁普法成效、讲述大连律师公益故事。2025年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她参与“宪法伴我行安全护成长”青少年法治研学活动,通过城市漫步、打卡领奖、有奖竞答等形式,让孩子们在沉浸式体验中感受宪法精神。2025年,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授予李福霞“辽宁好人”荣誉称号。这份荣誉是对她自强不息精神的肯定,对她执业为民初心的认可,也是对她10多年坚守公益的赞扬。十余载风雨兼程,十余载初心如磐。李福霞以无私奉献传递人间温情,把个人的微光融入时代的星河,将党和政府的关怀、法治的温暖,努力传递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她是“辽宁好人”,是自强不息的奋进者,是坚守正义的法律人,是心怀大爱的公益人。【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6-25 10:01:48

执法治利剑守初心 绽巾帼芳华担使命——访“全国三八红旗手”周媛律师

法治如炬,照亮人间正道;巾帼如兰,不负岁月韶华。从初出校园怀揣法治理想的青年学子,到深耕资本市场、涉外业务的资深律师;从护航企业发展,到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从建言献策助力法治建设,到薪火相传培育法律后备人才……执业十七载,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周媛始终以实干担当践行职责使命,在法律服务的广袤天地里书写着柔肩扛重任、初心护家国的动人篇章。今年3月,周媛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面对这份沉甸甸的荣誉,这位素来低调、不太喜欢站在聚光灯下的律师,只用了“意外、激动”两个词概括心情,直言获评之后心中唯有敬畏,今后更要初心不改、步履不停,不负时代重托、不负法治信仰、不负群众期盼。初心如磐择法逐梦坚守的事业,始于年少时深埋心底的赤诚向往;不凡的成就,源于一路走来从未动摇的初心抉择。成为一名守护公平正义、传递法治力量的律师,是镌刻在周媛年少时光里的人生理想,也是她从未偏移、始终奔赴的人生航向。她凭借不懈努力考入西南政法大学,在这里系统学习法理精髓、研习法条要义,为日后律师职业之路打牢专业根基。2009年周媛完成学业,进入重庆的一家律所工作。执业之初,她结合时代发展趋势与区域法律服务短板,锚定证券发行、投融资并购、企业合规风控等领域作为专业方向。当时重庆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尚处于成长阶段,当地许多计划上市、谋求资本升级的企业,大多更青睐于聘请“北上广深”的大型律所提供服务,本地律师在这些业务领域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与壁垒。初入行业的周媛并未心生退缩,她秉持“专业立身、实干兴业”的信念,在心中默默进行长线规划:既要钻研专业补齐短板,又要扎根当地开拓市场,还要凭实打实的业务能力和成绩打造本地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优质品牌。就这样,她在一桩桩实务案件中锤炼执业本领,在一个个重大项目中积累实战经验。工作之余,她也从未停下学习深造的脚步,挤出空余时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中不断突破自我、向上成长。十余载寒来暑往,无数个深夜灯火通明的办公室,无数份反复打磨修改的法律文书,无数场严谨细致的研讨谈判,无数次攻坚克难的项目落成,让她的专业能力持续进阶,工作经验愈发丰富,法律视野更加开阔。深耕专业服务企业多年来,从企业上市的法律方案设计,到合规经营体系落地;从企业上市全流程法律风险把控,到投融资并购交易结构搭建;从企业经营潜在法律风险提前预判化解,到重大商事纠纷妥善处置……周媛带领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实现稳健发展。值得一提的是,由她牵头承办的某机电企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项目,凭借方案专业度高、风险防控精准、服务成效显著、示范引领性强,成功获评重庆市十大商业交易(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典案例。立足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区位优势,紧扣共建“一带一路”与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周媛主动拓展业务版图,将目光投向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着眼东盟国家法律实务研究与跨境法律服务能力提升,聚焦重庆企业“出海”发展法治需求,助力当地企业赴海外设立经营机构、开展跨境投融资合作、处置跨境商事合同纠纷。对于律师事业,周媛心中常怀敬畏之心,常思履职之责,她经常问自己:“我能够做什么,我能够多做一点什么?”正是这份时刻自省、持续精进的工作态度,让她始终不满足于现有成绩。谈及未来发展规划,周媛心中早已锚定清晰目标,她表示接下来将持续着力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全力助力重庆优质品牌扬帆出海、走向国际,帮助更多当地企业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绽放光彩。法润温情公益暖心法律有锋芒,更有温度;律师有专业,更有温情。在周媛心中,律师不仅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从业者,也是履行社会责任、传递人间温暖的公益先行者。基层社区是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妇女儿童权益守护的最前沿。针对基层妇女儿童法律需求集中、普法资源薄弱等现实问题,周媛主动请缨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等多地“渝好空间”妇女儿童服务阵地担任公益法律顾问,带领律师常态化扎根各个社区服务站点,量身打造适配妇女儿童需求的特色普法服务。周媛牵头策划系列青少年普法专项活动,每月定期开设思政法治大课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涉及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反校园霸凌、家庭教育、妇女维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采用案例讲解、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同时,她还带领律师团队为社区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答疑、维权咨询、纠纷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切实为基层群众化解“急难愁盼”法律问题。在周媛看来,公益之路从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而是点点滴滴的坚守;维护公平正义从不是声势恢弘的宣言,而是事事尽心的担当作为。面对一位单亲妈妈因疾病保险理赔遭遇维权困境,她主动全程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悉心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依法依规为当事人奔走维权,尽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温度与社会温情。一场预防校园霸凌的法治科普讲座结束后,一名遭受校园霸凌、内心惶恐无助的孩子私下向她倾诉遭遇,周媛没有丝毫敷衍懈怠,第一时间主动对接学校班主任、涉事学生家长。多方沟通协调、共商解决方案,妥善化解校园霸凌矛盾纠纷,她还持续关注孩子心理疏导与成长状况,用心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在目睹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的现状后,周媛深受触动、记挂于心,结合日常法律服务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她深入调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点,潜心思考法治保障优化路径,通过法治建言与法律服务,努力为新就业群体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工作之余,周媛主动扛起妇女儿童公益帮扶责任,积极向重庆市妇女儿童基金会认领“春蕾圆梦行动”公益助学项目,牵头开展捐资助学、困境女童帮扶等专项行动,化身“爱心妈妈”,十几年如一日陪伴困境儿童成长,用爱心呵护少年梦想,用善意点亮他们的未来。履职为民建言资政作为重庆市政协委员,周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她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贴近群众倾听、立足专业思考,以一份份精准务实、贴合民生的提案建议,助力法治建设、民生保障及行业发展。在一次办理离婚案件的接待中,一位当事人的无奈“吐槽”引起她的关注。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法定途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民政部门会统一发放制式《离婚证》,作为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定凭证。然而在诉讼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仅能依靠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依据,日常生活中办理房产过户、户籍变更、再婚登记等相关事务时,需反复出示法律文书,极易泄露当事人婚姻隐私,给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与困扰。群众小事就是履职大事,民生难题就是履职课题。针对这一问题,周媛立即开启专项调研工作,她多次深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走访座谈,广泛听取法官、律师、群众代表意见建议,全面梳理诉讼离婚当事人权益保障中的现实问题,结合自己多年执业经验,撰写提交了《关于法院发放统一制式〈离婚生效证明书〉》的提案,建议全市各级法院在调解离婚、判决离婚案件中,统一为当事人发放制式《离婚证明书》,简化办事流程、保护个人隐私、彰显司法温度。这份提案一经提交,就得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与支持,经过多次沟通对接、细化完善、统筹部署,最终在全市各级法院全面落实。一份提案落地见效,一份初心始终不改。在重庆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周媛围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业态市场主体发展新形势,聚焦人工智能时代“一人公司”发展新趋势,结合新时代创业者轻资产、强创新、快响应、高弹性的创业特点,提交了“关于扶持‘一人公司’发展,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希望培育人工智能时代新质生产力基础单元,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荣誉加身,初心不改;重任在肩,笃行不怠。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对周媛而言,不是职业征程的终点,而是律师生涯新的起点。面对这份承载着国家认可、群众信任的荣誉,周媛始终保持清醒与敬畏,她坦言:“荣誉是肯定,更是责任;是褒奖,更是鞭策。所有成绩皆为过往,未来,法治护航、公益服务、行业发展、履职为民的每一项工作,皆需全力以赴。”笔者手记: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日复一日的坚守。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壮阔征程上,相信这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巾帼律师,会继续以初心赴使命、以实干显担当、以温情暖人心、以专业护发展,续写新时代女律师新篇章。【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6-24 10:49:41

法律服务暖心扉——广东律师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外卖骑手穿梭街巷、网约车司机奔赴归途、网络主播点亮云端……平台经济浪潮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城市运转与民生服务的重要力量。面对劳动关系认定难、职业保障难、欠薪维权难等新业态用工痛点,广东律师行业主动担当、靠前作为,以制度筑基、个案攻坚、阵地延伸三维发力,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全程保障”升级,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法律服务网。助力完善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新就业形态具有用工主体多元、用工形式灵活、管理模式平台化等特点,传统劳动法律规范在适用中面临诸多新问题。破解难点不能仅靠个案“救火”,更要从制度层面源头发力、系统施策。广东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智库作用,主动参与立法调研、政策制定与制度完善,助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从零散维权迈向制度保障。高位推动,构建全链条服务格局。广东省司法厅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纳入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内容,持续优化12348热线咨询服务,让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专业指引,打通维权求助“最先一公里”。广东省律师协会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司法厅等部门指导下,组建广东省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团,由61名骨干律师组成,集政策研究、公益服务、办案指导于一体,既是维权“先锋队”,也是行业“智囊团”。服务团聚焦外卖配送、网约车、物流快递、直播电商等重点领域,梳理相关法律、开展专题研究、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全省新业态法律服务走向规范化、体系化。示范引领,推动顶层制度更加完善。广东律师行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平台企业、配送站点等实地调研,提交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广州市人大代表徐嵩律师提出“降速增保”思路,倡导合理控制劳动强度、完善灵活就业参保机制;中山市人大代表程禹斌律师建议明确劳动关系分类认定标准,建立用工备案平台,督促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晰权责,从源头减少用工纠纷。制定指引,统一服务标准。广州律师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律协电商物流专业委员会共同发布《广州律师办理外卖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业务指引》,从案件受理、证据收集、劳动关系认定到工伤赔偿、仲裁诉讼全流程提供标准化参考,让律师办案有遵循、群众维权有方向。在个案中守护公平正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每一起新业态维权案件,都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广东律师坚守为民初心、深耕专业领域,努力“啃”下复杂案件、化解矛盾纠纷,让劳动者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破解劳动关系认定困局,打通工伤维权堵点。外卖骑手何某送餐途中受伤,因平台“连环外包”导致用工主体模糊,仲裁未认定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陷入僵局。律师团队全面梳理证据、厘清用工链条,聚焦管理从属性、人身依附性核心要件,历经百余次沟通、6次庭审,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帮助骑手获得工伤赔偿。守护劳动报酬权益,坚决捍卫“血汗钱”。在物流从业者欠薪案件中,律师团队高效代理仲裁并胜诉。为防止企业恶意注销逃责,律师指导劳动者及时联系监管部门,成功阻止企业注销,确保裁决执行到位,使劳动者报酬足额兑现。厘清混同用工责任边界,强化平台企业义务。带货主播郭某某遭公司以“合作关系”拒付报酬,仲裁、一审均败诉。律师从排班、管理、指令等证据中锁定劳动关系事实,查明企业与关联商行存在人员、业务、财务混同,依法主张连带清偿责任。二审法院全面改判,确认劳动关系成立,判令支付工资、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关联商行承担连带责任,为新业态混同用工责任认定提供实务参考。破解职业保障难题,传递法治温暖。货拉拉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猝亡,家属面临法律依据不足、跨区域办理、扶养关系认定等多重困境。律师团队构建“职业轨迹+劳动强度+医学意见”三维论证体系,推动职业伤害依法认定;协调建立“线上公证+省级部门协作”机制,破解跨区域办理壁垒;精准界定扶养关系法律边界,最终为家属争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0余万元及按月抚恤金,全部待遇足额落实。从外卖骑手到物流从业者,从网络主播到货运司机,从个体维权到群体保障,广东律师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压实平台责任,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有渠道、诉求有回应、结果有保障。把法律服务送到劳动者身边让法律服务就近可及,是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关键落点。广东律师行业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服务阵地前移、资源下沉,把“律师办公室”搬到劳动者“家门口”“工位旁”“站点里”,打造集休息站和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让奔波奋斗者累能歇脚、难有助力、维权有方。打造暖心服务站点,构建全域覆盖网络。广州市司法局在天河区石牌街建成全市首个城中村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暖蜂巢小哥驿站”,15名公益律师定期驻点,整合调解、公证、法律援助资源,采取“线下坐班+线上服务”模式,为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协议审查、纠纷调解、援助指引,实现小事不出站、大事快对接。深圳市委社会工作部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援暖蜂”专项行动,设立市、区两级共11个服务新就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让劳动者在家门口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创新法律服务模式,提升维权办理效能。珠海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打造“调裁分流”模式,将咨询、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无缝衔接,构建五位一体闭环维权链,大幅降低维权成本、提升处置效率。梅州市推动律所内设“暖蜂驿站”,面向骑手、快递员全天候开放,提供饮水、休憩等便民服务,实现“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能喝水、累能歇脚”。驿站同步公示法律咨询热线,律师驻点开展工伤、薪酬、劳动关系、交通事故等高频法律问题答疑释法,让温情与法治同步。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广东律师深入配送站点、司机休息区、直播基地、物流园区,开展沉浸式、互动式、场景化普法,用通俗语言解读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等法律内容。针对骑手、快递员高发意外伤害,专门梳理维权流程、赔偿项目、取证要点;针对女性劳动者,开展交通安全、反性骚扰、妇女权益保护专题解读;多地推出“普法手册+急救包+暖心礼包”,把法治宣传与人文关怀结合起来。通过多样化、接地气、实用性强的普法活动,有效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治意识与维权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广东律师行业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效,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6-23 11:07:18

法护新就业形态 情暖劳动者心田——聚焦律师行业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践

随着数字经济与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外卖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电商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持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已达8400万人,他们穿梭于城市街巷、奔波于网络云端,用汗水与辛劳服务民生。“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律师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使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了一片晴空,书写着律师服务民生与经济发展的生动篇章。协同联动:构建行业服务保障新格局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民生工程,离不开顶层设计引领与多方力量协同。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协会的统筹组织下,律师行业广泛凝聚共识、整合专业资源,构建起全国统筹、地方落实、全员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与机制支撑。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介绍,目前,由全国律协劳社委组织编撰的关于律师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的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进入研讨论证阶段。拟制定这份指引,旨在为律师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相关的专项咨询、合同审查、合规风控、争议解决等业务提供专业、具体、可操作的指导,推动律师在该领域的法律服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地方层面,北京律师行业针对新业态企业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庞大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北京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工作专班,针对该领域的常见法律问题,举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研讨会,邀请全国劳模、高校学者、法官代表、仲裁员代表、新业态企业代表参与;与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心暖‘新’”法律服务驿站,构建“工会组织+专业律师”协同服务新模式;向全体委员发布《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倡议书》,开展党建引领“劳动12345”公益普法系列活动。面对数量不断增加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各地律师行业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一方面,引导律师积极投身服务一线,组建专业化、常态化的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湖南长沙发布《律师行业服务新就业群体八大举措》,充实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力量,开放律师创业导师库,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江苏无锡组建由50余名律师组成的“澄工护新”公益法律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普法讲座与维权帮扶。另一方面,鼓励律师事务所发挥主体作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纳入律所公益法律服务范畴,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形成专业引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服务矩阵。普法先行: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素养对于长期奔波在外、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知法懂法是依法维权的前提与基础。广大律师坚持普法先行、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特点与法律需求,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开展精准化、接地气的普法宣传,着力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让法律知识真正走进劳动者心间。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工作时间灵活、依赖手机网络的特点,律师们打破传统线下宣讲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普法格局。在线下,律师志愿者们走进快递网点、外卖站点、网约车司机驿站、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开展“送法上门”“普法零距离”等活动,通过现场答疑、专题讲座、发放手册等形式,面对面为劳动者答疑解惑。在江苏江阴市,律师在“骑手之家”设立法治图书角,每周定期坐班,让奔波的骑手“找法有门、问法有人”。在河北石家庄市,律师依托镇(街道)法律服务窗口,构建起“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步行可达、咨询可及”。在线上,律师们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直播课堂、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载体,推出“微普法”“云课堂”“维权小视频”等。此外,律师们还将普法融入维权个案办理全过程,在调解、仲裁、诉讼中向劳动者释法说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普法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针对残障人士、高龄劳动者等群体,广大律师努力提供专业又暖心的普法服务。通过采取书面指引、打字沟通等方式,向聋哑外卖骑手耐心讲解理赔流程与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深入偏远地区,为货车司机、农村电商从业者开展流动普法;针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劳动者,用方言讲解、案例演示等方式进行普法,让他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通过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越来越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不知维权、不会维权”转变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依法维权的能力得到提升。应援尽援:破解劳动者维权难困局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中出现合法权益受损时,因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缺乏维权经验而陷入困境的情况,律师行业始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有实际困难的劳动者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身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联动发力,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场所,开辟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劳动者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新业态集中城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快递园区、外卖总部、网约车平台设立专门工作站,派驻律师现场受理申请、提供法律服务。在河北、山东、四川等地,依托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社区)法律顾问,构建“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让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公益法律服务。在劳动关系认定上,面对个别平台企业通过“层层外包”“签订劳务合同”“诱导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现象,律师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三个维度,收集固定平台派单记录、考勤管理数据、绩效考核标准、工资发放流水、工作指令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为相关劳动者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在江苏南京,有律师帮助外卖骑手王某厘清多层外包关系,二审成功认定劳动关系,追回加班费与社保损失超20万元。在北京,有律师为九级伤残外卖骑手邵某某代理案件,历经多轮诉讼,成功确认其与用工企业的劳动关系,为工伤认定扫清障碍。在劳动报酬追索上,针对个别快递网点、平台合作企业拖欠工资、克扣提成、拒发补贴等问题,律师主动介入、高效维权。在江苏泗阳,有律师为被拖欠1.6万余元工资的快递员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微信催款记录等证据,促成诉前调解,帮助劳动者快速拿到欠薪;在广东广州,有律师为14名被拖欠工资的家政从业者维权,根据案情查明事实,并形成完整证据链,经仲裁快速获赔13.3万余元。在职业伤害保障上,针对劳动者送餐、送货、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后维权困难的问题,律师精准界定责任主体、协助申请工伤认定、代理索赔诉讼。安徽芜湖,有律师代理外卖骑手小沈交通事故案,成功追加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为被告,最终骑手“零赔偿”结案;在多地,律师推动落实“新职伤骑手综合险”等保障机制,为劳动者争取保险理赔,减轻经济负担。长效守护:开启权益保障工作新征程经过数年持续耕耘,律师行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典型案例、先进事迹不断涌现,法治护航的成效充分彰显。当前,平台经济持续发展,“一人”公司等新就业形态不断出现,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依然面临新问题新挑战。诸如新型用工关系法律界定仍需完善、跨区域劳动纠纷处理难度较大、部分偏远地区服务覆盖不足、劳动者法治素养仍需提升等。为构建更高效的协同治理体系,北京律协劳专委主任张雪霞建议,从明确权责划分、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协同、优化维权服务、提升劳动者能力等维度系统推进。她认为,平台企业要根据用工实际,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承担提供职业伤害保障等相应责任,并公开核心算法逻辑,避免因“算法黑箱”损害劳动者权益。此外,她建议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整合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机制。同时,依托工会、人社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等普法维权服务站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劳动纠纷调解等服务;针对跨区域劳动纠纷,建立异地协同调处机制,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守护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律师应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6-06-22 1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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