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联合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集中展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司法部共同选编了10件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婚姻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老人赡养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主要类型,既有精准化解矛盾症结、巧妙平衡法理人情的调解技巧与治理智慧,又有统筹多元行政解纷资源、深度融合社会专业力量的模式创新与力量协同,还有大数据分级预警、数字赋能调解应用的有益探索与成功实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弘扬优良家风、传承家庭美德、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为同类纠纷化解提供了示范指引。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人民法院和各级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更高效的联动、更务实的举措,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时代婚姻家庭和谐关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案例一“德清嫂”运用“四步诊疗法”化解再婚多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基本案情】李某(男,1924年出生)与柳某(女,1946年出生)2000年登记结婚,2024年李某病故,无遗嘱。李某历经三段婚姻,前两任妻子均婚内病故,其中与第一任原配妻子育有四子女,与第二任妻子和第三任妻子柳某无子女,但第二任妻子和第三任妻子柳某婚前各育有两子女。李某病故后,李某原配四子女(以下称李某四子女)与柳某就丧葬费用、抚恤金、存款及李某名下房产等财产分配问题爆发激烈冲突。李某四子女认为,柳某曾为李某保姆,不应享有继承权,且柳某长期侵占李某退休金和存款,丧葬费应从存款中支出,剩余存款、抚恤金及李某房产均应由四子女继承。柳某则认为,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多年来对李某和李某的孙辈悉心照顾,现自己年迈且无经济来源,应当享有继承权,同时提供账本证明李某存款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及部分给予了李某四子女,没有侵占李某存款。双方矛盾积怨已久、关系复杂,争议僵持不下,故向“德清嫂”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调解过程及结果】“德清嫂”工作室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与专业技巧,以“四步诊疗法”拆解难题,兼顾法理与情理。第一步,望形晓神,全景调查把准脉。调解员未急于组织当事人碰面,耗时半月走访当地居委会、司法所、李某原单位及邻居,查阅户籍、婚姻及房产档案,摸清核心背景:李某与后两任妻子再婚时,子女均已成年,无抚养关系;李某四子女与两任继母及其子女积怨深,纠纷容易激化;房产涉及李某两段婚姻,权属可能存在争议。初步判定本案为“再婚+无遗嘱+财产权属复杂”的法定继承纠纷,特别是案涉房产权属是核心关键。第二步,闻声察情,冷热处理对症诊。在首次面对面调解现场,李某四子女指责柳某“侵占父亲财产”,柳某声泪俱下细数自己多年悉心照料并展示账本,情绪激动。调解员判断直接对话会激化矛盾,当即转为“背对背”沟通:倾听李某四子女对父亲财产的担忧与情感执念,引导其共情柳某的多年付出与困境,感恩柳某对孙辈的照顾,锁定核心矛盾是子女对柳某的不信任而怀疑其贪财;柳某则渴望付出被认可、晚年有保障。明确先稳情绪、再平衡认知偏差的调解路径。第三步,问心看病,法理情融合找病原。第二次调解中,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员争取公证处介入。公证处协调多部门核查,证实案涉房产是李某与第二任妻子的共同财产,第二任妻子的两个子女有权继承相应份额,但二人暂时无法参与继承公证和调解,房产权属争议只能暂时搁置。调解员同步精准释法:首先,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李某存款属遗产,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某四子女认为柳某不应享有继承权的观点错误。其次,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对近亲属的抚慰,柳某和李某四子女均有权分配。最后,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肯定柳某对李某的照顾付出,强调其丧偶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特殊保护。事实与法律解读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信息差、法律认知偏差与历史积怨,双方初步达成“先解决资金分配,房产另案处理”的共识。第四步,切脉医症,利益平衡除病灶。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聚焦“平衡法理人情”这一核心,引导各方拟定调解方案:资金方面兼顾各方合法权益,考虑柳某无经济来源且二十年来对李某照顾有加,因此,在抚恤金、存款余额共计22.5万元的分配中,由柳某分得13.6万元,李某四子女平均分配剩余8.9万元。房产问题因涉及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双方同意房产事宜由李某四子女后续与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协商解决,柳某放弃房产继承权。双方对此方案无异议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在现场握手言和。【典型意义】本案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展现了调解法理情相结合的优势特点。一是讲法为基,专业协同守底线。构建“调解+公证”模式,公证处凭借权威性查清房产权属等关键事实,调解员精准引用法律条款,明确遗产和继承权利、顺序,确保协议于法有据。二是讲理为要,利益平衡破僵局。兼顾双方合理诉求,不否定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也不忽视柳某的付出与困境,以“资金倾斜+房产搁置”实现利益平衡。三是讲情为桥,情感共鸣融壁垒。以倾听、共情、唤起亲情化解情绪对立,让李某四子女认可柳某付出,柳某理解李某四子女执念,从“指责”转向“互谅”,情感疏导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关键,法理情结合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四是方法论提炼,复杂家事“三重解纷”。重事实核查,“全景调查+专业介入”,摸清背景、查清权属,避免信息偏差;重情绪疏导,“冷处理+背对背沟通+共情”,降温对立,为协商奠基础;重方案设计,“法律底线+利益平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案例二智慧联调系统以家事“小切口”做实和谐“大文章”【基本案情】李某(男)与张某(女)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9岁。近年来,双方因性格差异、沟通不畅及教育理念冲突等原因,夫妻关系持续恶化。李某认为张某认知偏执、性格固执,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与自己分歧严重;张某则指出李某常在争执中使用不当言辞,拒绝有效沟通。双方屡因生活琐事争执不断。2025年9月,两人因孩子教育问题再次产生激烈争执。该纠纷信息被辖区网格员排查发现,通过“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1个工作日内分拨推送至区婚调委,经当事人同意,由深圳市某区婚调委受理调解。【调解过程及结果】面对濒临破裂的婚姻关系,区婚调委迅速启动“三维联动”机制,组建由专业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与公益律师构成的服务团队开展系统干预。一是倾听稳情绪,沟通破僵局。婚调员聚焦双方在沟通模式、角色认知与教育理念三大核心症结,运用“情绪疏导—认知重构—行为引导—共识共建”的递进流程,通过共情倾听释放压抑情绪,减少双方对立,重建良性沟通基础。二是疏导化心结,情感促疗愈。心理咨询师依托“舒心驿站”,开展沟通能力重建等支持,厘清双方冲突模式,通过角色扮演、情绪日记等方式,传授“积极暂停”与“非暴力沟通”技巧,有效化解语言暴力与习惯性对抗,修复家庭情感联结。三是法律明权责,理性导抉择。公益律师向双方详细讲解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深入剖析婚姻关系对子女成长的影响,引导当事人增强对婚姻权利义务的认知,共同做出理性决策。一次次对话如春风化雨,夫妻二人从固执对抗逐步转向反思共建,承诺通过每周家庭会议、分工协作育儿等方式积极修复关系。四是家教润人心,重建固长久。矛盾化解并非终点,家庭重建方为根本。为此,社区“家长学校”量身打造三期“关系修复工作坊”,从夫妻沟通重建,到亲子情感联结,再到全家协作实践。曾经因父母争吵而沉默的女儿,如今笑容重现:“爸爸妈妈不吵了,还一起陪我玩游戏!”在后续回访中,李某与张某也由衷感谢:“你们不仅挽救了我们的家庭,更教会我们如何经营爱与关系。”从调解介入到心理支持,从法律服务到家庭赋能,一条完整的“家庭修复生态链”逐步形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家暖”的治理目标。【典型意义】本案依托“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实现了家事纠纷“早介入”、家事危机“早化解”、家庭功能“早重建”,为构建新型家事纠纷化解机制提供了有益经验。一是数智治理,实现风险防范从“被动处置”向“主动发现”转变。依托“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实现家庭矛盾从排查上报到精准分拨、介入处置、跟踪回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该系统推动基层治理从事后干预转向事前预警,为化解家事纠纷赢得宝贵“时间窗口”,筑牢家庭和睦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多元共治,推动家事调解从“单点调处”向“系统干预”升级。“三维联动”机制整合婚调员、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等力量,不仅化解表面争执,更深入修复沟通模式、调整角色认知、弥合理念分歧,突破了以往劝和式调解的局限,通过多维度介入探索出家事纠纷标本兼治的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例。三是赋能成长,推动家庭建设从“止争息讼”向“正向发展”延伸。通过跟踪介入与系统赋能,将服务重心从矛盾调解延伸至家庭功能重塑,推动家庭实现从“破镜重圆”到“持续成长”的深层转变,彰显了新时代基层治理从“解决一个问题”到“守护一个家庭”的价值升华,为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区注入持久动力。案例三“数字赋能+多跨协同”调解工作机制守护家庭和谐【基本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花(化名,6岁)。2023年,王某以夫妻长期缺乏沟通、育儿观念冲突、经常发生争吵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因李某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女儿由王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审判决后,李某向浙江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表示夫妻感情尚在,一审中其系冲动之下才同意离婚,现看到女儿学习成绩下滑、性格变得内向敏感,深感悔恨痛心,请求二审改判驳回王某的离婚诉讼请求。二审中,王某亦对离婚这一结果有迟疑态度。【调解过程及结果】基于双方的核心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而是长期缺乏沟通和育儿理念的冲突。使双方打开心扉,寻找育儿理念的平衡点,成为二审调解的关键。为实质性化解纠纷,二审法院依托“法护家安”集成应用,综合运用多种机制为纠纷精准把脉,靶向开方。一是多元调解搭建沟通桥梁。依托“法护家安”家事多元调解模块,通过平台匹配妇联选派的经验丰富的家事调解员,线上线下联动,让双方在便捷环境中坦诚沟通。王某坦言,李某不管教孩子、回家只玩手机,其主要诉求是获得理解和支持。李某则表现出强烈的亲子关系焦虑和挽救婚姻的意愿,但对如何改善感到迷茫。调解员由此获得家庭矛盾画像,直击“陪伴缺失、沟通不畅”等核心问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梳理婚姻存续期间的美好回忆,缓解对立情绪。二是倾听童声共护孩子成长。法院通过“法护家安”关爱未成年人模块,为小花建立数字化成长档案,并邀请妇联指派的专业心理咨询师,与小花进行了一次安全、私密的视频交流。在轻松的氛围中,小花画下了“一家三口手牵手”的画,并向咨询师透露:“我希望爸爸能多陪我玩,不要老是凶我;希望妈妈不要和爸爸吵架。”这份画作使双方深受触动,王某、李某均表示愿意改变育儿模式和相处方式,共同营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氛围。三是数字赋能家庭教育指导。针对育儿观念冲突、家庭责任失衡的症结,“法护家安”家庭教育指导模块为王某、李某智能匹配妇联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线上推送情绪管理、科学育儿等课程,王某、李某线上接收指导师实时点评反馈,形成“课程学习-实践反馈-精准调整”的数字化闭环管理。经过两周的协调、沟通和指导,双方达成和好协议:继续共同生活,李某承诺合理分配工作与家庭时间,共同承担育儿及家务责任;双方自愿在“法护家安”持续参与家庭教育指导6个月。经过家事回访,目前王某和李某关系稳定,意见不一致时会彼此倾听和理性表达需求。小花也变得更加开朗自信,作业完成质量明显改善。【典型意义】家事案件情况多样,实质性化解纠纷需要深入剖析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和关键问题,不能一判了之。本案中,法院结合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和表现出来的态度,在开展家事调解工作的同时,将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等工作融入解纷流程,直击当事人间的核心矛盾点,提高解纷精准度。本案还展示了家庭教育指导在修复家庭关系中的撬动作用。许多家事纠纷的表象是感情不和,但根源在于家庭功能的失调。通过数字平台提供系统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当事人可以提高经营家庭的能力。“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将家事多元调解、未成年人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等模块有机整合,形成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解纷链条,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家事审判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提供了有益参考。案例四“司法所+”多元联动化解农村老年人赡养难题【基本案情】唐某某,女,1951年出生,湖南省某镇居民,无固定工作。唐某某曾有两段婚姻,与第一任丈夫育有四名子女,都已组建家庭且子女均已成年。唐某某第一任丈夫1997年去世,次年在子女们反对的情况下唐某某再婚,其后与子女关系疏远。2016年唐某某(时年65岁)与第二任丈夫离婚(期间未生育子女)后独自生活,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患有冠心病需长期治疗,生活及医疗负担沉重。因子女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在多次提出赡养要求无果后,唐某某于2024年初向某镇司法所求助。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方面子女因反对母亲再婚,长期以来亲情淡薄,没有承担赡养责任的意愿;另一方面子女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唐某某生活医疗负担沉重,对如何合理分担赡养责任存在分歧。【调解过程及结果】某镇司法所受理案件后,指派社区调委会开展调解,但四名子女均拒绝参与。为高效化解纠纷,司法所启动联动机制,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法庭、妇联和乡镇、社区网格员共同介入。一是通过多次入户走访,核实唐某某的生活、健康状况,并分别与四名子女进行“一对一”沟通,了解其经济状况与矛盾根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律师上门普法,阐明民法典第1067条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明确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二是调解过程中采取“背对背”“阶梯式”等调解策略,结合情感引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回忆家庭往事,弘扬孝道美德,促进情感融合。同时,邀请四名子女的成年子女参与调解,共同协助分担赡养责任,增强家庭支持网络。三是司法所联合镇妇联为唐某某申请临时救助,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其生活与精神压力。派出法庭法官参与调解,从审判角度明确法律适用,增强调解协议的权威性。经多方协作,最终达成“赡养费+定期探望+医疗帮扶”调解方案:四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由四名子女的成年子女协助分担),定期探望母亲,生病时给予陪护,同时由政府提供医疗帮扶。双方当场签署协议并支付首笔赡养费,家庭关系得到修复。【典型意义】本案是基层司法所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化解复杂赡养纠纷的典型案例。案件涉及母亲再婚、长期亲情疏离等多重因素,调解难度较大。某镇司法所在案件处理中发挥了三大作用,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性与组织协调能力,是联动解纷的核心推动力量。一是精准评估与启动枢纽作用。面对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困境,司法所没有止步于常规程序,而是主动评估纠纷复杂程度,及时启动“司法所+”联动机制,协调社区调委会、镇妇联、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派出法庭共同介入,化解阻力。二是统筹推进与分层施策作用。司法所主导设计法理情融合的调解方案,组织人员分批走访、分类沟通,精准把握各方诉求与顾虑。依托法援律师强化释法说理,借助妇联进行心理疏导与临时救助,邀请法庭进行司法指引,实现了专业互补与环节衔接。三是方案落地与长效保障作用。司法所推动形成的“赡养费+定期探望+医疗帮扶”一揽子协议,不仅明确经济供养,更修复家庭情感,并引入政府帮扶解决医保难题,切实保障老人权益落到实处,体现了综合施策的治理智慧。该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展现了以司法所为主导、多方协同的纠纷解决路径,实现了调解资源的“专业互补”与程序的“无缝衔接”,形成了“主导有力、协同有序、保障有效”的基层解纷新格局,为处理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案例五“大数据预警+三色管理+三师联治”赋能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基本案情】2024年湖北某区街道妇联干部在入户走访中发现,居民陈先生和李女士因二年级儿子斌斌(化名)教育问题频繁争吵。陈先生主张“虎爸式”严格教育,要求孩子课余时间全部用于学习;李女士则秉持“快乐教育”理念,认为应注重孩子兴趣培养。双方经常争吵,家庭关系紧张,孩子变得胆小,出现失眠、成绩下滑、不想上学等状况。网格员多次入户调解效果不佳,遂将其录入基层服务移动终端——“e掌通”平台,触发橙色(中风险-干预级)预警。【调解过程及结果】区婚调委收到“e掌通”平台橙色预警信息后,依据“三色管理”机制,组建了由婚姻家庭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导师组成的“三师联治”团队,制定精准解决方案,分阶段推进调解工作。第一步,启动“三色管理”,明确矛盾焦点与调解目标。一是由社区工作人员先行与夫妻二人分别沟通,准确把握矛盾焦点,避免因直接介入调解引发抵触。二是针对本案橙色预警的定位,确定调解策略:先缓解夫妻对立情绪,再解决教育理念分歧,最终修复家庭关系、改善孩子状态。第二步,开展“三师联治”,逐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疏导夫妻情绪,挖掘孩子内心需求。心理咨询师优先与斌斌沟通,通过“小物件疗法”、角色扮演、换位思考等咨询技术,让陈先生、李女士“看见”了斌斌的压力、无所适从和渴望家庭和睦的愿望,同时引导夫妻二人学会运用“情绪词汇”表达事实,而不是指责和抱怨,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二是诊断矛盾症结,调整夫妻互动模式。婚姻家庭指导师通过深度访谈发现,陈先生的“虎爸式”教育源于自身职场竞争压力——担心斌斌未来“输在起跑线上”,本质是对孩子未来的焦虑;而李女士的“快乐教育”则是希望孩子避免自己童年“被压抑兴趣”的遗憾。基于此,指导师向二人解释小学阶段是习惯养成与兴趣保护并重的时期,过度侧重成绩或快乐都可能失衡,引导他们从“竞争型父母”转变为“合作型父母”,共同关注孩子的综合需求。三是制定家庭教育方案,提供“方法工具箱”。家庭教育导师结合斌斌的学习成绩、兴趣特长及年龄因素,从专业角度制定符合孩子特点的科学教育方案,兼顾学科培训、兴趣培养和亲子娱乐等多重需求。同时向夫妻俩推荐湖北某网上家长学校,建议他们通过系统学习了解小学生成长规律,减少教育焦虑。第三步,持续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效果。调解结束后,婚调委按照“月度回访”机制,1个月和3个月后分别回访,夫妻俩没有再发生争吵,默契配合执行教育计划,斌斌学习成绩有了很大进步,彻底打消了“不想上学”的念头。夫妻二人特意感谢婚调委,帮助其解决家庭矛盾,让家庭重归和谐。至此,该起家庭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典型意义】本案是依托大数据预警、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力量作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用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实践,“科技+专业+协同”的调解思路对于化解同类矛盾纠纷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一是“大数据预警”变“被动接案”为“主动发现”。针对家庭矛盾“家丑不可外扬”的隐蔽性特点,通过“e掌通”平台与网格化管理结合,精准捕捉夫妻争吵、孩子情绪异常等风险信号,避免矛盾从“小摩擦”升级为“大冲突”,体现社会治理的“前瞻性”。二是“三色管理”变“粗放应对”为“精准服务”。通过绿色、橙色、红色三级分类精准评估,明确不同风险等级的响应主体与处置流程。本案橙色预警对应“三师联治”介入,既避免了低风险矛盾“过度处理”,也防止了高风险矛盾“处置不足”,提升了调解效率。三是“三师联治”变“单兵作战”为“专业协同”。心理咨询师处理“情绪创伤”问题,婚姻家庭指导师解决“关系模式”问题,家庭教育导师提供“实操方案”,三者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从“情、理、教”三个维度破解矛盾,体现了专业化与协同性。案例六“亲情弥合八步法”精准化解婚姻危机【基本案情】2006年,张某(男)与孙某(女)登记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争吵并曾分居四月有余。2022年,张某向江苏省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结合诉辩意见,对双方的性格、婚育、工作收入等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发现双方对家庭经济支出的分歧是本次诉讼的导火索。【调解过程及结果】考虑到双方矛盾源于家庭琐事,具有可修复性,承办法官按照该院家事案件“亲情弥合八步法”流程,开展工作。第一步,感情预修复。承办法官联合镇、村两级妇联共同研究矛盾纠纷化解方案,通过与双方约谈,针对近两年来孙某对娘家经济帮助超出张某预算这一具体分歧,认真倾听双方内心感受。第二步,情绪先疏导。因在约谈中感受到双方存在一定焦虑情绪,承办法官邀请该院及妇联指派的心理咨询师为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双方在第一次开庭时情绪稳定缓和。第三步,视频再教育。该案在“客厅家居式”家事法庭开庭,温馨的环境减少了原、被告身份带来的对立感,庭审过程中,法庭播放了事先收集的双方结婚录像,唤起情感共鸣。双方均同意先进行调解。第四步,甜蜜勾回忆。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为双方设定了为期40天的“冷静期”。期间,法官两次邀请村级妇联干部作为特邀调解员登门跟踪调和,引导双方回忆缔结婚姻的初心、养育一子一女的艰辛与快乐以及多年来互相关心体贴带来的幸福,并对双方的感受予以记录。第五步,亲情齐规劝。承办法官邀请双方的子女到庭,在单面镜调查室中与承办法官、特邀心理咨询师面对面交流。双方当事人在隔壁观察室倾听子女诉说时才意识到,自己因家庭琐事冷战、诉讼已经对子女心理造成了伤害。第六步,调解建议书。“冷静期”届满前,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近两千字的建议书,列明已查明事实、法律评价及处理依据,指出和好的路径和方法,引导当事人变“对抗”为“协商”。第七步,协议得确认。经此番调解,双方充分认识到对彼此仍有深厚的感情,离婚只是一时冲动,并不是内心真实的想法,以后加强沟通交流可以更好避免发生矛盾。双方遂自愿和好,并对各自纠正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方法作出约定,就引发矛盾的家庭支出问题达成书面处理协议,调解和好结案。第八步,案后必回访。鉴于家事纠纷具有反复性特点,承办法官会同区妇联制定了案后回访方案,重点关注夫妻和好的长效性及两子女家庭教育的持续性,协议生效后的第30日、第90日,经两次电话回访,确认已按约履行。目前,夫妻二人依然保持幸福的生活状态,子女也已健康长大。【典型意义】从审判实践看,部分离婚诉讼的发生并非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而是日常琐事导致双方一时激愤,为“争口气”而冲动起诉。该院创设的“亲情弥合八步法”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体现。其中,“情绪先疏导”即是心理干预,“亲情齐规劝”即是家事调查,“甜蜜勾回忆”即是家事调解,加之背景探查、案后回访等节点,形成固定工作流程,具有可复制性。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与妇联等组织的协作机制,引入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妇联干部参与到具体环节,倡导家事案件柔性司法,对修复感情创伤、稳定婚姻家庭关系起到了重要的调节和促进作用。案例七“库尔班大叔”巧用“三热爱”“六步法”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基本案情】阿某(女)与萨某(男)原系夫妻,2023年因婆媳矛盾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由阿某抚养,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后萨某因承担贷款陷入经济困境,逾期3个月未支付。阿某以未收到抚养费为由拒绝萨某探望孩子,双方矛盾升级。2025年3月,阿某诉至法院,要求萨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将抚养费标准提高至每月2000元。法院考量该案涉及家庭亲情,委托“库尔班大叔”调解室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过程及结果】“库尔班大叔”调解室成立调解小组,立足案件涉及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且存在情感修复可能的核心特征,以“不激化矛盾、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为主线,将“库尔班大叔”“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三热爱”红色传承深度融入“六步法”调解全过程。第一步,安抚情绪,搭建信任基础。初次调处时,阿某与萨某情绪对立严重。调解小组秉持“先解情绪、再解问题”原则,给予双方充分表达空间。待两人情绪平复后,以“保障孩子权益”为切入点引导双方聚焦核心问题,成功搭建初步信任桥梁。第二步,全面核查,厘清矛盾关键。调解小组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核查事实。线上发现萨某朋友圈留存过往家庭幸福影像,印证双方非因感情彻底破裂离婚;线下入户与双方父母沟通,得知二人离婚系一时冲动,长辈希望其理性协商。最终明确核心事实:离婚源于婆媳口角,孩子亟需父爱改善内向性格,双方重视亲子关系且具备情感修复潜力。第三步,法理情融合,明晰权利义务。调解小组的律师用维吾尔语向萨某阐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等规定,明确其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范围,消除其对阿某2000元诉求的合理性顾虑。同时,播放孩子期盼父亲的视频,以法律指引与亲情触动双重发力,推动调解取得有效突破。第四步,递进调解,修复情感连接。初次调解聚焦达成共识,组织探望活动唤起萨某父爱,引导双方互写“对方优缺点清单”重拾婚姻温暖。第二次调解直击矛盾根源,组织“亲情晚餐”促成阿某与萨某母亲和解,通过讲述“库尔班大叔感恩井”的故事,引导萨某重视家庭修复。第五步,协商签约,明确解决方案。调解小组以“离婚成本分析”和“库尔班大叔”爱国爱家传统为引导,组织双方协商方案。调解员细致测算“离婚五本账”:情感账,孩子成长缺乏父爱,易出现性格缺陷,影响心理健康;经济账,分居后双方房租、水电等生活成本增加,共有房产也存在贬值风险;社会账,单亲家庭的孩子可能面临他人异样眼光,影响社交能力发展;健康账,双方父母因子女离婚忧心忡忡,易引发情绪和健康问题;发展账,离婚纠纷会分散工作精力,可能影响职业晋升与个人发展。萨某深受触动,当场向阿某忏悔道歉并获得谅解。双方就抚养费等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第六步,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成效。调解结束后1个月内,两次回访。首次回访确认萨某足额支付拖欠的3000元抚养费,阿某撤回起诉;第二次回访双方已主动办理复婚登记,家庭关系融洽,孩子性格明显开朗。事后,二人向调解室赠送锦旗致谢。【典型意义】本案是“库尔班大叔”调解室运用特色调解方法化解边疆民族地区家事纠纷的成功实践,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的实践与创新。一是以法为基,精准定分止争。调解小组紧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业法律宣讲明确当事人在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为纠纷化解提供坚实法律支撑。二是以文为脉,推动根源化解。调解全过程融入红色文化与传统故事,引导当事人树立家国情怀,同时通过亲情疏导举措帮助修复情感裂痕,从根本上消除矛盾隐患。三是以和为标,提升治理效能。实现从解决具体纠纷到化解深层矛盾、再到促进家庭和谐的层级跃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抓前端、治未病”的基层治理效能,为边疆民族地区家事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案例八“伴视家园”发挥“三种优势”破解离异子女探望困局【基本案情】2023年,李某(男)与王某(女)诉讼离婚。审理期间,法院综合衡量双方居住、收入、教育连续性及儿子壮壮(化名,7岁)现阶段对环境稳定的需求,认为父亲李某无固定住所、没有工作,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儿子壮壮由母亲王某直接抚养,同时,父亲依法拥有孩子探望权。判决生效后,王某担心将来失去儿子,不愿意李某探望。李某遂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疑王某“藏匿”孩子及后续探视配合度,并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双方多次在小区和学校门口发生争执,壮壮因此出现失眠、厌学、拒绝沟通等应激反应,身心健康亮起红灯。【调解过程及结果】强制执行立案后,法官及时进行家访并征询双方意见,启动“伴视家园”联动机制,由法院、妇联、司法行政、民政、心理机构等多方力量介入,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第一步,先帮助孩子情绪减压。心理咨询师通过沙盘、绘画等心理干预方式,帮助壮壮进行心理疏导,壮壮语言上表达“不希望爸爸妈妈吵架,也不想选跟谁”,并希望能够经常见到爸爸。第二步,调解促进父母自我反省。工作人员将与壮壮互动的视频资料播放给双方,二人第一次感受到儿子的真实压力,当场沉默。心理咨询师采用“角色互换”模式,让双方分别扮演7岁的儿子,体验被拉扯、被围观的感觉。他们恍然意识到自己只顾着以前的矛盾,竟然忽视了最重要的事情——孩子的健康成长。察觉到双方当事人内心的动摇,执行法官“乘胜追击”,从孩子的角度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并向王某释明民法典第1086条“探望权本质是为保障子女身心健康”,而非父母“输赢”。第三步,持续跟进实现实质性化解。经过两次“伴视家园”探视活动和心理咨询师的多次心理辅导,壮壮逐渐放下戒备,双方也意识到冲突对孩子的伤害。妇联婚调员从儿童权益角度提出“渐进式探望+抚养教育指导”方案:壮壮仍然与母亲王某一同生活,王某也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判决,让李某定期在“伴视家园”与孩子相聚,无需重复申请执行。待壮壮8岁后,再征求孩子的意见,决定是否变更抚养权。两个月后,王某已经能够积极配合李某灵活选择时间和地点行使探望权,壮壮情绪明显好转,调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典型意义】在司法实践中,探望权纠纷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法院将孩子判给一方,但孩子之前一直与另一方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的一方拒绝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另一种是法院将孩子判给一方,另一方要探望孩子,但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予协助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本案属于第二种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形。探望权执行存在“三难”特点,执行标的具人身属性,禁止强制交付;父母情绪极端对立,孩子被当成“情感人质”,二次伤害大;反复申请率高。本案调解方法具有“三重”优势,一是“中性场域+心理干预”:“伴视家园”切断原生家庭冲突场景,先疗伤再分对错,把“父母觉醒”作为调解突破口。二是“多元协同+持续跟踪”:法院牵头,妇联、民政、司法行政、心理机构同堂办公,将“一次性探望”升级为“家长课堂+父母互动营”,实现从依靠司法强制到个人自愿履行的软着陆。三是“裁判说明+协议留白”:判决阶段即告知“阶段性抚养”性质,为后续变更留通道,降低双方“一锤子输赢”的对抗预期;执行阶段再制定并固化柔性方案,既保障权利实现,又减少反复执行,为同类执行案件提供“柔性介入、多元协同、中性场域、持续跟踪”的范例,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和社会治理创新在家事案件执行中的重要作用。案例九“面对面+背对背”妥善化解短暂婚姻中的彩礼返还纠纷【基本案情】刘某(女)与赵某(男)结婚共同生活五个月后,刘某向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赵某则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未生育子女为由,要求刘某返还全部彩礼30余万元。庭审中,双方都认为自己存在委屈,情绪激动、难以沟通,就彩礼返还数额争议较大。人民法院经研判,认为该案如简单依据法律条文裁判,难以实质化解矛盾,甚至加剧对立情绪,对双方后续生活及社会关系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家事调解程序,为当事人解“心结”。【调解过程及结果】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流程,委托当地妇联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员与法官共同开展家事调解工作。第一步,组织“面对面”沟通,打破信息壁垒。法官和调解员为双方搭建直接对话的平台,在调解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表达诉求与顾虑。赵某表示,其给付的彩礼数额较高,担心因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不予返还,这会给其造成经济损失。刘某表示,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心操持家庭事务,系赵某原因导致婚姻无法持续,短暂婚姻已对其造成伤害;其收到的彩礼已部分用于家庭消费,如判其全部返还,很不公平。通过面对面沟通,双方既减少了因信息差引发的误解,也将积攒的情绪悄然释放,矛盾得以缓和。第二步,组织“背对背”调解,与双方当事人深度沟通法律适用,答疑解惑。法官认真讲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规则的规定,告知赵某:在办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其要求返还全部彩礼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告知刘某: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其负有返还部分彩礼的责任,同时,还会根据离婚过错等事实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保护其财产权益。逐步打消双方对“调解不公”的疑虑,缩小意见分歧。第三步,组织双方重新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协商。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从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情感纠葛、时间成本等方面条分缕析,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抓住过去的心结不放并无益处,以积极心态迎接崭新生活才是对人对己负责。同时,赵某也对刘某在婚姻中的付出表示认可,刘某亦对赵某要求返还彩礼诉求背后的经济压力表示理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已用于家庭共同消费等费用后,刘某自愿向赵某返还部分彩礼。双方还就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实现问题的一揽子解决。【典型意义】在涉彩礼纠纷中,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一般而言,彩礼给付方和彩礼接收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系由于双方站在不同立场,对彩礼返还问题各有顾虑造成。比如,彩礼给付方担心无法取回彩礼造成经济负担,而彩礼接收方更多考虑婚姻对其身体、心理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双方因情绪冲突难以平和沟通。本案调解方法的优势在于,一是当面沟通,促使双方坦诚交流各自想法,增进相互理解。二是分别释明法律适用,使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心理预期。三是发挥调解员的疏导作用,鼓励双方换位思考,从内而外解开“心结”,妥善平衡双方利益,让调解兼具法律刚性与人文温度。案例十智能调解在线平台“一站式”化解非亲生子女抚养纠纷【基本案情】2022年5月王某甲(男)与李某(女)登记结婚。2023年12月两人生育一女王某乙,此后李某到外省打工,王某甲独自抚养女儿。2025年1月王某甲怀疑王某乙非亲生子女,通过亲子鉴定确认该事实。2025年3月王某甲提出离婚,双方就王某乙抚养权归属及养育费用等事宜争执不下产生纠纷。该纠纷信息被辖区网格员排查发现,上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用,迅速通过“三级治理中心”分流至“重庆调解在线”,经当事人同意,由重庆市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调解过程及结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启用“重庆调解在线”应用,联动多部门,以“四位一体闭环模式”化解纠纷,实现法理、情理与数字赋能的深度融合。第一步,线上建档+跨域联动,精准摸排定方向。调解员在手机上收到委托调解信息后,第一时间通过“重庆调解在线”系统为案件建立电子档案,将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上传,实现证据材料“一键归档、随时调取”。考虑到李某身处外省、无法当面沟通,发起跨域协作申请,同步联动“一镇街一法官”线上指导,借助数字应用数据共享功能,快速对接区妇联、民政局、派出所等单位,核实双方婚姻状况、子女抚养现状,其中,保障王某乙权益是首要任务。第二步,远程调解+双向疏导,稳控情绪破僵局。首次调解采用“重庆调解在线”远程调解功能,王某甲与李某分别通过手机、电脑接入会场。初期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调解员当即转为“线上背对背”沟通,通过实时共享功能,向王某甲推送相关法条及相似案例,让其清晰知晓自身权利与义务;同时联系区妇联干部加入视频连线,呈现王某乙渴望母爱的留言,告知李某应当承担抚养责任,逐步缓解双方对立情绪。第三步,智能查法+联动释法,明晰权责找依据。针对双方争议的法律问题,调解员通过“重庆调解在线”法律法规检索功能,输入关键词,快速调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及司法解释,结合应用推送的相似案例,在线向双方精准释法。一是王某甲非王某乙亲生父亲,没有抚养义务,李某作为亲生母亲应当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二是王某甲此前养育王某乙支出的相关费用可依法主张返还。同时,法官通过信息平台线上介入,对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答疑,打消双方的法律认知偏差。针对李某担忧的经济压力,妇联干部告知其可申请异地帮扶,为其解决后顾之忧。第四步,一键生成+协议确认,闭环化解保长效。经多轮线上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向。调解员依托“重庆调解在线”的调解协议模板,结合案件实际快速修改关键信息,一键生成标准调解协议:一是王某乙随母亲李某生活,王某甲亦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二是李某需向王某甲赔礼道歉,王某甲念及夫妻之情,不再要求李某返还此前养育王某乙支出的相关费用。双方确认协议无误后,调解员调用“电子签名”功能签字确认,调用“电子签章”加盖调委会公章,协议即时生效并自动归档,实现“调解—签约—签名签章—归档”一站式办结。纠纷化解后,调解员通过应用“案件跟踪”功能发起线上回访,了解到协议已履行到位且未发生新的纠纷,双方表示满意。同时联动区妇联对接李某所在地妇联,借助应用共享回访记录,持续跟踪王某乙的生活与心理状态,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典型意义】本案是数字调解赋能化解涉未成年人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重庆调解在线”应用在整合多方资源、提升调解质效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多跨协同,构建保护闭环。依托“重庆调解在线”应用搭建“司法行政主导、妇联协同、民政保障”的线上联动平台,实现信息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当事人的解纷需求,形成“精准帮扶-情绪疏导-释法说理-长效回访”的闭环机制。二是理法融合,彰显人文关怀。既通过智能查法、专业释法明确双方权责,坚守法律底线,又借助线上共情沟通、异地帮扶对接,兼顾情理温度,调解员既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循循善诱讲明“事理”,还感同身受讲透“情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了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数字赋能,提升解纷质效。通过“远程调解”“法律法规库”“远程签名”等模块,解决了当事人跨区域沟通难、材料管理繁、法律查询杂的问题,同时实现远程线上签署调解协议,打破地域限制,让跨区域纠纷调解高效便捷,大幅降低当事人解纷成本。更重要的是,将数字技术与调解业务深度融合,既减轻了调解员的文书工作负担,又提升了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基层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数字化解决方案。【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12-25 09:56:06

司法部:深化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维护安全稳定

12月2日,司法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山东省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强调,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落实落细党中央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和维护安全稳定部署要求。深化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衔接联动,在教育矫治、服务管理、帮扶安置等方面进一步采取务实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守牢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安全稳定底线。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解纷优势和律师专业作用,在综治中心统筹下更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加力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相关任务,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安全稳定上担当尽责。在鲁期间,贺荣一行到历山监狱、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司法所等调研,看望慰问基层一线干警。【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12-04 09:51:46

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在合肥举办“新时代的仲裁与调解”业务交流会

11月22日至23日,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在安徽合肥举办“新时代的仲裁与调解”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安徽省律师协会、安徽省仲裁协会承办。全国律协副会长王清友,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国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张丽霞主持开幕式。全国律协监事孙卫星列席会议并发表监事意见。全国律协副会长王清友致辞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律师队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心系“国之大者”,在新修订《仲裁法》即将实施之际,进一步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强调,广大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征程上的机遇与挑战,紧密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处长李恩正以“新修订《仲裁法》的主要制度与创新”为题作主旨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涉外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新修订《仲裁法》、新修订《仲裁法》下的仲裁庭和仲裁程序、新修订《仲裁法》与司法监督和保障等专题展开交流探讨。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各仲裁机构代表,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仲裁与调解领域律师、专家学者等参加会议。【责任编辑:王丽】
发表时间:2025-11-27 15:06:08

北京法院首建实习律师调解工作室

7月3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与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协会共同举行协同推进实习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西城区人民法院实习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标志着北京法院系统设立的首家实习律师调解工作室正式成立。根据框架协议,三方将建立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机制,为实习律师打造集调解实训、公益服务及助力成长三位一体平台,并建立健全实习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定期对实习律师调解员的工作纪律、调解质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协议,西城法院与西城司法局、西城律师协会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实习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据了解,经前期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已筛选出第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法律基础扎实、工作作风严谨的实习律师调解员参与此项工作,部分实习律师在试点阶段已尝试在法官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下一步,三方将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实习律师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机衔接,实现矛盾纠纷流转、调解工作动态以及实习律师履职情况等关键信息的及时共享,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构建协同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5-08-04 10:22:45

3个月调解成功标的额逾亿元 温州鹿城法院打造律师市场化调解“样板”

鹿城法院对龟湖农贸市场进行强制腾空。龟湖农贸市场腾空完毕后,买受人签署不动产交接书。北临瓯江,东濒东海,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作为中心城区,经济活动频繁,矛盾纠纷多且复杂多样。2024年10月,鹿城区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多元解纷,聚力打造律师市场化调解“主城区样板”,实现解纷需求与专业资源精准匹配。试运行3个月,通过市场化调解纠纷案件2885件,调解成功326件,涉案标的额达1.21余亿元。减时降费出实招“我这三个案子货款总计两千多万元,现在对方还欠1千多万元,如果他们不尽快回款,我们的资金链会受影响,怎么办呀?”面对温州某混凝土公司员工小林的急切询问,鹿城法院综合庭副庭长苏惺耐心回复:“您放心,我们已经组成律师调解团队了,会尽快调解的。”2021年6月至2024年1月,该混凝土公司向被告某建筑公司提供了约5万立方米混凝土,供货金额合计2600余万元,但该建筑公司仅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共计向混凝土公司支付1330余万元货款,尚欠货款1289万元未支付,经多次催款无果,混凝土公司向鹿城法院起诉,要求建筑公司如期还款。“回款周期影响企业现金流和可持续发展,比起普通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这些依赖赊销模式、资金周转压力较大的商事主体,更迫切地需要专业高效的解纷手段,以保障资金顺畅回流及企业稳定发展。”鹿城法院审保中心主任麻佳佳介绍。针对商事主体迫切的解纷需求,鹿城法院召开律师市场化调解工作推进会,联合温州律协出台《关于委派律师开展市场化调解工作指导意见》,以兼职调解、定向委派、动态管理模式,激发参与市场化调解积极性。目前,已引入143名执业律师参与委派调解。“不是我不想付款,只是我们的钱也被上游欠着,我们也需要回款的时间。”建筑公司负责人老张面露难色。通过分析研判,调解团队发现,近年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时常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建筑公司材料款也不能及时支付给下游供货商,最终形成“三角债关系”。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调解团队立即组织双方“背靠背”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真是谢谢您!为了让我们尽快和解,你们不厌其烦,修改了十几次调解方案。”调解成功后,小林来电感谢。“没想到调解费比诉讼费少了一半。”老张支付调解费后感叹道。律师市场化调解,即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将民商事纠纷先行委派至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由该中心指派律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不成功不收费,调解成功后收取不高于诉讼费一半的费用。“市场化解纷既为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又能降低解纷经济负担与时间成本。”鹿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文胜介绍。积极调解获实效“押金不退,我们不搬!”老杨在向调解员表达诉求时态度坚决。龟湖农贸市场占地面积3900余平方米,是温州市鹿城区知名的老农贸市场。2008年至2009年,案外人国豪公司作为当年龟湖农贸市场的所有人,向市场129家商铺收取了约650万元押金,并签订了10年的租赁合同,随后将上述不动产转让给被执行人李某。但好景不长,2013年,案外人国豪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退赔2亿元。2023年,债权人依法申请处置龟湖农贸市场。2024年4月,龟湖农贸市场被温州亿峰岛公司竞得。2024年10月,龟湖农贸市场作为执行标的进入强制腾空程序。这意味着,案外人国豪公司无力退还商户押金,商户还要按法定程序如期腾空,老杨就是其中一户。商户们急了,在他们看来,押金是实打实交出去的辛苦钱,要一分不差地还回来。而在亿峰岛公司看来,收取商户押金的是案外人国豪公司。为了更好地接手经营龟湖农贸市场,亿峰岛公司愿意出资300万元和商户达成和解,或者购买商户手中案外人国豪公司欠商户的债权。但是,最终仅有一名商户向法院起诉确认债权。临近年关,为切实保障民生权益,鹿城法院立即联合大南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市监所、派出所,组成龟湖农贸市场强制腾空工作攻坚专班,并邀请律师多次综合研判,“左右交替腾空”执行方案得到一致认可。攻坚号角吹响后,专班人员齐心协力烹饪“和解大餐”,何奕南、尚文化等6位律师调解员“挺进”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与商户开展谈判,一会儿讲法律法规、一会儿聊和气生财,各种“调”料都加上,就为了把他们心中的疙瘩“炖”没了。终于,在漫长的拉锯式调解过程后,“左右交替腾空”方案获所有商户一致同意。这天,鹿城法院对龟湖农贸市场进行强制腾空,一进场,便发现所有商户都已自发搬迁至市场左侧,执行干警仅对一户来不及搬走重型器材的摊位,按照法定程序张贴封条。“法官,我们提早搬好啦!多亏了你们,我们过年还能做生意!”老杨感谢道。护航创新亮实盾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公众号已成为大众获取和分享信息的重要平台,个人和企业在制作微信公众号推文时,可能会使用他人创作的文章、图片、视频等,进而增强阅读体验。然而,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也越来越多。“这是我们第一次引用网络图片,也没有商用,没想到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小李是某学校工作人员,他说,学校在推送微信公众号时引用了网络图片,被该图片著作权人宁夏某公司诉至鹿城法院,要求其赔付经济损失1万元。鹿城区人大代表、律师调解员何旸收到该起知识产权纠纷案后,与鹿城法院业务庭进行“点对点”对接,加强纠纷衔接以提升调解精度。“随着自媒体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编写微信公众号时,从网上随便复制、下载各类信息已成为常态。”何旸表示,该案案情简单,鉴于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个省,调解是解决问题的最优解。何旸一方面电话联系宁夏某公司,向其说明赔偿金额过高,继续诉讼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另一方面向学校说明,在制作微信公众号内容时,首选原创图片,如需使用他人创作的图片,应事先了解引用图片的版权权属情况。最终,宁夏某公司降低赔偿诉请,学校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圆满化解。该案是鹿城法院首例知识产权类案件市场化调解成功的案例。“市场化调解程序灵活简便,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途径。”何旸说。【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3-25 09:48:41

山东烟台:创新律师调解“全要素保障、全流程服务、全场景赋能”模式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探索建立全要素保障、全流程服务、全场景赋能的律师调解“三全”模式,助力破解治理难题、化解社会矛盾。夯实全要素保障健全组织体系保障。探索建立实体化烟台芝罘律师调解中心,作为全面承接、分配及办理律师调解工作的中枢和纽带,横向在各级人民法院、矛调中心等建立若干个律师调解工作站,形成“1+X”律师调解组织体系。丰富人才队伍保障。整合辖区律所力量,组建近千名执业律师调解人才储备库。在各律师调解工作站配备坐班律师,由党员律师带队,驻在式办理法院及矛调中心交转办的矛盾纠纷线索,常态化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经费权益保障。探索创新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模式,对调解不成功案件不予收费,调解成功的财产案件按诉讼费50%收费。同时,在保证基本工资基础上,根据案件办结数给予律师调解员补贴;对兼职律师调解员调解成功每件给予一定补贴,进一步激发律师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畅通全流程服务分类研判,分流推送,推动矛盾纠纷精准介入。对法院和矛调中心交转办的矛盾纠纷逐个进行研判,简单案件即接即调;复杂案件根据类型分流至专业领域律师调解工作室,由专业律师介入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推动矛盾纠纷高效调处。组建“法官+书记员+律师调解员”调解团队,在法官指导下开展调解工作,达成协议的,法院当即出具司法确认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跟踪回访,考核评价,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通过电话跟踪回访、网络平台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调解案件回访,推动案结事了,形成案件接收—分类研判—指派律师—确定管辖—快速调解—司法确认—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的闭环调解机制。精准全场景赋能创新速调对接培训机制。围绕业务流程、工作技巧、疑难案件辨析等重点难点问题,邀请法院、仲裁等专业力量进行指导培训,持续提升调解成功率。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智慧调解模式。畅通与仲裁、工会、法院速裁庭、基层镇街线上联通网络,利用远程视频调解案件,高效便捷地接收、调处矛盾纠纷。创新律师调解问效激励制度。建立律师调解员与法官对接运行机制、与当事人的回访机制,实现案件进度和办理结果双向反馈,及时跟踪问效、评先树优,既减轻了法院负累,又提升当事人满意度和调解律师获得感。创新金融纠纷化解新路径。开展律师参与金融机构商事纠纷转化为诉讼之前的诉源治理工作。律师调解中心设立至今,调解成功率41.78%,群众回访满意度高达95%。【责任编辑:宋安勇】
发表时间:2025-02-24 10:09:13

“瓯越调解上列车”700名律师已就位——杭州铁警引入律师力量化解旅客纠纷

近年来,铁路运输客流量不断上升,旅客间因座椅调节、小孩吵闹、手机外放等产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及时有效地对当事人开展劝导、调解工作?近日,杭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与浙江省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举行“瓯越调解上列车”签约仪式,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调解列车旅客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影响旅客出行安全感、满意度。“瓯越调解上列车”服务项目由杭州铁路公安处与温州市司法局共同牵头,杭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与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具体实施。双方通过吸纳律师这一法律专业力量,充实列车调解员信息库,借助库内律师乘坐列车出行的机会,作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利用自身法律实务知识及调解经验,及时、就地调解旅客间的矛盾纠纷。目前,在库律师已超700名,他们凭借自身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实务经验,更加容易获得当事双方旅客的信赖。杭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紧跟“枫桥式乘警支队”创建工作步伐,积极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主动对接群团组织、机关院校等,通过线上线下先后招募志愿者协助乘警开展车厢巡视、宣传防范等工作2000余人次,有力维护旅客列车运行安全稳定。为更加高质高效化解旅客矛盾纠纷,今年9月初,乘警支队开始向地方司法部门、律师团体协会寻求共建合作。在项目筹备期间,杭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与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准确把握“瓯越调解上列车”服务项目内核实质,组织律师针对一起旅客矛盾纠纷开展了远程调解,得到当事双方一致好评。10月初,卧铺车厢旅客黄女士来到铁路派出所报警称,在乘车期间多次遭到隔壁铺位旅客敲击车厢板壁声音打扰,前去要求停止敲击时,与旅客赵某夫妇发生口角。乘警支队第一时间与当事双方取得联系,进一步还原事实后,发现并无治安、刑事违法行为存在,双方表示将通过法院起诉途径解决矛盾。本着“矛盾不升级、问题不下车、平安不出事”的工作理念,乘警支队主动跨前一步,通过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邀请浙江金道(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子玉对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分隔两地,且距离较远,调解工作采取三方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任子玉对事实全貌进行再次还原,迅速找到矛盾争议点,双方逐渐认识到该事件中存在误会,态度逐渐缓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事后,双方分别对办案民警及律师表达了诚挚感谢。近日,杭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与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总结前期调解工作经验,再次顺利调解一起列车旅客矛盾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得到了双方诚挚的感谢。这是杭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引入律师专业力量化解旅客纠纷的重要尝试,由专业力量快速打开当事双方旅客的心结,为原本打算对簿公堂的当事人避免了大量时间、精力的浪费及金钱支出,推动各方实现多赢。【责任编辑:刘耀堂】
发表时间:2024-12-23 08:53:25

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

“这次全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指明了方向。”……近日,司法部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进行学习交流研讨。据记者了解,为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司法部分三期组织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参加集中轮训;组织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干部在“司法部网络培训平台”学习39门专题课程。多种形式深学细悟学习贯彻,动若风发。从北至南、从东到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会文件,结合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任务落实。北京市司法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处级干部轮训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在多个新媒体平台开设学习专栏等形式开展学习,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同时,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深入研究法治服务保障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首都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深入研究司法行政改革新任务、新要求。贵州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及学习辅导材料,扎实做好学习培训、集中宣讲、新闻宣传、研究阐释等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制定计划,周密安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会精神。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实际做好学习宣传、组织培训等工作。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全面系统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各单位各部门分期分批对全体干警进行系统培训,围绕全会提出的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举措,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阐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全面系统学习全会《决定》,深刻理解领会“七个聚焦”“六个坚持”“十五个方面部署”,通过“党建+业务”周例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对全会《决定》涉及司法行政改革的内容,开展深入研究,细化落实举措,统筹协调推进。准确理解提升认识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致认为,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面认识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作出的相关部署要求。“全会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明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一项重大原则,并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彰显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对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一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全会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改革任务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概括为‘两健全’‘三深化’‘一推进’,即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深化公证体制、仲裁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认为,公共法律服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好全会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既是我们的职责和任务,也是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陕西省司法厅负责人说:“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时代蓝图,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开启了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开辟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前景,必将载入党的光辉史册。”吉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学习贯彻中深化认识,在深化认识中提高站位。”这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过程中,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切身感受。付诸行动务求实效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坚持用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统一思想,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开路、调查研究开局,主动融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中心大局,以“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为主责,结合纵深推进“1+10+N”改革任务,推动法治力量向预防和疏导端发力,最大程度稳定、修复、发展社会关系,努力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213个党支部组织2700余名党员结合实际工作同步开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工作,把保护好“一河三山”生态环境作为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努力做好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办理,加快制定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为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结合地区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平陆运河、糖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立法工作,深入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持续提升立法质效,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更好服务保障“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把全会确定的原则、明确的举措、提出的要求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安徽司法行政系统推深做实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本固者,华实必茂。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4-09-23 10:09:55

司法部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创造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立足新发展阶段,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努力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努力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聚焦经营主体所需所盼,努力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努力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这种种努力,正是司法部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的具体体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6日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
发表时间:2024-09-09 07:46:09

訚柏: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这是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深刻认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发表时间:2024-09-04 09: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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