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4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2022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深入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管理、合理设置、严格审批、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创建示范活动,是指各地区各部门为提高政策落实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某项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采取必要的推动措施,动员组织相关地方或者单位开展创建,通过评估、验收等方式,对符合标准的对象以通报、命名、授牌等形式予以认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活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于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技术示范、改革试点工作,以及以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对象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创建示范活动。第四条中央和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经批准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市县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以及乡镇(街道)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社会组织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情况特殊的,可以由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批后,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第五条创建示范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的创建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由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创建示范活动(以下简称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审批。第六条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创建示范活动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负责本地区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将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设立、调整、变更情况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第七条创建示范活动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创建示范活动数量,特别是以城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为对象的创建示范活动的数量。不得在目录范围以外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第八条申请设立创建示范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二)对推动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政策落实、重点工作开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推广意义;(三)活动内容与主办单位职责一致,活动名称与创建示范活动内容相符合,不与已有创建示范活动重复;(四)考评指标体系设置科学合理、标准明确、操作性强;(五)提出推动创建、培育引导和示范推广措施,深入参与创建过程;(六)原则上应当安排一定的政策支持,经费来源和预算符合有关规定。第九条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在每年3月底前按照归口分别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申请。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按照归口分别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提出申请。第十条申请设立创建示范活动应当提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理由依据、主办单位、创建对象或者范围、活动设置、创建数量、考评指标、评估周期、活动时限、具体措施、认定形式、监督管理、退出机制、经费来源等。已经批准保留的创建示范活动,调整或者变更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创建对象或者范围、活动设置、创建数量等,应当提出调整变更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但未经批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提出申请。创建示范活动原则上不再开展表彰活动,确需开展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第十一条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审批,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将各地区各部门的请示转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理;(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初审意见;(三)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提出拟批复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四)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将拟批复意见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申报单位;(五)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的审批,可以参照以上程序进行。情况特殊的,可以简化程序。第十二条创建示范活动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开展:(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创建示范活动通知,提出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二)动员组织。动员组织创建对象积极参与,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自愿申报参加创建工作。(三)推动创建。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符合资格的创建对象加强政策指导和培育引导,推动其在评估周期内达到考评指标要求。(四)评估验收。成立领导小组或者评审委员会,按照科学规范的程序开展评估验收,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五)组织公示。向社会公示评估验收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认定公布。对达标或者验收合格的对象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七)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创建示范经验做法,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第十三条建立健全综合考评机制,统筹设置考评指标体系。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考评方法,注重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考评,加强常态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对已认定的创建示范对象,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取消资格,予以摘牌。第十四条创建示范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对创建对象给予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培育引导等措施,深入参与和指导监督,帮助和引导创建对象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第十五条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所需经费由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解决,不得额外追加预算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创建对象收取费用。第十六条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应当主动公开活动开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应当搭建查询和公示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电话、来信、网络等形式举报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以及创建示范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第十七条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省级以上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采取随机抽查、网上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适时开展对本地区本系统创建示范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的内容。宣传、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创建示范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监督。第十八条各地区各部门对已完成创建任务且不再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同时提出撤销申请,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按照程序报批后予以撤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需要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创建示范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报批后实施。对脱离中心任务、推动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创建示范活动,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职能的机构按照程序报批后予以撤销。第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得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上述范围的创建示范活动。对违反前款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宣传、网信、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采取责令停止开展活动、消除影响、约谈、公开曝光批评、纳入信用记录等方式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二)对未经批准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三)在创建示范活动中借机收费、变相收费或者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五)引发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加重基层负担,造成恶劣后果;(六)参与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七)在创建示范活动管理中存在违规审批、滥用职权、敷衍塞责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八)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第二十一条对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由主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立即停止或者撤销创建示范活动。第二十二条各级党组织面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2-04-29 10:57:58

听总书记讲工匠精神

时代发展,需要大国工匠;迈向新征程,需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2022年4月27日,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之际,让我们一起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对工匠精神的生动阐释,对大国工匠的殷殷嘱托。文案:王优玲、樊曦视觉|编辑:杨文荣、包昱涵责任编辑:安勇
发表时间:2022-04-28 16:02:52

近镜头丨“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夕阳西垂,斜晖映照。甘肃兰州,一家“虚拟养老院”的养老餐厅,70多岁的邓惟贤进门、打卡、出票,熟练完成操作,粉条、鱼块、土豆丝、油麦菜、番茄炒蛋外加一份白米饭,他只需付8元钱。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曾来到这里,详细了解虚拟养老院的运行情况。“饭量够不够?”“卫生不卫生?”“全市有多少这样的餐厅?”他一一问来,还端起一盘热气腾腾的饭菜,送给就餐的老人,向老人们拜年,祝愿他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安享晚年。
发表时间:2022-04-28 15:58:02

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

习近平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强调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致以诚挚问候向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祝贺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27日上午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代表党中央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
发表时间:2022-04-28 10:22:35

习近平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习近平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值此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召开之际,我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
发表时间:2022-04-28 10:21:19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任务,对“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总体性规划。《规划》要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以加快构建中国特色
发表时间:2022-04-28 10:19:51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李克强王沪宁韩正出席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4月26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研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习近平强调,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中央财经委员会是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领会中央财经委员会决策部署精神,共同推动决策部署落实落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韩正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汇报,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重大科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枢纽、信息基础设施、国家战略储备等方面取得了一批世界领先的成果,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同时,必须认识到,我国基础设施同国家发展和安全保障需要相比还不适应,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整体协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调动全社会力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安全效益相统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要立足长远,强化基础设施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产力布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要适度超前,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同时把握好超前建设的度。要科学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全生命周期,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协调联动。要多轮驱动,发挥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多方面作用,分层分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注重效益,既要算经济账,又要算综合账,提高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会议指出,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的重点,着力提升网络效益。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建设一批新型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加快完善油气管网。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要加强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新一代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宽带基础网络等设施,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货运机场。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推进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铁路网,发展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推动建设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建设,加强智能道路、智能电源、智能公交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强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应对极端情况的能力。会议强调,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各领域、各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强化用地、用海、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加大财政投入,更好集中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投资运营。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基础设施技术自主可控水平。要造就规模宏大的科技人才队伍,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财经委员会深入研究一批事关根本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发挥了战略引导作用。加强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要重视政治引领、纲举目张,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视科学制定战略策略,重视实践创新、理论创新,重视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重视狠抓落实。会议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加强重大风险预测预警能力,有切实管用的应对预案及具体可操作的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领会中央财经委员会决策部署精神,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共同推动决策部署落实落好。要加强评估督导,搞好综合平衡,有问题及时纠偏。要增强贯彻落实的有效性,以实践结果评价各方面贯彻落实成效。要引导好市场预期,讲清楚政策导向和原则,稳定市场信心。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成效。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2-04-27 17:30:46

鉴往知来丨习近平总书记同这所大学的故事

北京,中关村大街59号,以红色为建筑群主色调的校园端庄大气。正对校园东门,巨石上刻着的“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遒劲有力。在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25日上午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走进思政课智慧教室、博物馆、图书馆,了解学校促进思政课教育改革创新、学校历史沿革、教学科研成果、加强文献古籍保护利用和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并主持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今年85岁的中国人民大学,是由我们党亲手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从“中国不会亡,因为有陕公”,到“解放区最高学府”,再到“‘人民共和国建设者’的摇篮”,中国人民大学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这个传承着红色基因的学校。故事,可以从30多年前讲起。【一场宿舍里的谈话】1984年暑假,中国人民大学的暑期社会实践团开启了一场“寻根之旅”,一行10人从延安、山西、河北再到北京,一路探寻“战火中的大学”历史印记。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北方大学、华北大学。河北正定,是华北大学曾经的一个办学地。时任正定县委书记的习近平,穿着绿色的军裤,一个人骑自行车来到县委招待所,走进实践团成员的宿舍,同大家座谈交流。一名成员后来回忆,实践团在正定县开展了三天的实践活动,习近平来宿舍聊过两三次,聊得最多的,是如何做好基层工作这一话题。他同大家分享了自己在基层工作的体会和感悟,鼓励同学们毕业后到基层一线去接受实践锻炼。这次难忘的经历,让实践团的同学们深受启发,甚至成为了不少人“人生的一个新起点”。【一次省校之间的合作】2005年3月13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率队访问中国人民大学,就全面推进省校合作签署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等3个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讲究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促进浙江省人才培养和教育、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中国人民大学优质教育资源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这也是公开报道中,习近平第一次来到中国人民大学。【一场座无虚席的报告】时隔不到一年,习近平再次走进中国人民大学。2006年3月8日,学校逸夫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里座无虚席。同学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习近平在给老师和学生们的演讲中系统阐述了“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思想,他特别强调指出:“‘凤凰涅槃’靠什么?靠自主创新,包括自主技术的创新、自主品牌的创新。‘腾笼换鸟’,一方面要走出去,一方面要引进来。”现场聆听演讲的同学们说,习书记的报告语言风趣,数据翔实,思想深刻,旁征博引,既是对浙江发展情况全面的介绍,又是一次融合了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多门学科知识的讲座,听后受益匪浅。【一番切中肯綮的要求】2009年5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调研。当天,高校学习实践活动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高校是思想、文化、科技资源的聚集地,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阵地。“要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根本任务,改革教育教学制度”“着力解决与培养合格人才不相适应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问题”“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一番要求,切中肯綮。【一次坚定信念的勉励】2012年6月19日,习近平再次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就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这次调研中,习近平指出,高等学校作为研究、传播、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阵地,要引导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在习近平关怀下,中国人民大学从2012年开始陆续实施“千人百村”和“街巷中国”学生社会实践项目,每年都有无数人大学子深入农村、社区开展社会调研。【一封情真意切的贺信】“建校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形成了鲜明办学特色,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2017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迎来80周年校庆。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对学校的办学历史作出高度评价并提出殷切期盼——“希望中国人民大学以建校80周年为新的起点,围绕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弘扬优良传统,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繁荣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胡浩、徐壮摄影:鞠鹏、谢环驰视觉|编辑:吴晶晶、郝晓静新华社国内部出品【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2-04-27 17:28:53

习近平和大学生在一起

出品:陈凯星邹声文策划:常爱玲齐慧杰监制:李响黄庆华统筹:张书旗王浩程孔唯千设计:殷哲伦文案:康丽琳尹思源编辑:冯筱晴唐颢宸【责任编辑:尚鑫】
发表时间:2022-04-27 17:26:56

学习进行时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习近平指出这样一条路

新华网记者王子晖【学习进行时】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习近平强调,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不能跟在别人后面依样画葫芦,简单以国外大学作为标准和模式,而是要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新华社《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文章,为您解读。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牵挂和高度重视的大事。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
发表时间:2022-04-27 15: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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