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关于律师法修改的几点思考
- 发表时间:2026-06-30 10:21:45
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律师法修正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共涉及十个条款,不少内容具有统领性、引领性,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的科学总结。修正草案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对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等作出规定,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政治根基。修正草案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对涉外法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法检等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等作出新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对推动我国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作为从事专兼职律师工作32年并长期致力于律师辩护制度及律师业务教学研究的一名法律、法学工作者,结合执业实际和长期观察,就修正草案中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等方面谈几点认识。
一、此次律师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部署的立法创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共同推进的一项重要改革试点,当时首先从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做起。经过几年的实践,此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并积累了不少经验。2022年10月,“两高两部”共同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巩固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成效的基础上,将此项试点引入审查起诉阶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在“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部分,明确提出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是从中央文件层面对此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进一步部署。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广大律师的一项重要使命,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确保每一个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自行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获得法律援助。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授权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规定,使政策进一步上升为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已有多年试点积累的丰富经验,律师队伍近年来也有快速发展。有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有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我们有理由相信,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一定能从现在“推进”走向未来“全面实现”。
二、此次律师法修改是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客观要求。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关系法律正确实施,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尽管三大诉讼法和律师法都对律师执业权利作了规定,但实践中律师执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司法部会同中央政法各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政法机关为律师增设办案诉讼服务设施,依托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热线等为律师提供便捷服务;建立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制度,看守所普遍设立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加强会见场所建设,为刑辩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都建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律师维权渠道更加畅通,在一系列阻碍律师执业案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举措都使得律师权利保障更加可感,许多律师都感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为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此次律师法修改将相关政法部门保障律师权利的制度规范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这将进一步提升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水平,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三、此次律师法修改是促进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的重要举措。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开展业务易受到各种利益诱惑、利害关系影响,可能因趋利动机而影响执业活动。律师执业行为是否依法规范,不仅影响律师职业形象、国家法治形象,而且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当前,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律师存在背离职业操守等问题。因此,对律师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厚爱”,包括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另一方面也要“严管”,严格要求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为进一步强化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修正草案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律师,就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做行业清风正气的守护者。
四、此次律师法修改是完善对离任公职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管理机制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对公职人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强,制度机制日益健全。目前,关于法检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实践中,个别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的问题仍然存在。修正草案规定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这既符合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要求,也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如何有效衔接,对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律师法部分修正后,我们有理由期待后续全面修订将推动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国律师事业将在党的领导下取得更大发展。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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