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专业弥偿计划以保障公众权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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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的“专业弥偿计划”(Professional Indemnity Scheme,简称PIS)是一项为所有在香港执业的律师行及律师提供强制性专业责任保障的计划,它由香港律师会设立,并由其全资附属公司香港律师弥偿基金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执行。该计划并非商业保险,而是一个由所有律师共同供款、旨在保障公众利益的互惠基金计划。该计划自1989年起生效,受《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的附属法例《律师(专业弥偿)规则》(第159M章)规管。

全面的保障范围

根据《律师(专业弥偿)规则》所载的条件及不保事项,专业弥偿计划就弥偿人因执业而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申索所引致的损失提供弥偿。就2019年10月1日或之后首次通知及首次向弥偿人提出的申索而言,每宗申索的弥偿限额为2,000万港元(包括讼费)。

专业弥偿计划提供的保障,在许多方面比市场上普遍商业专业弥偿保单更全面。例如,专业弥偿计划提供的赔偿总额并无限额,而曾在香港律师行工作的退休成员,即使已不再向专业弥偿计划基金供款,也可享受免费的未了责任保障。

专业弥偿计划与商业保单的另一个区别是其对投保的律师行并没有选择权。根据《律师(专业弥偿)规则》,专业弥偿计划必须为所有香港律师行提供保障。更重要的是,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比,业界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享有如此全面的保障。

以英格兰和威尔斯为例,由于香港和伦敦皆是全球顶尖金融中心,具备一定的比较意义。在过去九个弥偿年度(2025年数据),香港的专业弥偿计划缴款平均比率(扣除理事会审批的减幅)一直保持在总费用收入的1%或以下。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年度,平均费率(扣除减幅)为年度总费用收入的0.66%。在英格兰和威尔斯,英格兰和威尔斯律师监理局与法律服务委员会委托进行一项关于专业责任保险市场的研究,于2023年9月对近300间律师行进行了调查,研究的发现之一是律师行所支付的专业责任保险保费通常占其年营业额的3%至9%,中位数为5%。此外,一间全球保险经纪公司发表了一份关于2024-2025 年专业责任保险市场的报告,该报告基于其2024年约1,700间受律师监管局监管的业务组合的分析,其中一项发现是2024年平均主要保险费率(显示主要保险成本占收入的百分比)为4.25%。

以保障公众为目的

设立专业弥偿计划有多个重要目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公众权益,使在香港执业的律师根据《律师(专业弥偿)规则》进行专业活动引起的民事法律责任获得弥偿。专业弥偿计划提供的保障可维持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和信心,让公众明白律师重视问责、专业责任和道德标准。

财务可行性乃实现其目的之先决条件

为了实现这些目的,专业弥偿计划必须具备财务可行性,以便为律师提供充分的“保险”。使他们免受所涵盖的责任影响,从而保障公众权益。

在现行架构下,保险公司是所有风险的直接承保人,主要承担提供赔偿的责任。换言之,专业弥偿计划是主要赔偿承担者,而商业保险市场则是次级责任分保人。律师行须缴付的供款金额根据《律师(专业弥偿)规则》附表1第2(1)段订明的公式计算,但理事会可酌情调整下一个弥偿年度须缴付的供款总额。

在行使其酌情权时,理事会必须审慎行事,以确保基金具备长期偿付能力。储备水平需要高于商业保险公司,因为基金是其本身的风险保障者。也就是说,如果基金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索赔和相关费用,所有成员都应被要求弥补不足之数。因此在作出任何可能影响基金财务可行性的决策时,必须格外谨慎。

自1989年设立专业弥偿计划以来,随着律师行业的发展,基金所承担的责任也随之增加。必须注意的是,若对律师行的索偿不断增加,而律师行已遵守《律师(专业弥偿)规则》,则基金不得拒绝向该律师行发出提供专业弥偿保障的收据。

专业弥偿计划在维护自我监管方面的作用

自我监管制度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先决条件,是证明该行业有能力维护制度的可信任度。该行业必须确保制度正常运作,符合公众利益。行业必须维持高超的专业水平,并为疏忽行为向公众承担责任。行之有效、可靠的专业弥偿计划是增强公众信任和信心的重要因素,对维护行业的自我监管至关重要。香港律师会将继续加强专业弥偿计划的运作,以确保其有效实现设立目的。

(作者:汤文龙,香港律师会会长)

(本文原载于《Hong Kong Lawyer》2025年4月刊)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