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 “听说读写”基本功的修炼心得
- 发表时间:2025-04-30 10:03:37
2024年,我的人生剧本突然从非诉切换到了诉讼。过去在非诉业务中,我们习惯将法律问题装入结构化的分析框架,而诉讼实践却要求将静态文本转化为动态博弈,拾取生活里繁琐的法律碎片,在程序规则与事实重构之间寻找平衡点。
从严格适用到主动构造、从文本世界到现实“战场”,一边学规则、一边学“挨打”,这几个月的实战也让我明白:诉讼律师的修炼,仍绕不开“听说读写”四门功课的反复打磨,贯穿人生的四部曲,在新的职业及场景下又蕴含着新的含义与意义。
听:当事人和法官的言外之意
在中国传统“厌讼”观念的影响下,选择诉讼途径的当事人往往经历了激烈的内心纠结,这种文化观念与现实压力的碰撞,使得当事人口中的“故事”可能是三成事实、五成立场、外加两成记忆偏差。诉讼律师要从中精准找出关键事实,既要做情绪的“缓冲垫”,也要做事实的“过滤器”,既要理解当事人“为何要说”,更要辨析“实际发生了什么”。
根据我浅薄的修炼心得,在倾听当事人陈述时律师要:
先做情感博主:客户表达担忧等情绪时,给信心比递法条管用,了解客户的需求与立场,一句“您希望我们为您做些什么?”“不要担心,我们会处理的”往往比直接追问案情更能打开话匣子。
再当福尔摩斯:透过客户的陈述,聚焦事实的光斑,理解客户立场的同时捕捉信息,从“公司从来没有经营过”与“但公司的经营事务都不是我在处理”“这个合同确实是我签的字”的矛盾陈述中发现蛛丝马迹。
最后当预言家:从诉讼对抗的角度出发,预判对方律师的台词,比如“如果我是被告,我肯定说是您拖延办理签约手续”。
在这个人人都是叙述者的时代,律师的耳力修炼永无止境,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句是“实锤”还是“惊雷”。在法庭上,对抗的前提是对基本事实的认知,因此我们必须听清哽咽背后的诉求,辨明愤怒里裹挟的期待,在混响中捕捉事实的基准音。当我们学会在倾听中剥离情绪、在陈述里找出事实,或许就能在程序正义的框架内为每个“故事”整理出最接近真相的版本。
法庭上的“听”更是学问。初入法庭时,我像一个带着民事诉讼法闯进真人秀现场的观众,把法官每句话都作成庭审纪要。后来才懂得,法庭上也有“言外之意”,法官一句“原告注意发言时间”,可能暗含对冗长陈述的提示;一次次频繁的追问,或许暗示对某个争议焦点的关注,学会解读这些“无声的台词”,才能让庭审策略有的放矢。
这种对司法场景的解读能力,本质上是在钢索上跳探戈,既要恪守执业铁律,又要从审判席传来的每个语气词里捕捉心证涟漪。成熟的诉讼律师应当学会在举证质证的窗口期投放“法律精确制导武器”,而不是长篇大论,喋喋不休。
通过对庭审现场的解读,确实也有助于律师后续工作的开展,如通过法官对某问题发问的次数推测其对争议焦点的判断。对法官已形成观点的部分就无需在庭后书面代理意见中反复陈述,否则容易造成意见冗长、重点不突出;对于法官没有明确表态的问题,可以在庭后代理意见中着重陈述,找寻与司法思维同频共振的点。
说:活用“法言法语”
法律人的执业生涯始终穿行在两种语言之间:一边是市井的烟火气,混合着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另一边是法庭之上的法言法语,凝结着法律实践的理性规则,律师恰是这两种语言体系的摆渡者。
当事人带来的“故事”往往不是法律问题,而是被生活或工作揉搓成的故事碎片。律师的第一课是学会用生活中的语言解构法律,如将“诉讼时效”转化为“借条上的日期是否超过三年”“有没有进行过催款”,而当法官问“被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你得向客户翻译成“他是不是钱没给够还跑路了?”法律条文被拆解成通俗易懂的“零件”后又按照生活的逻辑重新组装。
而当这些生活化的叙事需要进入司法程序时,逆向的翻译工程随即启动,法庭不需要用眼泪浸泡的故事,律师此刻需要让法官看到人性温度与法律理性的共振:将“他骗我这个房子完全没问题”的控诉,转化为“对方未披露房屋产权瑕疵,可能构成欺诈”;把“因为房价下跌,原本抢着买房的员工抓住行政限制未网签备案的由头,要求退房”的离谱事件,转述为“预约与本约并不能仅以是否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内另行缔结合同来简单区分,如果当事人已就需要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内容形成合意且未给当事人将来订立合同保留磋商机会,则不能认定该约定构成预约合同,而应认定构成本约合同”。此时,翻译即是诉讼表达,需要准确复现法律事实、构建有利于己方的论证体系,并将法律逻辑转化为法庭上的认知共识。
在从旁听了团队几位老师的庭审、谈判等现场输出后,发现“说”其实也是极具个人风格且讲求“对症下药”的事儿,真诚直爽、有信服力、逻辑缜密、言辞犀利等都能成为律师个性特征的标签,也能成为不同场景下表达的利器。
表达的艺术是一场持久修炼的过程,作为一名新手诉讼律师,很容易陷入因为害怕不周延、不精准而将同一观点翻来覆去陈述,但其实说服的本质不就是要让复杂的问题听起来简单吗?“说”的修炼就先从精简表达开始吧!
读:来一场证据丛林里的探案游戏
对于诉讼律师而言,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不仅体现在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更在于对海量证据材料的深度挖掘与重构。诉讼律师的案卷像一本缺页的悬疑小说,需要以“考古学家”的耐心与“侦探”的敏锐对证据进行“解码”,逐字逐句分析每一份材料的字面含义与潜台词,通过时间线梳理等交叉验证方式发现证据链断裂点,并及时调整处理思路。会谈时,当事人信誓旦旦:“绝对没签过这份合同,是某亲属的另一家公司处理的!”会后梳理证据材料时发现:“咦,落款处的公司名称可不就是当事人公司的曾用名吗?只不过曾用名和另一家公司的名字太像罢了。”
除了对己方证据的读取与组织外,诉讼律师也应该是对方材料的解构者。法庭对抗的本质是通过“读”破译对手的战术意图,进而制定精准的反制策略,从起诉状、答辩状中提炼核心矛盾,区分“情感诉求”与“法律争点”。有时对方的证据会玩“文字魔术”,比如将“拖欠货款”包装成“商业合作中的阶段性调整”。在庭审中,律师就是要将整个案件进行魔术拆解,撕破对方精心设计的外包装。
与非诉律师相比,诉讼律师的阅读具有鲜明的对抗性、时效性与风险性。证据材料需随庭审进程实时调整;当事人可能刻意隐瞒不利证据,需通过交叉询问去伪存真;就连同一份证据在不同角色的读取下也可能被赋予截然不同的法律意义,需通过法律解释争夺话语权。
这种能力无法通过标准化模板习得,只能依靠海量案件的淬炼。但在精深前,还是应先从小事做起,重视每一次证据读取与提炼,以十分的耐心与细心对待每一份案卷材料,哪怕在面对看似内容大量重复的材料时仍要逐字逐句检查,以获取是否有对我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的表述。有时候,一句话甚至是几个字就足以扭转局面。
写:文书是动态博弈的武器
非诉领域的文书是精心构筑的防御工事,尽调报告如同密不透风的城墙,试图用周全的条款预判未来数十年可能的风险,追求逻辑的闭环、讲究平衡的艺术。而法庭上的文书从来不是静态的文本,而是动态博弈的武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每一份文书都是一次精准的战术部署,不需要面面俱到的论证,而是要像手术刀般直击要害。
这种差异其实源于诉讼文书的对抗基因,要求律师在动态对抗中随时调整策略。比如针对对方深夜提交的新证据,就可能需要连夜修改代理词的辩护角度;再如庭审中法官着重发问的细节,往往要化作代理意见中新的火力点。这种瞬息万变的特性颠覆了非诉文书“一稿定乾坤”的写作模式。更微妙的是,诉讼律师还要在字里行间埋设“路标”,如通过加粗的关键字段、可视化的图表,甚至段落排列的先后顺序,悄然引导法官的自由心证。
究其本质,诉讼文书的写作既要严格遵循程序的刚性约束,又要在法律解释的弹性空间中争夺话语权;既要保持专业性的尊严,又需将复杂事实转化为常人可触达的认知。当自认为完美的论证被法官问及“这部分与本案有何关联?”时,才明白或许法律文书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同审判思维的共振。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诉讼律师而言,或许经验就是打不通的电话、数不清的证据、开不完的庭以及写不完的文书吧。2025年,我将与团队继续并肩作战,在事实与规则的辩证中继续修炼我的“四部曲”。
(作者:张琦媛,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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