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杜所:坚定践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
- 发表时间:2026-06-29 10:43:20
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正草案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服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体路线,将实践证明可行的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保障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并重,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律师法修正草案立足律师队伍的性质和使命,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法定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加强党的建设等作出规定,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律师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深刻体现了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的高度统一认识,实现了党领导律师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为律师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客观需要。律师法修正草案严格遵循涉外法治建设规律,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鼓励律师行业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上升为法律规定,这既是准确把握时代大势、科学研判国际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的重要部署。该条款的增设,对于增强我国涉外法治工作能力、切实维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此次律师法修正,为新时代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擘画了清晰路径,指明了前进方向。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担当,更加自觉践行“两拥护”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涉外法律服务专业优势,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