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召开专题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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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立则青山常在,典明则绿水长流。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这部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能委”)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环境资源与能源律师业务交流会”在湖州拉开帷幕,会议由湖州律协承办。全国律协副会长杨建伟,浙江律协会长沈田丰,湖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宇昕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周塞军主持开幕式。

来自自然资源部、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联盟、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全体委员以及各省(区、市)相关专业律师参加会议。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聆听法治与山水的共鸣

湖州,这座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而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在2026年8月15日再次成为法治与生态的交汇点。

就在今天,我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就在此地,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法领域的专业律师齐聚一堂,以深入务实的交流研讨,致敬这座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全国律协副会长杨建伟在致辞中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随着法典正式施行,企业生态环境合规要求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加速融合,监管模式从末端治理向全流程合规管理转变,这既对律师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相关业务开拓了广阔空间。律师要将专业深度融入法典施行,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回应市场主体绿色转型的新需求。

浙江律协会长沈田丰表示,全国律协环资能委选择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个特殊时刻在湖州召开交流会,意义深远。他介绍了浙江律师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环境损害赔偿、林业碳汇等领域的实践探索,并指出生态环境法典侧重于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将展现一片更广阔、更新颖、尚待开发的业务蓝海,必将为律师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北京大学法学院、碳中和研究院双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汪劲以“生态环境法典与律师业务”为题系统解读了法典的编纂逻辑与制度创新。他指出,律师业务正从传统的污染防治拓展至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能源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等七大领域,法律服务需从“事后应对”转向“全过程合规服务”,律师要帮助企业建立全链条合规体系,尤其关注第三方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等新规带来的风险与机遇。

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李冰作“法典时代的资源循环与绿色低碳发展”主旨报告,从产业一线视角出发,剖析了循环经济领域的法治需求。他指出,循环经济行业长期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回收资质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财税规则等方面均存在法律空白,呼吁法律界同仁与产业界同心同力,共同推动循环经济法治体系建设。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法律分会副会长、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臻以“生态环境法典下能源环境律师的使命与担当”为题,分享她三十余年深耕能源行业一线的观察。她强调,法典施行后律师要充分认识电力能源的重要价值,帮助企业准确识别合规边界,在绿色转型中将法律保障嵌入项目全生命周期。

从“中国法制近代化奠基人”的家乡出发,奔赴美丽中国建设的每一处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颁布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重大法治成果,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制度成果,以5编、1242条,将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整合优化,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护山河,典泽千秋。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把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与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从赣州到合肥,再到湖州——从战略性矿产安全法律服务、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到生态环境法典的专题培训,再到今日法典施行首日的深度研讨——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在短短数月间以一系列活动,引导广大环资能领域律师以法典施行为契机,努力提升专业能力,积极服务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

全国律协引导广大律师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法治素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投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培训班,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生态环境领域骨干律师代表参训。培训班邀请深度参与法典编纂的立法专家、资深法学学者、一线实务专家授课,搭建立法、学术、实务三维交流平台,围绕立法原意、制度逻辑、办案实操难点开展系统讲解,聚焦企业绿色转型、生态资源价值转化、环境合规风险等现实问题深入分析,组织参训律师结合安吉余村的现场教学和实务难点进行专题研讨。

从污染防治到生态保护、再到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法典内容系统全面,为生态环境保护立下了“总规矩”,推动着生态环境治理从“分要素、分环节、分部门”的碎片化管理,走向“全过程、全地域、全要素”的系统治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每一位从事环资能业务的律师都要学深悟透法典精神,以专业力量打通法典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环资能领域的律师业务正经历深刻变革,律师的服务方式也必须随之升级。

从法典总则的制度探讨,到环境、资源、能源、“双碳”的业务交流,与会律师与嘉宾完成了一次系统性的“知识充电”。梳理全天的研讨内容,可以清晰看到一条主线贯穿始终: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从政策目标上升为法律条文,律师的法律服务方式也必须因时顺势而变。法典时代,单纯的法条解读已远远不够,律师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提出符合时代潮流和国家所需的服务方案。

8月15日不是终点,而是起点。法典的施行,宣告中国正式开启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典化”的时代,也意味着环资能律师的行动纲领已经到位。法典已至,考卷已出,律师何为?环资能律师将以法治为笔、山河为卷,将答案写进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的美好向往中。

湖州是“中国法制近代化奠基人”沈家本先生的故乡,从先生“法治救国”的理念,到如今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治的接力棒已经交到新一代法律人手中。环资能律师正从这里出发,奔赴美丽中国建设的每一处现场。

 

【责任编辑: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