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负责人就《商事调解条例》答记者问
2025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827号国务院令,公布《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事调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国际商事调解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之间的商事争议数量日渐增多。商事调解具有灵活高效、专业保密、友好经济等特点,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商事争议解决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商事调解已成为全球法律服务新的重要领域,许多国家出台商事调解相关制度,提升自身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目前,我国商事调解行业整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商事调解活动开展、商事调解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度规范建设比较薄弱,亟待制定专门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商事调解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利于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问: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什么?答: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商事调解行业发展实际,同时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商事调解规则,构建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二是立足行政法规定位,就商事调解基本管理制度作出规定,同时为商事调解行业创新发展预留制度空间。三是注意做好与有关法律制度的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合力。问:《条例》对规范商事调解活动主要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主要从明确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及管理运行要求、商事调解活动的基本规则等方面予以规范:一是明确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的条件、程序等,强调商事调解组织的非营利性,同时规定商事调解员应当符合的条件。二是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投诉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商事调解员名册、调解规则等信息。三是明确商事调解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保密的原则。四是规定商事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勤勉尽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履行保密义务和披露义务。五是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可以收取商事调解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商事调解费用标准,并向社会公开。问:《条例》对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作了哪些规定?答:《条例》明确了多项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国家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提升商事调解组织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商事调解的宣传,推广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提升商事调解的社会认知度。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对商事调解行业发展给予支持。四是明确国家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等制度的衔接机制,畅通商事争议解决途径。五是明确当事人可以就商事调解协议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六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协同发展。问:《条例》如何推动我国商事调解制度与国际商事调解制度规则融通衔接?答:《条例》着力建立健全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做好与国际商事调解制度规则的融通衔接:一是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可以从具有专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境外人士中聘任商事调解员。二是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商事调解活动。三是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允许境外商事调解组织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有关地方可以试点建立商事调解员独立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的相关制度。四是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的制定,加强国际商事调解人才培养等。全国性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推动商事调解员能力水平国际互认。问:为确保《条例》实施,下一步要做好哪些工作?答:司法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根据《条例》制定商事调解组织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商事调解行业统筹规划,推动行业规范与标准建设,切实把《条例》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做好过渡安排,根据《条例》规定对施行前成立的从事商事调解的组织做好过渡期有关工作,保障平稳有序过渡。【责任编辑:宋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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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2月23日,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5年第六次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学习。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彭国军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中央‘十五五’规划要求,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交流研讨。会议强调,全省律师行业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自觉将律师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在全行业分层分类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加强指导与督查,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深悟透、落地生根。会议对深化行业改革创新作出部署,要求激发行业发展内生动力。要引导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协同发展之路,走好“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要优化行业布局结构,加大对偏远、民族地区律师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涉外、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健全青年律师培养扶持机制。要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云南贡献力量。要积极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守护边疆和谐稳定。要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打造,围绕绿色产业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积极代理环境公益诉讼。要加强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服务能力,深度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云企出海”“云品出滇”及跨境贸易投资提供精准法治护航。【责任编辑: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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