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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
195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受到省部级以上,包括省部级表彰奖励。
1969-1978年在军队服役;
1978年在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任政工干部;
1979-1983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读书;
1983-1994年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1993-199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读经济法研究生;
1994-2005年在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5年至今任全国律协专职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
1962年4月出生,汉族,理学和法学双学士,金融学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五届副会长、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律师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六届新疆律师协会会长、新疆律师协会党组副书记、新疆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疆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获第一届、第二届自治区“优秀律师”。
1983年毕业于新疆大学获理学学士;
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班获法学学士;
2001年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班;
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班;
1983年-1986年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工程师;
1988年-1994年在新疆律师事务所执业;
1994年至今在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执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宋建中
1953年6月4日生,汉族,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五届常务理事、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内蒙古包头市政协委员;被司法部两次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全国优秀仲裁员”、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二、三、四届“十佳律师”,并被评为“自治区突出贡献中青年技术人才”,享受政府津贴。
1976年在包头市昆区法院任书记员、助审员;
1980年在包头市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律师、副主任;
1987年创办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更名前为包头市经济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至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
1966年12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在读管理博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01-2005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05-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2004年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海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
1993年-1998年 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8年-至今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首席执行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
1965年3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百名优秀律师、被评为安徽省首届“十佳律师”、被评为“安徽省十大杰出青年”、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获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律专家”称号。
1990年9月-1995年12月 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6年1月-至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潘公明
1950年11月出生,汉族,研究生,中共党员。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辽宁省人大代表。2001年获省司法厅授予文明律师称号,荣立二等功;2005年获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07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律师行业特殊贡献奖,荣立一等功。
1982年至1986年沈阳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室主任;
1993年至今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洪波
1959年11月出生,汉族,硕士学历,中共党员。第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福建省律协第七届理事会会长,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曾获福建省司法厅、团省委等六部门授予的“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被全国百家仲裁委员会评为“优秀仲裁员”。
1986年 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主任;
2000年至今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俊峰
196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04年获ALB最佳管理合伙人大奖;2005年至2006年获Legal证券领域最佳律师;2006年获国际金融法律评论最佳律师。
1986年7月-1987年7月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处;
1993年-至今,创立金杜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目前当任金杜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彭永臣
1953年3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第五届、六届全国律协理事;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四川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多次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维护司法公正爱心人士”、“四川省优秀律师”,2008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1992年-1993年 四川涉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07年1月-至今 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
邓甲明:男,1959年2月出生,汉族,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理事长。
1977.07-1978.09 山东省龙口市农村插队
1978.09-1982.07 西南政法大学学习
1982.07-1988.12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干部
1988.12-1989.02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主任科员
1989.02-1993.09 司法部公证司经济处副处长
1993.09-1997.06 司法部公证司经济处、台港澳处处长
1997.06-1998.12 司法部公证司副司长
1998.09-1998.12 在国家行政学院学习,期间曾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短期培训
1998.12-2002.07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兼中国公证员协会秘书长
2002.07-2005.06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05.06至今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期间于2006年9月-2007年1月在中共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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