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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池女尸牵出“弑母”惨案
都市时报  2007-07-20 14:03:30  白堇洁 洪扬 曲鸣飞 
 
   化粪池发现女尸

  1998年1月1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区,时值隆冬,天空中飘着白雪。上午11点30分,钟山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六盘水工务段水电工区公厕的化粪池内发现一具尸体。”

  刑侦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经过清水冲刷后,可以看出这是一具女尸,已经高度腐烂,难以辨认相貌。经几名群众指认,死者是83岁的老人张华秀,家住东风路北步巷,是工务段退休职工杨宗发之母。

  而在发现尸体的前几天,张华秀老人就神秘地失踪了,死者是否真的就是张华秀?老人是失足溺死还是死于非命?很快,公安机关的尸检结果表明:死因系急性呼吸循环衰竭,属非正常死亡。而且几名群众肯定死者为张华秀。公安机关在对群众进行调查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死者张华秀的儿子杨宗发有虐母行为,老人曾为讨要赡养费和儿子打过官司,法院判决由杨宗发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


弃尸公厕的墙壁已被刷成土红色


  儿子承认弑母

  当日下午5点,公安机关传讯了杨宗发和他的妻子李明英、长女杨显芬、女婿谢华、二子杨显强以及五子杨显华6人接受调查。

  经过20多个小时的审讯,杨宗发等人在询问笔录上按下了手印,承认了杀死老人的犯罪事实。

  公安民警如此神速破案,没有人不为之拍手叫好。几天后,当地媒体纷纷以较大篇幅刊登了《忤逆子弑母》、《弑母者法不容》等文章,申讨杨宗发一家的罪恶行径。但是对于凶手作案的确切时间,各媒体的报道并不一致,有的称是晚上9点,有的称是晚上10点。几篇文章均提及死者生前遭儿子虐待的情况。

  老人生前遭遇了虐待与被杀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呢?《贵州公安报》一篇名为《弑母者法不容》的报道中称:“种种迹象表明,张华秀之死并非正常,而且与李明英一家应有牵连。”笔者詹光清写道:“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给六盘水铁路地区的广大干部职工家属讨回一个公道,钟山公安分局刑侦队的全体民警不辞辛劳,连续作战,顶风逆寒,收集李明英等的犯罪证据,对李明英一家的审讯,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连续奋战20多个小时,最终在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法律威慑下,谢华、杨宗发、杨显华终于先后交代了杀害张华秀一案的全过程,但李明英和和杨显芬却拒不交代。我广大公安民警在办案中,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在铁的事实面前,李明英母女与她们的亲人一样,被押进‘高墙’……”

  在舆论一片高涨的声讨声中,群众中有的只是对忤逆子的痛恨,至于杀死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高龄老人,何需全家人兴师动众?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血脉相承的一家人能下手如此狠毒?这一切,已经没有人再关心……

  通过连夜审讯,斗字不识的杨宗发在审讯笔录上按下了手印,承认了杀害老母亲的犯罪事实,并一直强调自己是该案的主谋;谢华、杨显华等人也纷纷认罪,只有杨宗发的妻子李明英和长女杨显芬一直拒不认罪,但和其他亲人一样,杨宗发一家6口纷纷被关进了看守所。

  儿子被取消高考资格

  在被关押了57天后,杨宗发的五子杨显华被解除了拘留,他飞奔回学校,作为高三班的尖子生,考上大学是他唯一的希望,可过去的两个月,对他来说,是一个可怕的噩梦。

  他清晰地记得,就在1月19日当天,学校让交资料费,杨显华就去找母亲要钱,没想到下午5点左右,几名公安民警突然而至,父亲、母亲和他在一阵剧烈的推搡中,被拉上警车,手铐戴在了他们的双手上。直到来到钟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他才知道奶奶死了,而自己已被公安机关怀疑参与杀害了奶奶。

  “20多个小时里,他们没有给我一口饭吃,也没有给一口水喝,我被警察反绑起来,吊在门上,不停地打,不停地摇,我痛得大叫,几个警察就把父亲带来,看着我痛苦地惨叫,‘娃啊,你就认了吧,否则你会死的,你就说这是爸爸一人干的’,听见爸爸声嘶力竭的哭喊声,我认了。”

  杨显华被放出来了,他带着只有7岁的小侄女投奔到三哥家去住,一边复习高考,一边照顾小侄女。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临近高考,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接到学校通知:“杨显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关押,政审没通过,取消高考资格。”

  一审:泄私愤杀母判无期

  1998年5月28日,杨显芬被解除拘留。至于放她的原因,和抓她进看守所一样,她到现在都不明白。然而,这个坚强的女人为亲人聘请律师、上访喊冤,甚至带着弟弟冲破警戒线拦车喊冤。

  1998年9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宗发故意杀人一案,杨宗发由其亲属背着进入法庭,当时他的腿脚已经无法站立。庭审中,所有被告齐呼冤枉,完全翻供,并声称他们遭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几名辩护律师认为:“从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来看,该案没有确切的作案时间,1.19弑母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宣判杨宗发等人无罪。”

  可是,11月9日,杨显芬等来的是这样的消息: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宗发、李明英、谢华等人为泄私愤,经预谋后杀死张华秀,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杨宗发系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明英、谢华系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详细阅读:为平民愤 证据不足法院仍定罪

  上诉之路几陷绝境

  判决后,杨宗发等人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999年4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以“原审法院认定杨宗发、李明英、谢华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看见了一缕曙光的家人抱在一起哭成一团。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此案的重新审理并不是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几个月后,六盘水市检察院撤销了杨宗发等三人的犯罪指控,改由钟山区检察院以同样罪名提出指控,案件也自然转交到了钟山区人民法院进行重审。

  2000年1月31日,钟山区法院作出重审判决,杨宗发、李明英、谢华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0年和5年。杨宗发等人不服,再次上诉到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我要告下去,因为我们是冤枉的。”


杨显芬泪流满面地拿出无数次上访积攒下的车票


  然而,2000年4月30日、2001年2月5日,申诉连续被驳回。紧接着,杨宗发等人向贵州省高院提起申诉。2002年1月31日,贵州省高院再次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本案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并指令六盘水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终审《裁定书》生效后,杨宗发、李明英、谢华纷纷被送到监狱服刑。9年来,坚强的杨显芬5次到北京,数百次去贵阳上访,花尽了家中的所有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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