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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公园玩耍受伤谁负责?
萧山网-萧山日报  2008-09-04 10:00:50.0  朱林飞 
 
  

  昨日,寿先生来电反映:8月30日傍晚,我家孙子摸了城河公园路边的一块广告牌,结果划伤了手,缝了6针。我们找到公园所属的社区,想讨个说法,社区却说他们没责任。

  小孩摸公园广告牌,左手掌被划伤

  8月30日晚7时左右,天有点黑了。寿先生带7岁小孙子阳阳去城河公园玩耍,之后,爷孙俩沿着公园小路回家。阳阳看见路边草坪上竖着一块大广告牌,就边走边用手摸了,结果阳阳的左手掌被广告牌划伤,渗出了很多血。寿先生连忙掏出餐巾纸擦拭,可血还是止不住。







  见状,寿先生马上抱起阳阳赶到附近的社区卫生院。医护人员给阳阳做了简单的包扎,并建议寿先生带阳阳去大医院看一下。随后,寿先生将阳阳带到了中医院。医生在阳阳的左手掌上缝了6针,并打了破伤风针,还给阳阳挂了一瓶盐水。

  之后,阳阳又在医院挂了两天盐水,9月1日开学那天,也没法去学校上学了。事后,全家人都很心疼,觉得应该讨个说法。

  社区称,该广告牌不归他们管辖

  2日一大早,寿先生去城河公园仔细检查了那块广告牌,发现底部不锈钢管子上突起很多“刺”,可能是焊接时留下的,尖尖的头,非常锋利。广告牌离地面比较近,据寿先生猜测,阳阳的手是在抚摸不锈钢管子时,被突起的钢刺划伤的。

  2日下午,寿先生的老伴找到公园所属的回澜北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说,该广告牌是政府部门设立的,不归他们管辖。

  昨日上午,寿先生夫妻俩又去了城河公园,发现有小工正在拆除那块广告牌。小工说,这是回澜北苑社区委托他们拆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回澜北苑社区。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说,该广告牌是一块公益性广告牌,而且广告牌设在绿化带(草坪)里,本来就不允许行人入内。为此,他们已咨询过司法人员,被告知社区并不负有相关责任。至于为什么派人去拆除广告牌,该工作人员表示,是为了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

  律师称,广告牌靠近路面

  应该设警示标志


  小孩在社区所辖公园内抚摸广告牌导致手掌受伤,社区该不该负责?记者咨询了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的王月(左王右月)律师。

  王律师指出,若是广告牌设立的位置影响到行人的经过或正常活动,导致公众受伤,设立人应该负有赔偿责任;若广告牌比较靠近路面,设立人应该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或增设防护栏,以防止公众受损。当然,对于7岁的孩子来说,家长也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对于此事,应根据整个事情的经过、广告牌设立的现场位置以及小孩子的受伤事实,再来确定广告牌的设立人或管理者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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