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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危机是律师最大的危机
刘辉律师 [ youthlawyer ] 于 2008-09-25 08:48:23.0 发表在[ 闲谈 ]
读过《狼图腾》的人对狼都有一种敬畏,既敬佩狼的协作精神与冒险精神,又畏惧狼的凶残和粗暴。狼之所以被崇拜,狼之所以被作为图腾,狼之所以能在百兽中有一席之地,与狼时刻保持的危机感密不可分。大概能生存八九年的老狼,都经历了太多的生与死的战斗,有很多次它们都是用自己的勇猛把自己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敌人在它们身上留下了太多的伤痕,而这些伤痕也见证了它们顽强的生命力。我们可以想像到狼群的生存环境是多么恶劣,为了生存,狼必须时刻都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因为危险时刻都围绕在它们身边。只要稍微放松,就有可能被猎人打死或者被其他食肉动物吃掉。
没有危机意识就会面临“杀机”,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就会迎来新的“生机”。一个团队是否具有危机意识,关系着它应对环境变化的行动力,也维系着团队的成长与创新。一个团队如果满足于过去的成就,就容易忽略竞争环境的变化,而丧失危机意识。缺乏危机意识的团队其变革的意愿就越小、创新的动力就越弱,也就越容易在竞争的洪流中遭受挫败。
纵观律师界,更是狼烟四起、藏龙卧虎。竞争无时不在,险滩就在眼。前作为律师,同样需要塑造紧迫的危机意识,经常感受到压力,经过合理的引导和努力,将压力转变为动力,取得胜利。
海尔集团老总张瑞敏说:“要想与狼共舞,就必须把自己变成狼。”张瑞敏的“狼道论”使得狼被崇高化、人性化;华为集团老总任正非也是“狼道”主义的发展者、创新者。华为之所以在近几年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与其推崇的狼道、狼性文化不无关系。
如清华紫光,当PC厂商纷纷在营造数字化系列,联想、方正、同方、佳能、EPSoN和HP等挺进扫描仪领域,连七喜、汉王和蒙恬等厂商也做起了扫描仪,而清华紫光又在这方面无绝对的优势,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是应该凝聚人心、整合业务链、发展关键业务、从而全面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的时候了,但是紫光人依旧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结果错失良机,导致了以后的举步维艰。
律师要想成功,绝不能高枕无忧,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必须有危机意识。作为律师,没有危机时,应当树立危机意识;一旦发生危机,就应当查出危机的产生原因,马上对危机进行控制,防止其进一步恶化,尽量减少损失。因为危机有连锁效应,一种危机往往能引发另一种危机。
如在1996年,“三株”吃死人事件没有很好得到控制,由于媒体的过度炒作,使危机进一步加剧,到1998年胜诉时,企业已回天乏力。而遇到相同情况的美国强生公司,“泰诺”中毒事件发生后,立即召回了芝加哥地区的“泰诺”药品,并花费50万美元向可能与此有关的对象及时发出信息,最终控制了危机,恢复了企业形象和公众的信任。最近发生在大陆的“三鹿奶粉事件”也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可能因一时的粗心,就有可能成为众矢之的,就有可能毁于一旦。而律师的良好信誉和信用,也可能因为一场不起眼的诉讼而身败名裂、前功尽弃。
为了避免危机,律师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必须认真办案、清白做人。避免危机的最好做法,就是认真办案,对每一起案子精雕细刻,用心琢磨;同时,律师要清白做人,把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人,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虚假竞争,不诋毁同行,不趁人之危。
2、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向媒体真实、客观、及时地提供他们所需的信息,力所能及地配合媒体的工作,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样,媒体才可能在律师处于危机时公正、客观报道事件真相,使律师的危机最小化。
3、接受“外脑”的意见。在危机发生后,律师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而律师往往是“不知庐山真面目,之缘身在此山中”,不能客观地预料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而需要听取外部专家站在不同角度客观的判断事态发展,并制定有效措施。
4、保持与客户的联系。为了在客户的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律师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络,与客户沟通、交流、互动,在危机发生后,为了重新塑造律师值得信赖的形象,将工作善始善终,而不是虎头蛇尾。
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危机是现实存在的,就潜伏在我们的周围,潜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只有不断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律师危机管理,才能使律师信誉卓著,立于不败之地。
科学家做过这样一项实验:把一只青蛙放到盛满凉水的大锅里,然后,用小火慢慢加热,青蛙没有感到温度的慢慢升高,一直在水中欢快地游动。随着水温逐渐增高,青蛙的游动渐趋缓慢。等到温度升得很高时,青蛙已变得非常虚弱,无力争扎,慢慢而又安乐地被煮死。
第二次科学家把一只青蛙放到盛满开水的大锅里。这只青蛙一入水,便立刻感觉到环境的变化,迅速挣扎,蹦跃出水,虽受轻伤,却避免了被煮死的命运。
两只青蛙不同的命运告诉我们:在时刻变动的环境中,能够生存下来的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最强壮的,而是最灵活的。动物如此,律师发展也不例外。如果一个律师,一直沉溺于过去的辉煌,没有忧患意识和危机精神,顺境面前肓目乐观,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时间一长,就会被习惯性思维所控制,丧失锐气。而这个律师可能如故事中的第一只青蛙那样,对生存环境的变化浑然不觉,从而失去竞争力,待意识到变化来临,已无力应变,最终被市场淘汰。
对于律师来说,“危机”不是一种意外,而是一种必然,律师的成长正是在不断地战胜危机中实现的。
律师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如果能从改变自己的惰性这个角度入手,适时地制造危机,利用危机去攻击它、刺激经、克服它、战胜它,对律师的生存和发展来说,不失为一个好事。危机可虽然可怕,但却是让律师更加清醒地认识自我、超越自我。
“没有危机是最大的危机。”电脑界的蓝色巨人IBM当年的“惨败”就是一个生动的实例。当大型电脑为IBM带来丰厚利润,使IBM品尝到辉煌的甜头后,整个IBM都沉浸在绝对安逸氛围里,危机感尽失。在市场环境慢慢发生变化,更多的人们青睐于小型电脑时,IBM却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不予理睬,麻木不仁,没有意识到市场危机的降临。或者说,在企业不断成长的过程中,IBM没有注意到企业危机管理的重要性,依然沉醉于大型主机电脑铸就的辉煌中,按部就班,继续加大大型主机电脑的市场比重,最终自己打倒了自己。
可见,危机感不但是医治人类惰性和盲目性的良药,也是促成变革的最大动力之一。富于前瞻性、挑战性和创造性的危机制造以及危机解决,可以有效引导律师,强化凝聚力,有效提高律师的影响力、学习力和竞争力。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这个竞争残酷的时代,一切都是瞬息万变的,再伟大的律师都不能保证自己在任何时候都立于不败之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才是高明之举。当代管理革命已经公认,有效的组织现在已不强调“有反应能力”,而应强调“超前管理”。环境可增强组织的“抗逆”能力,这就要求律师要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危机意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如果律师只满足眼前的一时辉煌,沉浸在一起成功的法律事务中,没有看到潜伏的危机,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昙花一现,被市场所抛弃。
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危机意识,或缺乏对危机的认识和妥善处理。
笔者认为,解决律师的危机管理的具体方法有四点:
1、必须对目前存在的危机状况一清二楚,使自己有大难临头的危机感。
对于律师来说,如果你是专家律师,就应该知道在本区、本市、本省谁是最厉害的律师?谁的案源最多?谁的收入最高?他们为什么会成功?他们是怎么成功的?我和他的差距在哪里?怎么去解决?
2、必须有不战必亡的表示,断绝律师的其他念头。
兵法云:“置之死地而后生”,要把自己逼到死路、绝路,不要给自己找任何不成功的理由和借口,不要给自己任何喘息的机会,对自己狠一点,自己的行动快一点。如果做到这一点,律师必能起死回生、凤凰涅?。
3、激发律师的情绪,使自己无所畏惧,同时也和同事、助手同舟共济、齐心协力,爆发出潜在的超常能量。
人的潜能是巨大的,律师应时刻反省,爆发出自己应有的潜能;和同事们一道,合作共赢,发回出团体作战的优势。
4、寻找危机突破口,将力量集中于此,让大家憋足了劲,一旦爆发出来,定能突破难关。
“成功往往在失败的拐角处。”没有危机时需找危机;危机来临时,从容应对。聪明的律师在危机中成就自己,做大做强自己,将危机变换成危险的机遇;而失败的律师在危机中失去自己,错失良机,等自己明白过来时,已一无所有。
(作者:刘辉,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 刘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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