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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暨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通知
中国律师网  2008-09-22 15:18:57.0  业务部 
 
   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暨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将于11月14日至16日在上海召开,论坛暨年会的主题是“专业深化与服务创新”。本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承办、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协办。

  截止9月8日,民委会秘书处已收到论文270篇,约150万字,会前将正式分篇出版论文集。本届论坛将研讨、交流各地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委员会制定业务指引的经验;香港律师公会将组团专业律师参会交流我国《物权法》贯彻及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实务问题;同时,今年是民委会成立二十周年,年会将安排庆祝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和时间: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

  11月14日,召开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民委会全体委员参加;

  15日-16日,召开第十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全体与会代表参加。

  二、报到时间:

  民委会委员11月13日报到;实务论坛参会人员11月14日报到。会议不安排接站。

  三、民委会年会主要议题:

  1、由朱树英主任报告民委会2008年工作和2009年设想;

  2、由徐永前副主任通报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有关情况;

  3、由刘晰副主任报告民委会制定操作指引三年计划的实施情况;

  4、由李晓斌副主任兼秘书长报告民委会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

  5、由王小咪副秘书长报告新增委员的情况;

  6、委员讨论;

  7、全国律协领导讲话。

  四、第十届民商法实务论坛主要议题:

  (一)11月15日上午

  论坛开幕及有关主题报告;

  (二)11月15日下午,分论坛研讨:

  1、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委员会制定业务指引工作经验交流;

  2、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

  3、物权法与不动产;

  4、民委会今年制定的操作指引的修改完善。

  (三)11月16日上午,分论坛研讨:

  1、最高法院两个物权法相关司法解释修改意见讨论;

  2、公司与合同的律师实务;

  3、婚姻家庭与继承的新问题;

  4、民委会今年制定的操作指引的修改完善

  (四)11月16日下午

  分论坛讨论情况交流,闭幕式。

  (注:具体议程在代表报到时发放)

  五、会务费:

  1、参加民商法实务论坛代表会务费1200元/人(含会务、论文、资料费用),报到时缴纳。

  2、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宾馆安排及乘车路线:

  (一)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国际大酒店,地址:上海市漕宝路66号,四星标准,单间每天380元(含单份早餐);标准间每天380元(每人每天190元,含二份早餐)。宾馆电话:(021)64842500

  (二)上海华夏宾馆,地址:上海市漕宝路38号,三星标准,单间每天280元(含单份早餐);标准间每天300元(每人每天150元,含二份早餐);三人间套房每天450元(每人每天150元,含三份早餐),宾馆电话:(021)64360100

  (三)上述两宾馆的乘车路线:

  1、距上海虹桥机场11公里。从925路虹桥机场站,坐4站至程家桥站,换乘809路,坐10站,至(漕宝路)习勤路下车。

  2、距上海浦东国际机场52公里。从浦东国际机场乘机场七线至上海南站下车,或从浦东国际机场乘机场五线至上海火车站,再换乘地铁一号线。

  3、距上海火车站17公里。从上海火车站地铁一号线上车,坐10站至漕宝路站下车。

  4、距上海火车站南站2公里。从上海南站地铁一号线上车,坐1站至漕宝路站下车。

  七、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

  民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李玫

  电话:(010)63039578 13391933920

  传真:(010)63039425

  邮箱:lawyer@xiaob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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