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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当代中国刑事法学的发展----访2006年度长江学者赵秉志教授
法制日报  2008-07-21 12:03:51.0  魏昌东 
 
  


  河南南阳人。1988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为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

  2007年3月29日,在由教育部主持召开的“2006年度长江学者受聘仪式暨颁奖典礼”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首届新中国刑法学博士赵秉志教授入选第九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这一年,是赵教授从事刑法学研究与教育的第20年,也是他所带领的学术团队在北京师范大学组建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唯一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新型学术研究机构,开创刑事法学研究新体制的第3个年头。

  作为中国法学界第三位获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殊荣的法学家,承载着创新中国刑事法律科学体制与体系的重大使命,赵秉志教授开始了新的探索。

  两年多来,由他所带领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学研究团队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刑法学等领域的学科建设跻身国内领先地位,国际合作的加深也进一步扩大了他和他的团队在国际刑事法学领域的影响。

  以促进中国刑事法治的完善为己任

  2005年在接受《赤子》周刊专访时,赵秉志教授曾深情地对记者说:“中国的发展还有不少的挑战,我们不能回避,相反,要自强不息,勇担社会赋予的责任,应该为中国的法治昌明更尽绵薄之力。”

  作为一名刑事法学学者,赵秉志教授始终走在中国刑事法治的最前沿,引领中国刑事法学的发展方向,并自觉将关注和着力解决当代中国刑事法治构建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作为自己的首要使命。

  中国刑法立法改革是赵秉志教授长期重点关注的领域。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他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组成员,亲历了中国1997年刑法典历时10年的修改研拟工作。

  和谐社会下的刑法立法改革是赵教授近期重点关注的问题,就中国刑法改革的方向,他提出,现阶段我国刑法的改革应以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强化人权保障为基本目标,改革的重点应置于强化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以及应对时代发展和犯罪新型化、全球化的挑战,适时调整刑法的调控范围与力度方面,实现刑法发展与社会演进的协调,以充分发挥刑法的积极功能。

  中国死刑制度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的焦点,赵秉志教授以具有改革和人权意识的法学家所特有的敏锐与果敢洞悉了在当代中国展开死刑研究的积极价值与现实意义。

  他积极投身中国死刑改革的学术研究,对当代中国死刑改革提出完整的改革方案,由他所倡导的现实控制中国死刑适用的目标、步骤与路径及方案,得到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广泛认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也由此成为了中国死刑制度改革、死刑问题研究的重要前沿基地。为促进中国死刑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他还在研究院建立了汇集全国相关研究力量的死刑专门研究机构???北京师范大学促进死刑改革研究中心。

  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是中国刑事法领域对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积极回应,赵秉志教授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要求中国必须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通过区别对待不同刑事犯罪,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国现阶段强调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必须构建完善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及刑事执行法律体系,实现刑事立法与刑事政策精神实质的统一,不仅如此,刑事司法必须秉承保障人权、和谐司法的理念,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正当程序原则,妥善进行刑事司法制度创新之尝试,改进刑事司法工作的机制,正确运用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各项制度。

  特定时期社会热点犯罪的刑法治理,是中国刑事法治构建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赵秉志教授对商业贿赂犯罪、知识产权犯罪以及环境犯罪均给予充分关注。

  他较早主持开展了商业贿赂犯罪刑法治理专题研究,他和其他一些学者所提出的将商业贿赂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之外的其他单位人员,加大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等主张,得到《刑法修正案(六)》的吸收与采纳。

  他对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准确理解与界定,以及关于市政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认定及治理对策的见解,为司法实践正确认定此类犯罪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这些观点将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理论探讨和比较研究引向了深入,并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作出了值得称道的贡献。

  致力于实现中国刑事法治的国际化

  国际刑法是当代刑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新兴的刑法学分支,因而也是赵秉志教授长期投入关注的研究领域。作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他对中国国际刑法学的构建与发展,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针对我国已先后批准或者加入的19部国际公约中所包含的国家刑事法义务的立法转化问题,赵秉志教授将联合国公约在刑事法治领域的贯彻纳入其国际刑法研究的视野,通过连续举办两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为契机,邀请中外学者集中对联合国人权公约、联合国反恐公约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贯彻进行研讨,来自中国、美国、德国、加拿大以及韩国等国的学者共同交流了公约的国内法转化经验,为中国切实解决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刑事法义务问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依据。

  鉴于我国已经批准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中国反腐败斗争需要不断加强国际合作的客观实际,赵秉志教授会同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高铭暄教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反腐败国际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建议》,专门就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中央执行机关、及其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中的作用,以及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国际合作和制度建设、检察机关办理涉外案件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强与刑事法专门研究机构的联系合作问题提出建议。

  将创新法学教育体制与体系为导向

  作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带头人、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关注学科建设在法学专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重点建设、全面发展是他为北师大法学学科发展所确立的基本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北师大法学两院在刑事法学科方面的人力资源优势,建设世界一流刑事法学研究基地。

  在刑事法学的学科重点建设中,赵教授将在刑法学界受到广泛认同的刑事一体化思想引入北师大刑事法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之中,形成了以刑事一体化为指导,强化刑事法学科建设的方案。

  他深化和加大了学科内部改造与整合的力度,组建目前国内惟一的具有七个刑事法学专业的研究机构,初步形成了辐射范围广泛、规范法学与理论法学相结合的刑事法学研究体系。

  为实现刑事法理论研究的一体化,经他亲自策划、组织“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极大地拓展了刑事法学的涵括范围和研究领域。

  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是学术薪火相传的根本,赵秉志教授还亲自主持研究拟定了青年教师培养与发展规划,创设青年教师博士生导师助理、硕士生导师助理制度,重视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鼓励学术创新。

  经过不懈努力,北师大法学学科的地位、知名度及其在教学、科研、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各项工作也呈现出蓬勃兴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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