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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债务、存款和房屋要怎么算
东莞时报  2008-07-18 11:42:49.0   
 
  

  案例:  

  我和我妻子结婚一年多了。现在我妻子要离婚,但是我们之间还有很多纠纷没有理清楚。当初我为了结婚,找别人借了一笔钱。现在我妻子要和我离婚,这笔债务应该怎么分呢?还有,我妻子在结婚之前挣了一笔钱。她在结婚之后存入银行,也就是说她存款的日期是结婚之后的日期,这笔钱可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结婚后一直和我父母同住。房子是我父母的,但是我们一直住其中一间,我父母也说了把那间房给我们。现在我和我妻子离婚,她能不能分得那间房屋呢?






  律师分析: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王海峰律师解答:张先生的钱是结婚之前借的,也就是他的个人债务,并不能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这笔债务用于两人的共同事宜,那也许能作为共同债务来处理。张先生的妻子所存的那笔钱,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她婚前挣的,应该属于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证据,也有可能视为共同财产参与分配。至于那间房屋,张先生的妻子很可能分不到。张先生的父母所说的给他们,不知道指的是房子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如果张先生的父母没有用书面的形式说明把这间房的所有权移交给张先生夫妇,也没有去房管局为这间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的话,那么这间房屋仍然是属于张先生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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