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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赖账装修费怎么办
南方日报  2008-07-18 11:19:03.0  卢先兵 
 
  

  一段雷圳地产与众业主交涉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开发商的部分言语遭到多名网友谩骂。这是不久前,购买雷圳1期的多名准业主与该开发商的销售总监肖某交涉时,肖某的一段原话。7月15日,记者找到肖某询问相关情况时,肖某承认确有此事。

  双方的纠纷缘起于“1000元/每平方米装修赠送”,业主诉称开发商虚假宣传和误导,只退了一半的钱,另500元/每平方米的装修费并没有退,并且他们在索要时遭拒。雷圳地产称,其赠送价值1000元/每平方米的装修是给予业主的优惠,业主若不想要,可在购房款中扣减500元/每平方米的费用,但不可能还以1000元/每平方米退钱。






  事由

  装修赠送惹出麻烦


  雷圳地产最近在深圳各大媒体上曝光颇多,其开发的雷圳0755(查看地图)二期正在销售,因其价位相对较低而引起众多媒体和市民关注。但雷圳地产所宣扬的低价和此前采取的“赠送装修”的营销手段却惹来了如今的麻烦。

  一位不愿具名的准业主代表刘华(化名)对本报记者投诉说,他是今年1月份购买了雷圳1期的业主,是80多平方米的一套两房,单价12000元。“当初开盘销售时,开发商在各大媒体上打出了广告,声称赠送每平米1000元精装修,由于我们当时对其装修不太满意,所以提出折成现金返还,但是,雷圳地产最后只退还了500元每平米的费用。”

  “当时销售人员误导了我们”,另外多名业主反映,开发商和销售员曾说过,其销售策略是低开高走,肯定会涨价。姑且不论当时此言有多大参考价值,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来,作为同时入伙的第一期与第二期,价格相差之悬殊令人咋舌:今年1月购买1期时价格1.25万元每平米,现在降至9800元每平米!作为准业主,他们认为蒙受如此巨大的经济损失,开发商方面有很大的误导嫌疑。

  但刘华对所买的住房如此大幅降价虽也心痛,他也承认有自己投资失误的个人原因。然而,就装修款退还事宜,他对雷圳地产十分不满,“每平米少退500元,在装修上我就要亏5万元左右,都被开发商赚了”。

  业主质疑

  开发商只退一半钱 是否因为资金紧张?


  为了争取自身权益,刘华等数十名准业主联合起来,与雷圳地产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多次交涉。“开发商拒绝退回每平米500元的装修费,说要装修就送业主每平米1000元的装修,要退只能每平米退500元。”多名准业主告诉记者。

  最近双方的一次交涉部分内容的视频被准业主放到了网络业主论坛上。众多准业主们围在雷圳地产销售总监肖某的身边讨说法,希望开发商考虑业主的利益。有业主问:“你们的难处我们也清楚,(降价)估计是资金链的问题吧?”肖某答复:“跟这一点关系都没有。是市场。你们(不满意),可以去闹。”

  视频当中,肖某的一些言语引起网友们的强烈谴责和批判,他们纷纷表示支持准业主们维权。7月15日下午,记者致电雷圳地产销售总监肖某询问时,肖某语气粗暴,质问记者:“谁叫你做这个报道的?”稍晚,约下午5时30分许,记者在位于南山区前海路与沿湖路交汇处的雷圳0755售楼处,见到了肖某。肖某道歉之后,向记者回应了准业主们的相关质疑。

  雷圳公司肖某

  “找开发商没用”


  肖某称,今年1月在销售雷圳1期时,对一些业主赠送了价值1000元每平米的装修,装修价是含在当时10800元的住房均价里面的。这个装修,按市场价是值1000元的,但肖某自称公司为此装修花费的成本较低,约每平米500元,这是因为他们与一家好的装修设计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只对雷圳收取每平米500元的价格。

  “我们并没有对业主进行误导宣传,送装修是一种优惠。”肖某说,如果业主不要装修,他们就在业主的购房款里扣减500元每平米的成本。“这不是退还,是直接在房款里扣”,肖某反复如此解释。

  对于自己在视频中所讲的话,肖某表示承认,他认为出了这个纠纷问题,业主们应该去找相关部门解决,“找开发商没用”。

  律师说法

  退款数额应由独立的造价评估机构鉴定


  对于肖某的相关解释,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王家毅律师受访认为,雷圳地产所花费的装修成本是否是500元每平米,并不是由开发商单方说了算的,需要独立的造价评估机构来鉴定评估,如果最后成本确定出来是1000元每平米,开发商就应该把钱退全额还给业主,任何一个开发商如果企图在装修费上损害业主利益而牟利,都是不对的。

  至于肖某在双方交涉时讲出不合适的话,王家毅认为从法律上说是不适当的。

  “我们现在没有办法了,装修费要不回来,损失也更大了。”刘华无奈地向记者表示。他为买雷圳1期这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两成的首付近20万元如今已亏没了,开发商还没退给他的近5万元装修费眼看也化为泡影。“这个月我已经断供了,欠银行的钱付不起。”据了解,像刘华这样的雷圳1期购房者,有10多个已经断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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