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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江西人免疫球蛋白致六人死亡事件致两位副省长的律师函
中国律师网  2008-06-30 14:19:19.0  吕良彪 
 
  
  律师函

  大成律函字20080620-1号

  尊敬的洪礼和副省长、谢茹副省长,江西省“注射人免疫球蛋白死亡事件调查组”:

  2008年5月22日至28日,先后有六名患者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二附院”)就诊期间,在注射江西博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博雅”)生产的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PH4)液(以下简称“免疫球蛋白”)后死亡。万国明系第五名死亡患者,生前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职业培训中心副主任(正处级)。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万国明家属委托,指派吕良彪律师出具本律师函。

  本所律师注意到:事件发生后,相关问题药品被封存并送检验,检验结果至今仍未向社会或死者家属公布;家属委托南昌市公安局对万国明遗体进行了尸体检验,却未能依法取得尸检报告;医院和药品生产、经销商等一味强调自身的清白,拒绝对死者家属给予应有的抚慰和赔偿;省内外媒体对如此重要的公共事件采访尚待深入。本所律师同时注意到:事件发生后,江西省迅速成立“注射人免疫球蛋白死亡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两位省领导亲任调查组正、副组长。本所律师特致函调查组并二位省领导,恳请责成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依法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确保国家药品安全

  此次事件发生是否有其必然性?背后深层次原因何在?目前市场上血液制剂紧缺,此次事件发生是否与某些机构、商家囤积药品获利有关?医院是否存在利益驱动的药品滥用问题?药品安全事关国家公共安全,在依法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政府不仅要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交待,更有责任从原料供应、药品生产、运输、销售、贮存、使用等各个环节,保障社会的药品安全。我们恳请调查组及两位省领导责成相关机关,彻查并公布本次事件的原因,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 依法、及时、客观地检验鉴定并公布问题药品检验结果

  二附院给六名患者所使用的由江西博雅生产的该批问题“免疫球蛋白”的检验结果,不仅事关包括万国明在内的六名死者及其家属合法权益,也涉及社会药品公共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发至今,问题药品的检验结果应当明确。我们恳请调查组及两位领导责成有关方面依法、及时、客观地进行检验鉴定并向死者家属及社会公开。

  三、 依法、及时、客观地检验鉴定并公布尸体检验结果

  5月27日,家属在万国明死亡当晚即依法委托南昌市公安局对万国明遗体进行尸检。6月20日,家属赴南昌市公安局,被告知尸检鉴定结论为:万国明符合静脉注入人免疫球蛋白引起不良反应,导致循环呼吸系统衰竭死亡。但南昌市公安局以需要上级安排“统一发布”为由,拒绝向万国明家属提供尸体检验报告。鉴定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书面鉴定结论是其法定义务,如南昌市公安局所说属实,应当是在调查小组统一协调下进行。我们恳请调查组及两位领导责成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客观地进行检验鉴定并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尸体检验报告。

  四、 切实保障死者家属权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南昌市公安局司法鉴定结果表明,死者万国明系在二附院使用问题免疫球蛋白致死。无论是在药品生产、运输、贮存、使用哪个环节发生问题,相关环节的当事人均应对死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附院、江西博雅及药品代理商江西华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应做的,不是以需要等待调查结论为由推脱,而是依法对死者家属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在事实查明、法律责任清晰后,可以再行向责任方追究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二附院、江西博雅应对自身的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质言之,不是由死者家属证明二附院、江西博雅存在过错,而是二附院、江西博雅只有证明自身无过错,才能据此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我们恳请调查组及两位领导责成医院、药品生产、经销商等,切实主动履行自身应尽法律义务。

  如实反映情况、争取权利是死者家属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理应得到各级政府,尤其是综治机关、公安机关、基层群众组织的尊重和保护。我们恳请调查组及两位领导责成相关机关,切勿违法限制死者家属依法反映事实真相和争取权利。

  五、 为省内外媒体如实报道提供良好条件

  针对如此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件,我们看不到江西省内媒体应有的声音,省外媒体的采访报道也有待深入。缺乏媒体作为党和人民“耳目”与“喉舌”全面、客观、真实、及时的关注与监督,是江西建设和谐社会、法治政府的缺憾。我们恳请调查组及两位省领导责成相关机构、部门,为媒体如实报道提供良好条件,从而推动江西法治建设、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本所律师深感振奋地注意到:洪副省长就此事件的四点郑重承诺“事件的真相不查个水落石出,我们绝不放弃;一切胆敢以身试法、视人民生命为草芥的违法分子得不到依法严惩,我们绝不放弃;我们工作和管理当中的一切违章和漏洞得不到纠正,我们绝不放弃;社会各界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我们绝不放弃。”本所律师所提出的五点请求,正是贯彻落实洪副省长四点郑重承诺的具体体现。

  我们由衷地希望,在调查组和两位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事件真相能早日大白于天下,死者在天之灵能得以安息,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水平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江西的法治建设和药品安全水平能够有所提升。我们期待着事件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销商、司法鉴定机构能够依法切实履行自身法定职责和义务。我们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愿逝者安息!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吕良彪 律师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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