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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商业开发与经营有序之路
新华网  2008-06-24 14:54:25.0  朱立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不久前公布了《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稿)》,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对城市商业网点的管理,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和结构,促进城市商业网点健康有序发展。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收集到大量对这份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城市应当制定包括发展目标、区域布局、业态结构以及建设规模等内容的商业网点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商业网点规划,是指导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的依据。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突破了以往商业网点管理只管经营,不管规划建设的情况,改变了原先商业地产建成后再管理的模式,这种从开发源头管起的方式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近年来,家电专业店已逐渐成为国内家电销售的主流业态。然而,在家电门店,特别是一些大型家电卖场的门店在各大城市全面铺开之时,零售额却没有随之大幅增长。事实上,迅速扩张的家电门店并没有给家电零售商带来相应的收益,有时甚至是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记者在一个周末来到北京市马家堡地区的一家大型家电卖场,尽量门外热热闹闹地竖起了店庆的大幅广告,走进店内却十分冷清,除了手机和空调柜台前有一些顾客外,其他柜台几乎无人问津。“家电本来就不是什么日常消费品,可这一带前后左右都有家电卖场,”一位店员向记者叹苦经:“生意怎么好得了呢?”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04年,北京的家电卖场只有50多家,到2007年年底就上升到170多家,三年的增长超过3倍。然而,北京家电市场每年的增长只有20%左右,按此计算,家电卖场每个门店的销售额不仅不会增长,反而还会大幅下降。

  由于扎堆经营造成恶性竞争、利润下滑,一些大型超市便向供应商收取诸如进场费、店庆费、开业赞助费、物损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这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强加到了消费者的身上,有的甚至影响到了商品的质量。

  事实上,除了避免资源浪费、恶性竞争等后果外,加强管理、优化布局和结构还能减少商业网点对交通、环境、安全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我国的不少城市出现了大型超市造成路段拥堵,餐饮店附近居民投诉不断、大型商业消防隐患危及居民楼安全等现象。

  2005年年底,震动西部的重庆观音桥购物狂潮引发了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当时,商圈内的五大主力百货店联动促销,辐射范围达到成都、贵阳等地,引发“井喷”式购物狂潮,面积约0.65平方公里的商圈核心区内人流量接近40万人,导致交通一度陷入瘫痪。

  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秘书长王永平表示,商业网点的建设应兼顾各个方面,目前不少市都把商业作为一般的招商引资项目,有的地方甚至抱着越多越好、越大越好的心态,而没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为商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王永平认为,目前公布的《城市商业网点条例(征求意见稿)》一个显著的特点在于其实现了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对接。“以往商业网点的规划由商业部门做,整个城市规划由城市规划部门做,没有城市规划的配合,再好的商业网点规划都无法实现。”王永平说,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统一将引导商业地产从数量扩张走向质量型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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