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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写作是件苦差事
刘辉律师 [ youthlawyer ] 于 2008-06-18 08:39:37.0 发表在[ 心情 ]
法律写作是件苦差事,所以,很多法律人想写,却懒的写。偶尔有些想法,却很难付诸笔端。
我们都是法律人,但我们都是俗人。法律写作既不能改变命运,也不能使人大富大贵。法律写作只是一件伤神废脑的差事,法律写作只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很多人法律人干脆不写,甚至连书都懒的看。
于是,一些法律人热衷于练“嘴功”。
古人很聪明,发明创造了很多关于雄辩的典故与成语,如“滔滔不绝”、“夸夸其谈”、“口若悬河”、“巧舌如簧”、“天花乱坠”......
说话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交流方式,但是话说的多了,有的人学会了“明哲保身”、“三缄其口”、“闲谈莫论人非,静坐常思己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也有的人“心直口快”、“实话实说”......
也有的人“察言观色”、“见风使舵”......
也有的人“添油加醋”、“搬弄事非”......
也有的人“口蜜腹剑”、“毒如蛇蝎”......
也有的人“指桑骂槐”、“无中生有”......
也有的人“谨小慎微”、“瞻前顾后”......
也有的人“不计得失”、“挺身而出”......
说话是必需的,会说话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让大家心服口服,却是一种超强的能力。
但是,言多必失,尤其是“官场险恶”、“人言可畏”,我们想说的话未必能说,我们说出的话未必见真心。
于是,很多人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圆滑,学会了逢场作戏。
于是,很多人背弃了正直,背弃了良知,背弃了为人之道。
于是,一些人选择了善待,选择了诚信,选择了仗义执言。
于是,一些人选择了阅读,选择了思考,选择了诉诸笔端。
说话是一门艺术,法言法语则是至高境界。
写作是一门学问,法律写作则是法治独白。
说话很易,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出来;法言法语很难,我们得学会用理性的思维做嘴,用僵硬的法律做笔。
写作很易,想起什么都可以写下来;法律写作很难,因为我们写的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看,有时候也想与我们志同道合的法律人一起分享。
生活在钢筋与水泥的楼阁里,行走在纵横交错的大路上,法律写作是一次又一次护法弘义的“律师说法”,法律写作是一次又一次惩恶扬善的“惊涛拍岸”。
(作者:刘辉,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 刘耀堂:
yaotan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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