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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汶川大地震的思考
何光友 [ heguangyou ] 于 2008-05-17 10:14:40.0 发表在[ 评论 ]
[作者按]: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阿坝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地震中心据成都市区仅92公里。该次地震造成很多人员伤亡、房屋倒塌,波及全国很多省市,是继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后,我国再次遭遇的强地震。目前,大小余震不断,全国上下正众志成城、抗震救灾。
面对这突如日来的自然灾害,在惊慌、悲痛之余,我们不妨对其中折射的相关问题一一予以思考,以之为前车之鉴或许有益:
1.提升灾害信息预报能力,未雨绸缪、趋利避害。
诚然,地震预报涉及多学科协作的科学难题。如果我们能在地震、雪灾、冰雹、海啸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尽可能监测相关信息并预报公众,让全社会都及时做好应对准备,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必然会使突发性自然灾害对生命及财产造成的损失大为减少,最大限度地实现趋利避害的目的。为此,我们应该调动一切技术手段,花大力气加强包括地震在内的各种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
2.加强灾后应急联动立法,科学调度、高效救灾。
随着人类征服自然和利用自然资源步伐的加快,我们已知或未知的各种自然灾害必将接踵而至。如果单凭由上至下的行政命令,是难于有效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防灾救灾的。只有建立健全相应的专门立法,将全社会各组织及个人的抗灾、救灾行为用法律予以规范,才是根本所在。为此,在《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国家已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我们应该进一步强化防灾救灾应急联动方面的专项立法,避免单纯依靠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行政命令去防灾救灾,逐步将抗灾救灾行为规范为法律行为,建立科学调度、高效救灾、权责分明的应急机制。
3.提高公益工程质量门槛,严格验收、动态监测。
这次汶川大地震,媒体报道因房屋倒塌而死伤人数最多的地方,往往不是普通的居民楼,而是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以及医院等公益建筑。为此,有必要在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类似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门槛,增强公益建筑设施抗拒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严把质量验收关,定期加强对该类公益建筑设施安全的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其使用安全。
4.完善财政防灾救灾专户,平时积淀、灾时支付。
自然灾害不可避免,只有“防患于未然”的积极预防才是上策。面对日益频繁的自然灾害,建议国家在财政预算允许的范围内,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的财政防灾救灾专户,建立科学预算,在平时着力于相应专项资金的积累,以备灾害发生时的不时之需。将专户的稳定资金积累与灾害发生时的临时资金调度结合起来,确保灾后的生产恢复、生活补给和社会重建所需的及时财力保障。
5.普遍进行防灾知识宣传,居安思危、临灾不乱。
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积极在全民尤其是青少年学生中普及防灾自救知识,将此类课程作为日常必修课程之一,培养其防灾自救能力,普遍唤醒民众的安全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将自救、他救与救人有机结合起来,临灾不乱。
6.逐步强化和谐社会理念,求同存异、和睦共处。
面对突发地震灾害,世界各地的很多人都向四川地震灾区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受灾的人们倍感温馨。这场大地震波及面很广,尽管很多人都有惊无险,但是,灾后余生的人们普遍感受到生命的脆弱、渺小,亲情、友情的珍贵,名与利的卑微......我们要借此机会大力倡导和谐的社会理念,不但要竭力呼吁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信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而且要大力宣传科学的世界观,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得失、荣辱、利害、生死等辩证关系,秉承求同存异、和睦共处的人生理念,为建设和谐的人类社会大家庭而共同努力。
(作者:何光友,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 刘耀堂:
yaotan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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