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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司考新九洲模拟试卷四及答案解析
新九洲教育在线 2008-05-12 12:14:35.0
一、(本题16分)
某村村民赵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一幅10亩的耕地,但未进行登记。经营一段时间后,赵某想与同村村民张某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因村委会不同意而没有成功。后赵某全家进城打工,赵某又想把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也因村委会不同意而没有成功。赵某非常生气,遂决定将承包地交回村委会,村委会以承包期未到为由,拒绝收回。赵某在城里做生意成功后,不再耕种土地。后村委会决定以土地抛荒和村里新增人口太多为由,需要调整承包地将土地收回。
问题:
1.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
2.赵某与同村村民张某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需要村委会同意?赵某与张某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需要登记才能发生效力?
3.赵某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同村村民李某,需要什么条件?
4.赵某想将承包地交回,是否需要村委会同意?交回后,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再承包土地?
5.村委会是否有权以赵某大部分时间在城里做生意致使承包地抛荒为由,收回赵某的承包经营权?
6.村委会是否有权以村里新增人口太多为由要求调整承包地?为什么?
7.如果赵某死亡,赵某的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本题10分)
2006年5月30日,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绿光商厦、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永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五家公司筹划在北京成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绿光商厦是中国公司,营业地在北京市通州区;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泰国公司,主要营业地在曼谷,但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设在广州;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法国永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外国公司。
五个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计划设立一个总资本额为2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500万元,剩下的15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美国卡奇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作为出资,北京绿光商厦以一台机器作价50万元作为出资,华普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用现金出资100万元,并且协议书中约定,如果公司因中方两公司的原因而最终不能成立,则中方两公司要向美国公司赔偿50万。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办公家具。北京顺昌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办公家具时,因为资金周转的问题,以尚未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50万元。
随后发起人起草了公司章程和招股说明书,又与北京夏信证券公司签订代销协议,由其负责向社会承销股份,待募集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
问题:
1.五个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为什么?
2.发起人协议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 如果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何种法律后果?发起人承担何种责任?
4.如其他程序合法,在北京夏信证券公司承销后,未能募足股份,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5.如果公司通过审查获得登记成立,但是发现北京绿光商厦出资的一台机器的实际价值只有20万元,则会发生何种法律后果?
三、(本题18分)
案情:2006年,戴某在深圳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戴某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戴某经营的饭店挂靠在明光电子元件厂,戴某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挂靠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深圳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戴某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企业的好朋友杨某帮忙进行装修。事后,戴某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了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戴某并未按约.定付款,杨某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杨某的妻子贺某表示不满。半年以后,戴某仍然没有还款。这时,杨某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戴某索要装修费;但是,戴某矢口否认有此事。杨某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戴某提出杨某的弟弟杨甲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帐,故对杨某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戴某还申请对杨某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杨某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模仿戴某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
杨某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杨某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戴某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杨某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问题:
1.如果贺某在杨某不愿向朋友戴某追债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戴某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戴某对杨某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在一审中,杨某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5.戴某申请对杨某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杨某应该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7.杨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8.本案以调解结案,应如何处理原审判决?
四、(本题 15分)
案情:肖某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杨某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肖某找赵某(男,15岁),给赵某5000元报酬,请赵某将停在肖某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赵某问为什么,肖某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赵某说没问题,10天以内解决。赵某拿钱带上同学吴某(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吴某问赵某哪来的许多钱,赵某告以实情,并请吴某帮忙,吴某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赵某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肖某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赵某放弃烧车,并让赵某将5000退回。赵某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吴某就在当晚行动。吴某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汇合。晚上,赵某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吴某因害怕未去。赵某久等吴某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赵某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赵某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赵某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临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事后,肖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派杨某核定险损事故。杨某明知肖某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肖某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杨某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3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自己有。
问题:
根据有关刑法规定及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五、(本题16分)
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7年,同时对被害人毛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一并作出了判决,叶某不服刑事部分的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因而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起抗诉。上诉书和抗诉书都由上诉者和抗诉机关直接交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卷进行了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审判决对叶某的量刑不当,应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0年,但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二审法院不能改判叶某的第一审判决,经过这种调查讯问的审理之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复审。县人民法院安排原来的合议庭的成员马上对此案进行重新审判。在审判过程中,合议庭发现原判决确实存在量刑不当的问题,改判叶某有期徒刑10年,将原判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赔偿额也作了改判,并在判决书上写道“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提起上诉抗诉。”随后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即生效。
问:本案中哪些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
六、(本题20分)
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 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顾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1.如果楚某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他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2.楚某在行政拘留期间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其提出的暂缓执行申请获批准,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否不用再执行龙湾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3.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龙湾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楚某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楚某应以谁为被告?
4.在一审期间,龙湾区分局又找到了万隆饭店的服务员、前台接待员,对他们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龙湾分局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能否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龙湾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的依据?
5.楚某由于被治安民警王某和向某殴打,身体多处淤伤无法正常工作,他可否要求行政赔偿?
6.关于被殴打行为,如果可以要求赔偿,楚某如何要求行政赔偿?公安分局应按何赔偿标准对其进行赔偿?
7.龙湾分局的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对楚某的损害承担什么责任?
8.如果龙湾区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后,又发现楚某嫖宿的暗娼李某时已知其未满14岁,龙湾分局应做如何处理?
七、(本题25 分)
“任何一方的陈述都要被听取”被认为是一条有效的司法裁判基本准则,围绕这条原则请回答:
1.该原则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2.体现该原则的典型制度有哪些(举一个即可),其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八、(本题30分)
2007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在与开发商苦苦对峙了两年半之后,这座小楼的主人吴苹和杨武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并于4月2日签署了新的安置协议。
据称,因为小楼主人的拒绝搬迁,周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多项城市建设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重庆市九龙坡区的发展,开发商更是每日损失6万元。为此,2005年2月拆迁人遂向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拆迁行政裁决,要求裁决该“钉子户”限期搬迁。九龙坡区房管局又在多次协调无效的情况下,决定召开拆迁行政裁决听证会,于2007年1月5日在《重庆晚报》登报通知被申请人拆迁听证会的时间、地点。2007年1月8日下午2:30分召开了鹤兴路片区拆迁听证会,被拆迁人未到场参加。听证会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协议,九龙坡区房管局于2007年1月11日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2007年1月16日送达时,被拆迁人阅后拒绝签收。九龙坡区房管局于是依法向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先予强制执行申请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九龙坡区房管局申请执行的九龙裁[2007]1号拆迁行政裁决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裁定如下:准予先予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九龙裁[2007]1号拆迁行政裁决书中第三项所决定的内容(被申请人杨某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搬迁,并将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房屋交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除)。
小楼主人接到人民法院的裁决后,认为房管局的裁决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开发商的私人利益,所以拒绝搬迁。女主人吴苹拿出《宪法》,认为04年修订的宪法规定进行征收或者征用时要给予合理补偿,现在不给合理补偿而进行强制拆迁是违法的,自己绝不妥协,将以生命来捍卫合法私有财产。男主人杨武则爬上小楼楼顶挥舞国旗,并悬挂横幅“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面对小楼主人的抗拒,房管局表示自己属于依法行政。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18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在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的日子到来时,万众瞩目的强制拆迁并没有发生。九龙坡区、重庆市的领导都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协助相关部门与吴苹进行了艰苦的谈判,既要给吴苹合理的补偿,又不能让其他早早拆迁的业主感到自己吃了亏,最终在4月2日达成了协议。随后,推土机进场,这座在国人视野里挺立了一个多月的“孤岛”被推平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九龙坡区领导认为:“钉子户”的出现,是九龙坡区的骄傲,重庆市的骄傲。
请:
1.运用行政法对房管局和人民法院的做法进行评述;
2.本案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各种争议层出不穷,有人说“钉子户”是维护权利的英雄,有人说“钉子户”是滥用权利的刁民,有人认为政府在依法行政,有人认为政府属于在保护开发商,有人觉得政府过于软弱,缺乏执行力,有人觉得政府理性克制,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请运用法学知识和社会知识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第1问的分析要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2.第2问要观点明确、论述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试卷四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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