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2007 年度工作总结
(一)组织召开“全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高层峰会”暨 2007 年年会。
本次会议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 31 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快建设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 ?18 日在安徽黄山召开“全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高层峰会”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2007 年年会。
峰会的召开得到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商标局、国家版权局、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及专家的重视和大力支持。
会议的主要议题:
1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2007 年 6 月 16 日 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罗东川法官,发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主题演讲。该部分演讲由本专业委员会执委庞正中律师主持。罗东川法官的演讲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对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形成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的一些看法;二是,在国际大背景下,探讨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问题;三是,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最新进展。
2 、深入展开对专利法律业务的研究与讨论。
按照会议的议程 2007 年 6 月 16 日下午,原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做了专利法律业务的讲座。该部分内容非常丰富,涉及专利案件诉讼管辖、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反诉专利权无效侵权诉讼中止、确认不侵犯专利权与允诺销售、专利间接侵权与诉前禁令、在先权利与侵权赔偿、诉讼时效、专利权溯及力与重复授权等十几个方面。
3 、与法官就商标诉讼业务进行了多方位的沟通。
原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广良,应本专业委员会的邀请于 2007 年 6 月 16 日下午 就商标诉讼业务和与会的代表作了全方面的沟通。涉及的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商标确权、商标侵权判定当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商标侵权抗辩、商标侵权救济问题和确认不侵权著作、商标权之诉等。
在沟通的过程中,张庭长介绍了注册商标的一些实质性条件,比如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等具体的案例。在商标侵权行为的问题上,从对相同商标的理解、商品用途、功能到对解释什么是类似商品,进行了逐一的分析解释并对实际案例进行了剖析。就承揽加工者侵权责任、商标更换、平行进口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了分析;还就注册商标是否会侵犯另外一个注册商标的权利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关于误认的问题,他指出从商标法基本原理看,商标权所要制止的主要行为就是混淆行为,并根据具体的案例对这一观点阐述。
张庭长简单介绍了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他总结审判实务的经验,商标侵权最重要的抗辩事由是正当使用和商标实施条例第 49 条的规定。在侵权救济问题上,介绍了停止侵权、赔偿等方面的争议问题,就赔偿的原则、方式、法定赔偿的适用和能否超出 50 万元等,逐一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就确认不侵权之诉的理解与适用做了讲解。
4 、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判中的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就最近颁行的《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就相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与出席会议的代表做了沟通并回答了相关的问题。蒋庭长的演讲在 2007 年 6 月 17 日上午 进行。他介绍详细地介绍了该解释起草的背景和基本精神。
蒋庭长就仿冒行为的演讲内容主要包括:( 1 )知名商品的认定;( 2 )保护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地域范围;( 3 )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 4 )装潢的外延;( 5 )混淆误认;( 6 )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判断原则和方法;( 7 )禁用,禁用标志等。他指出了三个要点:第一,是立足于保护企业名称,立足于反仿冒;第二,国内的企业名称和国外的企业名称这两类;第三,是关于使用的界定等。第三个问题介绍了关于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行为。除此以外,还就商业价值与赔偿的关系,举证责任的分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级别管辖等问题与大家做了深入的分析与沟通。
5 、分享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策略与技巧。
2007 年 6 月 17 日 上午,全国律协知产委执行委员会主席李德成律师就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策略与技巧与大家做了分享。其主要的内容包括: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业务操作,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风险控制以及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创新模式与品牌建设等。
6 、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和业务开拓。
2007 年 6 月 17 日 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罗东川在本次年会上作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演讲。演讲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目前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基本内容,第二部分就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两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问题做了讲解。
7 、进一步了解著作权司法审判信息与行政执法状况。
就著作权的司法审判决和著作权的行政执法问题,本次年会邀请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陈锦川和国家版权局版权 司副司长许超分别就“著作权司法审判的信息对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和“著作权行政保护与著作权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实务”做了精彩的演讲。
8 、以律师视角评选出 2007 年 10 大知识产权案例。
本次年会评选出的十大案例有案例有(1)迪比特诉摩托罗拉侵犯其印刷线路版著作权;(2)“星巴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3)五教授公益请求宣告飞利浦一项DVD专利权无效案件;(4)罗氏药品有限公司药品独占权利之司法保护;(5)北大方正诉高术天力公司、高术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6)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各地KTV侵犯著作权案件;(8)环球等七大唱片公司起诉百度搜索引擎侵犯其网络信息传播权案;(9)九牧王驰名商标行政诉讼案;(9)GAP 商标行政诉讼案;(10)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裴国良侵犯商业秘密案等。
9 、会议评选出十佳论文、出版图书二部,并刻录了 19 张一套的光盘 1000 套。
本次年会出版的两本图书分别为:《商标业务指南》( 32 万字)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律师业务》( 55 字)。经过充分讨论评选出十篇优秀的论文,并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名义颁发了“优秀论文奖”。
为了更好地利用本次年会的成果,还制作了十九张光盘。作为全国律师协会赠送给各地律师协会的礼物,展示了会议成果。
10 、会议增选了委员 50 人,给委员会增加了蓬勃向上的新的力量。
本次会议还遵照“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的程序,在严格审查申请人条件和论文水平的基础上增选了 50 名委员,现在我委员会共有委员 84 人,扩大了本专业委员会影响力。
(二)召开“《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专题讨论会”。
2007 年 3 月 10 日 、 11 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全国律协知产委”)在全国律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专题讨论会”。本次会议就专利法的修改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于 2007 年 8 月呈送国务院法制办。
(三)我委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在舟山组织召开了“ 2007 年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会”。执委陶鑫良律师、张黎律师和李德成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做了发言。与其相关的书籍也正在出版中。
(四)出席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大会主办分论坛。
本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了新业务论坛,本专业委员会执委庞正中律师主持、执委主席李德成律师发表了 “金融创新中的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精彩演讲。
(五) 2007 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在深圳举办。
2007 年 7 月 24-25 日,应公安部的邀请本专业委员会指派李德成执委出席了在深圳麒麟山庄举办的“ 2007 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的会议。并于 25 日上午发表了主题为《有原则地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力度》的演讲,得到了与会领导及专家的响应和高度评价。
二、 2008 年度工作计划
基于 2007 年工作开展的基础,知识产权委员会将在 2008 年将既定方案进一步落实,并根据国家建立创新型社会及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加强的需要,拟定新的工作计划和初步方案。
1 、继续“专利业务指南”、“著作权业务指南”、“反不正当竞争业务指南”以及“信息网络业务指南”的编著工作,并完成商标、专利、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信息网络的纲领性“业务指引”的编辑工作。
2 、编辑出版 2006 年及 2007 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评析(暂定名)”。
3 、 5 月举办一次中型业务案例研讨会,主要议题为:与奥运标志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4 、 6 月之前完成网站升级工作,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5 、 9 月份与国际技术法协会合作召开一次研讨会。
6 、 11 或 12 月组织召开“ 2008 年年会”。
7 、委员会的五个分会将围绕新问题、热点问题或疑难问题等自行组织研讨会。
8 、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委员会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影响力;继续跟进知识产权立法、修法的动态;加强国际业务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