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English
|
全国律协国际部
全国律协业务部
全国律协培训部
全国律协会员部
全国律协信息部
首页
|
新闻
|
理论
|
司考
|
原创
|
培训
|
书店
|
搜索
|
公民与法
|
协会概况
|
律师聘请
|
人才交流
|
论坛
|
调查
|
下载
|
杂志社
|
头条
|
专题
|
特约评论
|
法制
|
业界
|
法规
|
文件
|
律师公告
|
品牌
|
|
学者
|
实务
|
杂谈
|
委员论文
|
|
消息
|
经验
|
题库
|
指南
|
交流
|
|
实务
|
心情
|
评论
|
闲谈
|
|
培训部
|
教育委员会
|
律协-路伟培训
|
大事记
|
培训动态
|
地方律协
|
他山之石
|
远程教育
|
在线交流
|
|
新书推荐
|
法律书库
|
精彩书评
|
出版社
|
|
了解律师
|
聘请律师
|
律师提醒
|
以案说法
|
常用法律
|
法律援助
|
|
协会简介
|
协会领导
|
组织结构
|
《中国律师》
|
政策法规
|
地方律协
|
电话簿
|
内页 >>>
新闻
>>>
首页
我们一起走过--六届全国律协大事记
中国律师网 2008-11-10 11:40:04.0
2005年
→ 6月14日 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五届全国律协理事会工作报告》、《五届全国律协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全国律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及会长。六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由159名执业律师组成,由此选举产生了35名常务理事组成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他们是----会长:于宁;副会长:朱洪超、杨伟程、金山、李大进、王天举、宋建中、王凡、薛云华;常务理事:马军、方世扬、王晶、王广仁、王京宝、王秋潮、王莹文、刘守民、刘志成、吕红兵、孙发荣、朱伟、张庆、李飞、邹强伦、辛尚毅、陈舒、孟繁旭、罗杰、柳平、洪波、赵守华、赵荣春、梁胜国、蒋敏、潘公明。6月16日,经全国律协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邓甲明同志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 6月20日 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印刷电路板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该研究项目的创新之处是填补了我国印刷电路板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的空白;通过对国内外案例的研究分析,为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解决了无法可依的现状,明确提出印刷电路板行业和企业可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
→ 6月29日 经专题研究,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将5万余字的课题研究报告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劳动社会保障司。这是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首次接受付费的、以签署委托合同的形式完成国家立法部门交办的任务。
→ 7月29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举行“纪念中国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中国律师参与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新闻发布会,在国内率先设立了“民间对日索赔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为对日民间索赔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 9月?10月 全国律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关于《刑法》第306条实施后律师执业权益受到侵犯情况的调查。9月初,各地律协将所辖律师事务所因第306条而被刑事拘留、逮捕和判刑的情况汇总后报到全国律协。这次调研搜集到了许多珍贵的第一手资料。10月中旬全国律协派出工作小组到部分省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数据将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修法的重要依据。
→ 10月11日?17日 应全国律协邀请,以苏吉雄律师为团长的台湾律师界大陆参访团一行20人访问了北京、西安、武汉等城市。这是近10年来,全国律协与台湾律师界交流中的重大活动。
→ 11月4日?5日 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司法部行政支持,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天津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向论坛发来贺信,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俄国、澳大利亚、德国、美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律师代表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9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论坛以“构建和谐社会的律师业发展”为主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 12月2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研讨会在京召开。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主持了成立大会,宣读了《全国律协关于成立法律援助委员会的决定》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委员会的成立,将是开创律师公益活动新局面的一个重要的起点。
→ 12月25日 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公安部宣传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等有关国家机关参与评审并予以支持的“2005年度中国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活动,在人民大会堂隆重揭晓。全国律协理事、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律师当选“2005年度法制新闻人物”;全国律协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副主任、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康健律师,以及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律师荣获“2005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提名。
→ 12月 由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为您服务》栏目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合作开展的“2005CCTV法律咨询服务月”大型公益咨询活动圆满结束。本次活动是一个由律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举措,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从11月14日至12月16日,用一个月的时间为全国的电视观众提供义务的律师咨询服务,给众多需要法律服务的观众以实际的帮助。全国共有50个大中城市60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近千名律师,通过热线电话、短信服务平台、网络在线答疑,以及大型特别节目等多种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服务方式,为全国观众提供了大量的义务法律咨询,以满足大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此次活动也搭建了一个把全国众多热心公益的律师与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大众联系起来的平台。
2006年
→ 1月19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召开了“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农民工维权及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张秀夫会长、全国律协于宁会长、宋建中副会长到会并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主持会议。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共同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所募集资金,专门用于对农民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会上,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张秀夫会长将第一笔资金20万元交付全国律协农民工援助项目。
→ 2月16日?17日 全国律协组织起草《律师从事群体性案件法律业务指导意见》,部分律师作为起草小组成员参与了此项工作。该指导意见对律师从事此类业务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规程进行了规范,既可以避免个别律师的不理智行为,也可以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对律师介入这些案件给予支持,保障律师的执业行为符合法治的精神和律师的合法权利,避免一些地方对受理群体性案件的律师采取不法行为。
→ 3月1日 由全国律协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合作开展的“2006CCTV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开始启动。全国各地共有80余家新闻媒体对当地的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3月31日,活动圆满结束。本次活动共涉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律师千余名。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解答咨询电话10400余个,咨询短信24300余条。全国近百家媒体、900多家网站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本次公益活动也是一次上下联动的律师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 3月4日 全国律协邀请来京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律师代表伍增荣、杨伟程、陈舒、张燕、陈紫芸、迟夙生、韩德云、许智慧及参加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律师委员吴德立、何悦、王林进行座谈,于宁会长、邓甲明秘书长分别向各位代表和委员介绍了全国律协换届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大家还就如何发挥律师“两会”代表作用,促进我国律师业发展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 3月22日 《人民日报》第九版发表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心学习组的理论文章??《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这是律师行业首次在《人民日报》重要版面刊载理论文章。文章对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全面阐述。
→ 5月12日?13日 作为宣传《律师法》颁布10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由全国律协、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在重庆举行。于宁会长、李大进副会长,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重庆律协会长孙发荣以及西南政法大学领导出席了论坛。论坛以“十年情、百年梦”为主题,关注青年律师成长,给青年律师提供了一个展示才智和风采的舞台,共吸引了300余名青年律师和200余名青年学生参加。
→ 5月20日?21日 全国律协律师文化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于宁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柳平、刘志成常务理事、邓甲明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陈卫东主任等出席了会议。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吉林、安徽等地的律师代表及全国律协律师发展战略委员会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 5月27日 “‘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表彰会暨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在司法部召开。赵大程副部长、于宁会长,金山副会长、邓甲明秘书长等出席表彰会。应邀出席表彰会的嘉宾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任茂东、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肖建章、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正以及中央政法委综治办督导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一些新闻媒体的记者。会上表彰了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荣誉称号”的张雪梅等25名律师,赵大程副部长及与会领导为获得荣誉称号的律师颁奖。
→ 7月6日 《人民日报》在第二版特别发表评论员文章“推动律师事业全面发展??写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之际”,为协会20年纪念宣传写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 7月10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律师业发展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全国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伍绍祖,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中央外宣办副主任王国庆,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任茂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助理姜吉初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司法部原部长邹瑜,原副部长、部咨询委主任陈卓,原副部长鲁坚、段正坤,历任全国律协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代表等10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对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的同志授予“中国律师业特殊贡献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 8月23日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当庭宣判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维护名誉权案胜诉,该判决全部支持了原诉人的诉讼请求。此案被告日本人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及日本展转社均未到庭。中午12时30分,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和全国律协进行了“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权案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林伯承副会长、全国律协李大进副会长分别讲话。夏淑琴老人谈了判决后感想。李大进及“夏案”代理律师谈臻回答了记者提问。在南京的中外约60余家媒体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 8月30日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中国海南省林亚金等6名受害妇女及7名受害者遗属要求日本政府承担其在侵华战争期间悍然推行“慰安妇”制度,给她们造成终身伤害的法律责任的诉讼请求。当天下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的这一不当判决表示强烈谴责。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在京20余家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 9月23?24日 以“‘十一五’法治建设与法律服务业:规划•规范•规则”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山西太原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及山西省政府的领导嘉宾,英、美、俄等国家的律师代表,两岸四地的律师代表共12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创历届中国律师论坛参会人数之最。台湾律师首次组团参会,成为本届论坛的一大亮点
→ 12月4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荣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金山出席了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颁奖仪式,并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所有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领奖。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律师法》颁布10周年之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荣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充分说明了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是对全国律协20年来的工作和12万律师恪尽职守的业务素质的肯定。12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还播出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国警察协会等部门共同主办的“法铸方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晚会”。晚会上,文艺工作者展现了佟丽华律师热心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感人事迹。
2007年
→ 1月15日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社和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方正杯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揭晓及研讨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经前后共四个阶段的评选,并在《法制日报》、法制网、新浪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和投票,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歧视案、少女登机被拒截肢案、邱兴华杀人案、“齐二药”假药案、阜阳法院法官腐败窝案、李刚诉全国牙防组案、上海社保基金案、药监局腐败窝案、“奥美定”受害者索赔案、南方证券破产案等十个案例榜上有名。
→ 3月27日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行的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秦希燕、王克俭、佟丽华、马瑛、高明芹、修保、刘国斌、黄东平、桑云、朱素宝十位律师,当选为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会见了首届当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 4月20日?23日 由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承办的“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17届年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来自45个国家和地区的约7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开幕式于4月21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环太律协主席费丝西蒙,副主席利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前任会长,环太律协候任主席高宗泽出席了开幕式。罗干、吴爱英、王岐山、于宁和费丝西蒙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会议开幕前,罗干同志还亲切会见了环太律协主要官员和国际律师组织代表。周永康、肖扬、贾春旺、吴爱英、王岐山等领导参加了会见。4月23日中午的年度大会上,高宗泽正式接任环太律协主席一职。这是中国律师第一次出任国际律师组织的主席,代表着中国律师又朝着走向世界跨出了重要一步。
→ 6月10日?12日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为了更好地统一律师行业入门标准,指导实习人员系统学习律师执业基本规范、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根据《实习管理规则》第11条的规定,于2006年9月成立了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编委会,启动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编写工作。6月12日,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出通知(律发通〔2007〕28号),颁布施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大纲(试行)》,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准入制度,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
→ 9月1日?2日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与律师使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政府代主席王正伟、政协主席任启兴、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景汉朝、中国公证协会会长段正坤等领导同志和全国人大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女士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内地和香港、澳门的近千名嘉宾、专家、律师参加了论坛。
→ 10月18日 全国律协邀请来京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三位律师代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孙发荣、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赵玉中举行座谈会。三位律师代表畅谈了参加十七大的感受和学习十七大报告的体会。这是中国律师界首次出现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三位律师当选党代表,充分说明律师行业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日益得到提高。
2008年
→ 1月26日 全国律协和《法制日报》社在京联合举办了“和谐社会与刑事辩护研讨会”。最高法院张军副院长、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讲话。于宁会长、邓甲明秘书长、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杜国兴司长、法制司杜春司长、《法制日报》社贾京平社长、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等出席会议。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来自27个省的刑事律师共20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 3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此次“两会”正逢五年一次的换届,我国律师界共有22名执业律师当选“两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有:杨伟程、陈舒、彭雪峰、迟夙生、许智慧、韩德云、秦希燕、孙桂玲、高明芹、刘玲、邸英琪;全国政协委员有:于宁、朱征夫、施杰、刘红宇、马虎成、吴德立、王林、王俊峰、段祺华、法蒂玛•马合木提、何悦。近年来,全国律师在参政议政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担任全国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共有3415人,为推动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 4月25日 全国律协召开律师党建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律师事务所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并征求其对《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 5月14日?5月26日 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月14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向全国律师界发出抗震救灾倡议书,呼吁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向灾民伸出援手,帮助灾区人民度过难关。5月26日,全国律协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四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作用,体现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积极为抗震救灾提供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律师界向灾区捐款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8月12日,司法部作出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11个集体荣获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祥龙等14人荣获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7月17日?20日 司法部在河北省保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举办“全国律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培训班”。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出席开班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培训班结束时,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作了总结讲话。全国律协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省(区、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培训班上,大家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周永康同志、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委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培训班还安排了有关专家学者的专题辅导报告和典型经验介绍,大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在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开阔了思路,明确了方向。
→ 8月14日 全国律协收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何悦律师提案的答复。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第1524号(政治法律类137号)关于尽快将刑诉法与律师法内容相统一的提案做出了如下答复:“于2008年6月1日实施的律师法在不与其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国务院提出的意见,总结实践经验,对刑事诉讼法有关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有些问题作了补充和完善,实际上是以新的法律规定修改了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此应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燕子整理)
【
我有话要说
】【
该页顶部
】 【
关闭窗口
】
相关连接
◎
暂无相关文章
::热点文章::
|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服务业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律师网版权所有,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 © 2004-2005 www.ACL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法明网络
中国律师网业务信箱:
联系电话:010-64010507 传真:6404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