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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区内私搭乱建该怎么办?
中国消费者报  2008-10-07 11:33:14.0   
 
  

  别墅改造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通常情况下,业主购买联排或独栋别墅,会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由此也一并取得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有的业主甚至已经取得院落的土地使用权证,因此许多业主会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任意改建扩建别墅。那么在法律上业主是否有在房前屋后建造房屋、改建景观等的权利呢?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陈旭律师认为,业主私搭的建筑如果在其产权范围之外,即在公共场所、公共通道、公共绿地等,则属于违章建筑。如果在产权范围之内,则应当经过规划部门的许可,还要征得邻居的理解和认可,否则极有可能造成相邻权的侵权。因为根据《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没有经过报批,在产权范围内的私搭乱建也属于违法行为。“修建房屋需要取得规划、建设部门的批准,否则是违法建筑应予以拆除,改造房屋如涉及房屋主体及安全性等问题,也是需要设计、审批等手续。只有符合法定手续的建筑物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超出法律范围私搭乱建,将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个人利益也会受到损害。”陈旭说。






  叫停私搭乱建面临执行难

  别墅项目私搭乱建现象如何解决一直困扰着人们。“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显然让人无法接受,可目前想以法律手段进行约束,却往往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才能有效制止私搭乱建,这是从开发商、物业公司到业主共同的困惑。”某开发商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

  陈旭律师指出,《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此可见,物业公司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对所辖物业拥有管理权,应该对社区内的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受影响的业主,若发现社区内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应及时向有关单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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