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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作站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中国律师网 2007-12-09 18:07:18.0 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2006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出了《关于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的通知》,对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在此背景下,经省司法厅批准,通过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考察,最后决定依托曾荣获司法部、四川省政府颁发的“维护司法公正贡献奖”;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授予的“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诚信执业先进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四川大凡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9月成立了“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服务机构”,2007年3月命名为“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正式挂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几个月来,在联合国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因地制宜,不靠不等,积极行动,开展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工作。
一、确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目标、宗旨和服务范围。
从全国范围及我省农民工的现状分析,当前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情况集中为: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十分普遍;生产条件差,劳动保护措施不力,导致农民工工伤案件突增;超时工作或加班得不到应有报酬;社会保障程度低,一些企业少报、瞒报用工人数或工资总额,以达到少缴或不交社会保险金等。根据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的特点,我们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确立了我省农民工法律服务范围为:在四川省行政范围内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农民工。
我们的工作宗旨是“心系群众,服务为民”。
二、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基本情况: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工作站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为民服务的窗口,工作中得到了省司法厅、省律协、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4月12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晓勇在省律师协会会长彭永臣及省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协秘书处、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到工作站开展视察调研。在听取工作站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后,张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工作站的前期工作,认为指导思想正确,工作思路明确,制度措施有力,起步工作卓有成效,并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具体指示。
2、省律师协会除指导我们开展维权工作外,还提供了8万元的资金支持。
3、目前工作站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省法律援助中心都会出具法律援助指派函,以方便我们开展工作。当工作中遇到障碍,省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如中心的王晓林部长曾多次协助律师去法院立案。省法律援助中心对前期我们代理的案件提供了8万元的办案补贴。
4、工作站的工作还得到四川省委成立的四川省劳务开发与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马绍兴主任在听取了工作站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后,非常高兴,明确表示今后工作站维权成功一个案例报道一个,如果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省农工办将出面协调、斡旋,相关省委、省政府文件一并转发给工作站。
(二)我们已建立了与四川省建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团委、成都市建委、市劳动监察大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团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关系,畅通了农民工维权的相关渠道。
(三)舆论宣传方面,建立和新闻媒体通报制度,正确宣传引导,把农民工单纯的讨薪引向法治轨道。工作站在《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上登载了工作站的联系方式,《成都晚报》也对我们代理成功的农民工维权案例进行报道。目前已与《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农村日报》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他们将对工作站工作进行全面跟踪报道。工作站已出版八期工作简报,先后将宣传资料、工作简报寄到四川省21个市、地州的劳动保障局。
(四)为了使全省更多的农民工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律师志愿者网络。7月31日省律协第六届五次会长会议确定:省律协第六届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成为我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网络成员。这个决议的实施初步形成了以省农民工工作站为中心,21个市、州为辐射点的一级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网。为此,省律协、省法律援助中心在 9月17日举办首届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网络成员培训专题会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到会授课。至此,我省公益律师为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网维权行动正式开始实施。同时,通过与全国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点协调配合,形成省内外联动、全川一盘棋的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格局。此外,工作站与四川大学法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合作建立了以在校大学生为主的二级法律援助志愿者网络,大学生志愿者已参与到工作站的工作中。
(五)为了提高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开展了对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
1、工作站在获悉成都市建委决定在10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建立100个标准民工夜校的“惠民工程”活动后,积极与市建委联系,主动承担了在新建民工夜校为农民工举办普及法律知识讲座的工作,从9月6日到11月28日我们共举办35期普法讲座,2161名农民工参加了讲座。并发放了工作站编写的《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普法宣传资料2332份。
2、成都市工会、共青团、妇联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高度重视和关心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为推进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而设立“新市民学校”。工作站已参加了二期 “新市民学校”“让我们合法维权”的课程,主要讲解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法律知识。通过对新市民的培训,让他们知道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来正当维护,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让他们工作生活更有保障。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人数为95人,发放宣传资料110份。
3、为了在农民工群体中培养一批素质较高,能懂法、用法的“赤脚律师”。工作站与成都市首家工会组织和个人联合建立的农民工夜校--市总工会旷天良农民工夜校负责人旷天良联系有关法律培训事宜。旷天良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通过工会法律援助讨薪成功的遂宁市农民工,两年来,在省、市工会组织的关心帮助下,先后当选为我省首个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主席、省职工维权巡察员,并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去年,旷天良还荣获了全省“五一”劳动奖章。旷天良在成长起来后,今年初自筹资金3000多元,将自家的车库改建成了一所民工夜校。12月5日,刘红律师、工作人员杜伟到位于中央花园的旷天良农民工夜校里的农民工进行了第一次培训。
(六)联合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服务活动
1、积极参与省律师协会与省总工会联合发起的每年5月开展“四川律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义务法律咨询月”活动。就劳动者报酬、生产条件、劳动保护、工作时间等劳动者遇到的法律问题做义务法律咨询。这项活动得到了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工会是职工群众的靠山,律师也是工会和全省职工的靠山”,使我们深受鼓舞。
2、工作站还与成都市锦江区总工会合作,在西南最大的锦江区劳动力市场成立的工会帮扶工作站设点,该帮扶工作站2006年4月15日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视察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工作站拟派律师和志愿者值班,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现已向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发放宣传资料200份。
3、工作站与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工作站代理的刘修超等71名农民工诉四川某公司讨薪案,从立案到结案得到了省总工会、南充市总工会大力支持,同时也得到山西省总工会协助,通过他们的协调,畅通了维权渠道,及时发现并处置了农民工维权中的突发问题,从而使刘修超等71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务报酬的案件得到圆满结案。它是工作站与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
4、律师依托农民工夜校、成都市新市民学校的平台大力宣传《工会法》的相关内容,通过《工会法》的宣传使农民工明确了加入和组织工会是每一个劳动者法定的权利,结合《工会法》的相关内容律师详细介绍了如何加入工会,加入工会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参培农民工加入工会的热情空前高涨。
(七)加强服务意识,注重办案质量,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从元月1日至11月30日止已接受电话、来访、其他方式咨询案件886次,涉及人数1850人,涉及金额580万;代理工伤认定、劳动争议、农民工讨薪、小砖窑等案件共计51件,涉及人数336人,涉及金额181万元,已结案12件。
二是主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让农民工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报酬。工作站办理的刘定伟、陈潜等19人与成都某通信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刘华谷与成都某大酒店劳动争议案、现均已调解的方式结案,共追讨回劳务报酬29300元。特别是刘华谷劳动争议案,当他拿到赔偿金时,激动地说:“这下娃娃的学费有着落了”(见6月24日的《成都晚报》第四版详细报道),还在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征询意见表上写到“无私的奉献,是用心在支持、帮助,为受援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非常满意,万分感谢”,并为我们工作站送来了“农民工的亲人、弱者的保护神”的锦旗。
三是从我们代理的两件群体性农民工追讨劳务报酬案件来看,涉案人数179人,涉案金额122万余元。由于两案涉案人数众多、金额较大,对当事人的身份及被拖欠薪金数额核对工作十分困难,许多农民工没法联系上,只凭承包人说欠薪数额,真实性大打折扣。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明确,为达到起诉条件,我们律师亲赴阿坝州马尔康县、南充市南部县调查取证、了解情况,经过律师到各地取证、核对身份,现赵书军、何连涛、廖方凯、梁略、李红等108人诉成都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阿坝州某大酒店拖欠薪金案,已正式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立案。刘修超等71人在山西榆社县务工被四川某公司拖欠劳务报酬案已在南充市顺庆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圆满解决。
四是在我们接待电话咨询和来访的案件中,很多案件事发地不在我省,按工作站业务承接办法的规定案件事发地不在我省的案件不属于我们的受案范围,但律师了解案情后,积极的与事发地农民工法律援助站联系,帮助解决农民工的问题。例如:成都市大邑县农民工韩钊在西藏拉萨务工期间,工作中从楼上摔落下来造成全身瘫痪,由于现已回大邑县医院治疗,一直未申请工伤认定,从受伤至今已三年多,除前期被申请人支付少量费用后,到目前已欠医院数万元医药费了,吃饭也靠亲友接济。当他在四川日报上看到四川省成立了专门为农民工维权的机构时,找到了我们,请求援助。由于事发地在西藏,被申请人也在西藏,申请工伤认定须在西藏申请。工作站律师积极的与西藏农民工法律援助站白嘎律师取得联系,在白律师的努力下,被申请人同意支付15万。又如我省未成年人何成洪在读职高期间由学校介绍前往广东东莞某企业实习,在工作中晕倒后送往医院,医院要6000元押金当事人便辞职返回四川治疗,后经省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白血病。当事人亲属求助到我工作站,在了解情况后,我们立即联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赵辉律师,赵律师又帮助联系了广东省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刘道东律师,请求在当事人与广东东莞企业签协议时从法律上把关,最后当事人拿到了5万余元医疗费用。目前工作站已通过西藏、山西、福建、江苏农民工工作站为川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八)工作站积极投身到公益法推广项目活动中。
9月2日四川首届 “公益法律沙龙”在成都举办。工作站全体人员、四川大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都军区现役军人、以及来自于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法学院的学生和其他对公益法律感兴趣的社会人士参加了此次沙龙。“公益法律沙龙”搭建起法学院校与公益律师沟通的桥梁,引导更多法学学子关注并参与四川的公益法律事业。嘉宾们殷切希望工作站今后能经常举办此类活动,扩大嘉宾参与范围和人数,以便让更多的社会各阶层人士了解并参与到公益法律活动中,推进公益法律事业的进展。“公益选择不再孤独,携手共创法治和谐”。 为推动公益法律事业的发展,让更多的同学能参加公益活动,了解社会动态,工作站吸收部分优秀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如四川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孙铭键、霍子诗同学,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那日松同学,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周孝同学到工作站实习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事务,把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而提高了大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九)、开拓视野,加强国际间交流。
4月23日,工作站刘红律师参加了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和美国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参与式城市治理培训项目?公民一体化”“开放空间”论坛和学习班学习。此次学习班主要是探讨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有效方案并推动实施,在城市治理中倡导维护农民工权利和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实地调研、设计保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具体方案,消除对农村进入城市工作、居住和生活的新居民的歧视,倡导城市新居民具有相同的公民身份权利以及平等多样的发展机会。8月9日工作站程积焱律师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华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委员会协办、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07•国际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此次论坛旨在密切全国律协与诊所法律教育之间的联系,交流诊所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发展方面的经验与成果,推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实务的合作,探讨建立中国法学院法律诊所与中国律师行业间相互合作的机制与途径;培训诊所教师和法律援助律师。7月31日,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安德鲁先生来工作站交流法律援助的经验。
(十)加强管理,树立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良好形象。
1、2007年4月工作站迁入50余平方米独立的办公场所,确定了两名专职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工作人员,开通了二部“148”法律服务热线,配齐了现代化办公设备和日常接待用品。
2、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保障、监督制度,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确保办理案件的质量,对于不尽职履行法律援助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等,最大限度的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工作时间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穿着统一工作服装、佩带工作牌,保持工作站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律师执业中严格遵循公益律师执业的“八个必须”和“八个严禁”,对当事人热情接待,严以律己,严禁收受当事人财物或接受当事人宴请等。在案卷归档方面,除归档应有的材料外,律师还必须有办案思路、办案记录、办案总结等。
4、为不断提高维权律师的专业知识,每周五下午组织专职律师及工作人员、实习生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对案件进行交流总结,使大家更加精通处理农民工维权所需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今年11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里红,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处长王敏到工作站调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很好的建议和意见。12月1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官员李劲在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王永峰律师陪同下对工作站工作进行了考察。上述调研和考察对我们的工作起到鞭策和鼓舞。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政府、人民的期望和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全国律协、四川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更加发奋努力,把我省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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