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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萨科齐能摆平"达娃之争"吗?
中国律师网  2007-11-27 11:09:23.0  吕良彪 
 
  

  “娃哈哈”律师建议职代会、工会抓住法国总统访华促进两国友好往来的契机,敦促两大股东建设性地解决“达娃之争”

  “达娃之争”爆发以来,“娃哈哈”合资企业广大职工一直密切关注,并由相关合资企业工会、职代会委托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研究。近日,大成律师事务所及承办此项业务的吕良彪律师向十三家“娃哈哈”合资企业工会、职代会出具了相应的《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调查报告》在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揭示了“达娃”之争的产生原因,“娃哈哈”商标权属之争的由来、过程及未来发展,宗庆后、达能及其派驻董事各自是否构成同业竞争,达能的中国并购对于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合资公司利益的影响,两大股东之争引发的多场诉讼仲裁目前的发展情况及未来可能的走向以及达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舆论策划和秘密商业调查的相关情况。《法律意见书》则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







  吕良彪律师建议娃哈哈合资公司广大职工,通过工会、职代会等组织,敦促争议双方在法国总统到访促进两国友好往来的氛围下,超越法律争执,建设地探讨、寻求“非法律的”、“永久解决”(达能总裁里布语)争议的办法,其基本思路有二:第一,重新理顺双方合作关系继续友好合作;第二,引进战略投资,双方和平分手。同时建议各方在适当时机考虑合资公司上市事宜,以改变合资公司经营机制,加大对合资各方监督制约的力度。

  在此宗旨下,吕良彪律师呼吁各方要真正拿出诚意而不是做表面文章,不要激化矛盾、操纵媒体、诱导舆论。我们注意到,桂林中院一审判决达能方高管构成同业竞争并责令赔偿相关公司损失,娃哈哈集团保持了克制。而达能一方面伸出橄榄枝,一方面申请法院对相关离岸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并高调炒作,而此前不久,达能方在意大利帕尔玛法院的此类强制行为,事后即被法院责令支付受害人西德乐公司赔偿金12万欧元。

  吕良彪律师同时指出:达能在中国成熟的投资战略以及与之配套的并购战略、舆论战略、买办战略、诉讼(仲裁)战略,非常值得日益融入全球化的中国企业界、经济界、传媒界以及“精英阶层”和专业人士的学习、反思和借鉴。建议相关国家机构认真加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外资并购审查事务的调研,完善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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