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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澳中法律职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7-10-22 15:05:09.0 国际部
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福建、广东、新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
澳中法律职业发展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08年2月14日赴澳开始为期4个半月的考察和培训。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标准
1、本科以上毕业,在司法领域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有效的(2005年11月以后取得)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6分以上。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执业律师);
4、报名表(需加盖厅(局)和协会公章)
5、律师协会推荐信
6、中英文简历
7、用英文撰写短文(3-5页)。短文应陈述所关心的法律领域或工作情况,介绍中国法律状况、当前的问题或者提出改革建议,以及在澳大利亚的研究如何能够解决上述争论。另外,请说明对指定法律领域的兴趣和经验,希望参加本项目的理由及本人可做出的贡献。(“指定法律领域”指报名表所注明的九个领域:律师职业规范、法律援助、公司治理、矿产能源业、竞争政策、银行和金融业、纠纷解决办法、破产、房地产。申请人应选择一个领域并予以说明)
请将上述材料准备一式两份,于2007年12月10日前,发至全国律协国际部。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雅思考试由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传真:010-65900977
网址:
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请你厅(局)、协会组织符合以上条件的1或2名司法厅(局)工作人员、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和律师报名参加该项目,并将所需材料于2007年12月10日前报至全国律协国际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凌军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
电子邮件:
wanglingjun@acla.org.cn
附件:
1、
澳中法律职业发展项目介绍
2、
报名表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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