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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发展与互动双赢--浅析东西部律师的合作与发展
中国律师网  2006-10-23 16:21:34.0  董小莉、鄂晓梅 
 
  

  司法部在《2006年中国律师业发展政策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家近年来制定并实施的发展战略,引导律师主动介入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战略部署,为推动东、中、西部良性互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这段话勾勒出了西部律师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西部大开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国家的经济发展部署需要西部律师的参与和贡献。

  然而,西部律师行业的现状却不容乐观,西部律师与东部律师相比,无论在数量上,执业人数占整个人口的比例,律师界中高学历、外语人才所占的比例,还是在大型律师事务所占律师事务所总数中的比例,律师素质差距以及收入差距等方面,东西部律师都存在着太多的差距与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东西部律师的合作与交流,如何促使西部律师在学习东部律师的过程中和东部律师一起协调发展,使双方在互动中得到双赢的结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通过分析东西部律师的差距与交流状况等,提出加强东西部律师合作发展的一些建议,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东西部律师的差距与交流

  (一)东西部律师的差距

  笔者认为,东西部律师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差距:业务能力的差距、律师事务所管理方式的差距以及执业环境的差距。

  1、业务能力的差距

  在业务能力方面,近几年,西部律师与东部律师的差距越拉越大。东部律师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精通国内法、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入世以后,又出现了一大批精通WTO规则的律师,具有良好的法律英语运用能力,专业化分工非常细,作到了分工专业化、服务协作化。而西部地区律师不仅学历层次较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严重缺乏精通复杂法律问题的高层次人才。

  2、律师事务所管理方式的差距

  东部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大都具备健全先进的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律师发展晋升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交流制度等均为律师个人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律师作为个体离不开律师事务所这个集体。法律服务市场需要律师团队的出现,所以高规格、大规模的专业、综合律师事务所才纷纷出现。 而在西部地区,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小,缺乏分工、专业化能力差;人员管理松散,收入分光吃净;律师之间的关系若即若离,单兵作战,缺乏团队精神。

  3、执业环境的差距

  西部律师的发展深深地受到执业环境的限制。在西部地区,律师主要以传统诉讼为主,案件诉讼标的小、法律关系简单。而这主要是因为执业环境的影响,首先在服务对象方面,西部律师面对的大都是规模小、实力弱的企业,而很少的发展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自己配备有专业的法律顾问,遇到法律诉讼等问题时往往都是从东部发达地区聘请律师,而很少相信和聘用当地的律师。其次,在西部地区法律意识还很薄弱,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强,而且不到万不得以,一般都不愿意去打官司。这就造成了需求小、业务量少的状况。第三、因为业务量小、经济发展等因素,造成了西部律师收入远远低于东部律师收入的状况。因为收入低、执业环境差等因素,西部地区法律人才流失严重。总之,无论是客观方面经济发展的缓慢,还是主观方面法律意识的薄弱都没有为西部律师造就良好的执业环境,从而也深刻地影响着西部律师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高素质才的流失又从另一方面制约着西部地区律师业的发展。

  而在东部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大型企业多,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重视法律服务的必要作用。在东部地区,公司上市、知识产权、反倾销、投资融资等非诉讼、诉讼业务层出不穷,这些业务又进一步促使东部律师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积累经验,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同时这些业务大都需要团队协作,从而又能进一步促使东部律师事务所提高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总而言之,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造成了东西部律师的巨大差距,这些差距的弥补和消除需要东西部律师的合作和交流。
  
  (二)东西部律师的交流

  以笔者查找到的资料来看,最近几年,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区域协调合作的战略部署,很多东部省市的律师协会与西部地区的律师协会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例如上海市律师协会分别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律师协会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 这些交流合作协议规定了许多具体的交流方式,司法部、全国律协也在组织各种各样的交流活动。笔者发现,东西部律师的交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举办西部律师研修班

  这类研修班的一般特点是:共同举办单位往往是东部发达地区的律师协会和西部地区的律师协会。如上海市律师协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沪新律师实务研修班。举办的目的则是推动东西部律师事业的蓬勃发展。期限一般较短,为两到三周。在具体的活动中,一般都是着重于两地律师的业务交流与研讨,主要由东部地区的律师进行专题讲座。例如在第三期沪新律师实务研修班活动中,上海市律师协会邀请近20位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律师,分别举办了“建筑房地产法律实务”、“建筑工程法律实务”、“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和企业资本运作法律问题研究”、“公司重组法律实务”、“刑事诉讼的策略研究”、“劳动仲裁律师实务”等16次法律交流。来自新疆的律师参观了沪上知名的律师事务所。

  2、各种专门会议

  全国律协经常组织各种专门会议,为东西部律师的交流提供机会。例如,已经成功举办五届的中国律师论坛就为西部律师向东部律师学习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还有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第协作会也多次成功举办,每次都以当代的最新问题为主题,例如在在成都召开的十五届协作会以“入世”和西部大开发中律师业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律师从业理念、实务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东西部律师执业经验交流为主题,取得了圆满成功,为西部律师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

  3、组织东部律师访问西部
 
  这类活动的主题就是邀请东部律师到西部边远地区访问,让这些律师亲身感受西部地区律师业的现状,以及在与西部律师面对面的交流活动中了解西部律师的不足和需求,从而能够给予西部律师真正需要的帮助,并组织西部律师急需的交流活动。这些交流访问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这些交流活动中,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东部律师毫无保留地把他们的先进知识和经验传授给西部同行。通过这些活动,西部律师不仅学习到了最新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同时也拓展了业务视野。可以说这些交流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东西部律师合作与发展展望

  (一)合作提高西部律师的业务能力

  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区域经济合作以及中国加入WTO是西部律师提高业务能力的良好机遇。中国入世以来,西部地区也遇到许多以前只有开放的东部地区才能遇到的问题。例如,内蒙古某公司生产高品质马铃薯精淀粉,而去年5月以来,欧盟马铃薯淀粉价格大幅度下降,往年由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加上运费、关税等,售价在5500-6000之间,但是去年暴跌至每吨不足3000元。这样的价格对国内相关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应内蒙某公司和其他几家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在2006年2月份决定对原产于欧洲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案涉及的反倾销问题,专业性非常强,涉及到WTO很多具体的规则,如《关贸总协定》,《反倾销协议》等。被美欧等相关企业提起反倾销诉讼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企业经常遇到的难题,但这通常是东部发达地区企业所遇到的问题,所以这些地方有很多非常专业的专门进行反倾销诉讼的律师。而这次内蒙这家企业是针对欧盟的企业提起反倾销调查,这说明随着中国入世以后的几年的发展,西部企业也开始遇到这些新问题,西部企业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步的提高。但遗憾的是,很多企业遇到这类问题时都要从外面聘请律师,而很少用当地的律师。这有当地律师的专业能力问题,也有当地企业不相信或不认可当地律师能力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在东部地区优秀律师的帮助下,西部地区的律师认真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便对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相应配套的法律服务。

  为了提高业务能力而进行的合作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曾经有上海的律师在和西部地区律师的交流活动中,提出让西部区派律师到上海的各大律师事务所,由所里经验丰富的律师带着他们做案子,这样很快就可以锻炼出一批专业精通的律师来。 尽管笔者没有查找到有关这方面的设想是否实现的具体资料,但笔者相信这样的设想很容易实现,效果也肯定会非常好。西部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也应该大力吸引优秀人才,有目的的吸引各类专业人才来填补西部律师某些专业知识欠缺方面的空白。
 
  (二)西部学习东部律师业先进的管理经验

  提高业务能力只是促进西部地区律师业发展的一个方面,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是学习东部地区律师事务所的先进管理经验,改变西部地区律师管理现状,真正发挥各地律师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作用。以西部大开发和区域经济合作为契机,致力于律师管理方式的提高,大力吸引人才,打造精英型团队并积极开拓高端法律服务市场,注重业务创新和非诉讼业务的发展。

  (三)全国律师协会的总体协调

  在东西部律师的交流和合作中,全国律协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织者和协调者。多年来,全国律协为东西部律师的交流与合作、为西部律师的发展作出了很多的努力和贡献。同时,全国律协也一直将促进西部律师的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例如,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6年工作计划》中,全国律协多次提到了西部律师:在律师发展调研工作方面,工作计划强调要做好律师队伍现状、西部律师业发展状况、律师协会组织建设、律师文化建设、律师税费等调研工作;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方面,强调要大力研究、切实解决西部律师发展问题,并要确保西部律师得到快速、协调发展;2006年,全国律协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推动全国律师业协调发展为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培训工作,努力突破律师业务及管理等信息交流的瓶颈,促进中西部律师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以推荐师资、业务委员会在西部举办研讨会、在西部举办一些高水平的讲座和向西部提供全国律协培训音像资料等形式,帮助西部律师提高业务技能,着力解决律师事业发展的区域不平衡状况等。 上述工作目标的实现需要全国律协的总体协调以及各地律协的不懈努力,同时也需要东西部律师的积极参与。作为西部律师的一员,笔者热切期望这些目标能够实现。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一五”规划中对中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划与展望、西部大开发与区域合作的战略给西部律师带来了无限机遇,西部律师应该充满自信,在与东部律师的交流与合作中,从各方面提升自己,在协调中发展,在互动中获得双赢,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作者:董小莉、鄂晓梅,内蒙古法易律师事务所。本文被评为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责任编辑 刘耀堂:yaotan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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