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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老人讨公道
沈阳日报 2005-06-29 10:54:58 喻庆
一对残疾老夫妻含辛茹苦将三个子女抚养大,可子女们竟无一人赡养父母。在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老夫妻将三个不孝儿女告上法庭。
王老汉与老伴一位失聪,一位智残,但两人靠勤劳的双手将三个孩子拉扯大,并帮助他们建立了家庭。儿女长大了,两位残疾老人的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仅靠拾垃圾已经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加上看病吃药的费用更是举步维艰。王老汉只好向从未给过一分钱的子女张嘴。原以为三个子女会体谅父母的处境,可没想到竟没有一个人愿意拿钱!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但没有收到任何效果。
去年4月,王老汉夫妇在村委会的陪同下,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二老指派律师提供援助。去年10月,二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儿子每月支付200元的生活费,两女每月支付100元的生活费。法庭上,老人的子女均表示自己生活困难,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因此不应负担父母的赡养费。律师则用法律教育了他们: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现在两位老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仅靠捡拾维持生活,老人的三个子女均是具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依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应负担起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判决三子女承担两位老人每月共400元的赡养费用,对于今后的医疗费用,每个子女承担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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