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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招考启事
中国律师网 2004-09-08 13:09:43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是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能是代表司法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地方法律援助工作及其开展情况;组织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管理法律援助经费;组织法律援助制度和理论研究;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目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考6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律专业人员5名,财务人员1名。被录用的部分人员,将先在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锻炼,熟悉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历更好);
3、身体健康,35岁以下,北京市正式户口;
4、法律专业人员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法学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政策研究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各类日常运用软件;
5、财务人员具有会计资格,有一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及财务管理软件。
6、应聘从事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管理工作,还应具备较强的英语口译和笔译能力。
二、报考方式
参加司法部政治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和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考试。择优录用,并签定协议。
1、报名
(1)时间:2004年9月1日——9月15日
(2)个人材料:简历(中英文)、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研究成果;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004年9月15日之前将本人详细简历、研究成果目录传真或邮寄至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地址:北京朝阳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传真:6520 5644(请在第一页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
如邮寄,信封应注明应聘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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