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嘉宾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87年12月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研究会干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成果:个人专著《正当防卫论》、《共同犯罪论》、《遗传与犯罪》等;主编《刑法全书》等20多部;合著《刑法学原理》等30多部;合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等4部。

  于宁:男,1954年3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95-1999年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1999年至现在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在部队服役时荣立三等功一次。2000年起任北大法学院兼职教授。 1969年12月-1978年4月在部队服役; 1978年5月-1979年8月在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工作; 1979年3月-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 1983-1994年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1994年5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合伙创办北京时代华地律师事务所; 1997年研究生毕业。

  斯伟江: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同济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和职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特聘专家。擅长诉讼仲裁、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投资转股、银行信贷、改制重组、资产信托,为多公司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

  王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本科毕业,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攻读研究生,曾在北京市某法院工作,现为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案件资深知名律师。任中国离婚网北京分站站长,北京离婚网负责人,中国易婚网首席推荐律师,《现代婚姻》杂志法律顾问。曾代理国内及涉外婚姻案件几百起,有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国内外离婚诉讼,夫妻财产分割,对有过错方的调查取证等。对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有着独到的理解和运用。执业期间,曾在相关期刊杂志多次发表婚姻法方面的论文及杂文,同时成为婚姻家庭方面杂志的特约栏目撰稿人,并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重庆卫视台、成都卫视台的采访和庭审追踪报导。在过去的执业经历中,得到了广大委托人的赞许和信任,成为长久的朋友。

  王立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1984年至1992年,王立华律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党务工作,任该系系主任助理,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草案论证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奖励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并成为国家科委技术合同仲裁案例专家指导组成员,著有《共有知识产权》等专著和论文。王立华律师1999年被评为第二届北京市"十佳律师"。1992年12月,王立华律师提议并作为发起人之一创办了合作制的北京市开元律师事务所,后任该所主任。1994年10月,王立华律师提议并作为发起人之一,创立了合伙制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同时任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至今。

  王立华律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证券、产权交易、股份制改造和经济、民事诉讼方面的法律事务。自1985年起,王立华律师先后为国内外近百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了近千件涉及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房地产、国际贸易、诉讼与仲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陈元珍:女,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学士。曾在法院任职,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为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90203212268。陈律师对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民事法律和刑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办理了大量婚姻家庭财产、合同债务纠纷、损害赔偿等民商事业务和刑事辩护业务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在移民、境外上市方面有良好的境外合作渠道。现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律师》杂志编委。

  庞中华:著名书法教育家,社会活动家,现任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庞中华书法学院院长,著有《庞中华书法集》、《庞中华诗抄》、《庞中华钢笔字帖》等。

  钱卫清: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先后在四级法院工作20多年,从事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审判工作,发表法学专著9部,被授予“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获“中国优秀书法家”资质认证,首届“中国优秀中青年书法家”硕士研究生。1985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1997年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国家法官学院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中国高级法官首批专家型高级法官培训中心《票据法》、《证券法》专业结业。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硕士生导师。

  潘石屹:出生于甘肃,大学毕业后到国家石油部工作,1987年起开始在深圳和海南开创自己的房地产开发生涯。1992年,潘先生与人合作共同创建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开发出一系列房地产项目,包括北京万通新世纪广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大厦、北京万通理想世界(现改名为新城国际)。

  1995年潘石屹先生与妻子张欣女士共同创立了SOHO中国有限公司。自公司创建以来,两人共同开发了一系列房地产项目,分别为:SOHO现代城;博鳌蓝色海岸;建外SOHO;长城脚下的公社。

  2002年潘石屹先生受到国内外媒体的普遍关注和热门报道,其中有时代周刊、CNN、中央电视台、华尔街日报以及南华早报等等。时代周刊曾在2002年11月刊中这样报道潘石屹,“房地产商潘石屹给中国一贯单调的公寓和写字楼带来了明快的色彩……潘石屹的楼盘在品位上已国际化。”

  张学兵: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8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加入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2年任该中心海南办事处主任,1993年发起设立中伦律师事务所并任主任。1997年-1998年赴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研修美国公司法,并获法学硕士学位(LL.M)。1999年8月-12月赴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做短期交流访问。张学兵律师是中国最早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至目前为止,他已担任数十家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顾问,为房地产公司提供了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张学兵律师亦是中国第一批获得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之一,参与了多起境内公司的股份制改制和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工作。

  贺卫方: 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1992年被聘为副教授,1999年被聘为教授。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理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张卫平:山东莱芜人,1976年结束下乡生活参加工作,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本科毕业、1986年研究生毕业留校执教,1993年作为访问学者赴日本留学,分别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和一桥大学法学部学习研究,1996年任《现代法学》主编,1997年底离校去深圳某证券公司任职,1999年初调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客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

  孙渝: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重庆市第二届“十佳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孙 渝律师精通刑律、谙熟公司法及房地产法。主编、合著法学专著7本,发表论文30余篇。既长于激烈的法庭论辩,也长于规范的专业文件制作以及严密的法律策划,尤其擅长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难症。

  池英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北京青年报》组织的全国范围的民意调查中,被评为八名"全国知名律师"之一。作为有着九年法官工作经历和十六年执业律师生涯的资深律师,池英花律师曾成功代理了大兴安岭失火案、丑女高彬名誉侵权案、陈凯歌与左舒拉名誉权纠纷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并为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昌平区支行、北京市商业银行东城支行、朝阳农村信用社、双桥农村信用社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非诉、诉讼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执业十几年来,池英花律师代理过数百起各类案件,始终保持着很高的胜诉率,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逾数十亿元。在担任的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成功地为企业防范了各种风险,消除了隐患。在各类项目的运作方面有独到之处。代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等均有丰富的经验。与司法界有良好的沟通。

  吕良彪:1969年6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助审员、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革: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共同主任、北京市宪法学会的常务理事、中国金融投资家俱乐部的常务理事、美国律师协会(ABA)中国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

  陈有西:浙江省宁海县人。1988年,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表大量法学论文和著作,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任法律系第一届系负责人。1999年获律师资格,专职从事律师业务,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至今。

  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担任的主要社会职务有: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3年-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199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至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

  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

  曾被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其主编的《刑法学原理》(三卷本)获国家图书最高奖项--第二届国家图书奖,主编的《中国刑法学》获第二届中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特等奖,主编的《刑法学》获中国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和中国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曾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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