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中国律师网隆重推出“协办单位”栏目后,作为中国法律类的门户网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网站——中国律师网的协办单位的各律师事务所均反映良好,称该栏目已成为事务所对外宣传、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基于此,中国律师网决定本着响应十六大提出的关于“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落实司法部关于“宣传律师工作中涌现的优秀人物和先进集体,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的指示、促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律师事务所健康快速发展的理念,继续办好中国律师网“协办单位”栏目,吸纳一批的先进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律师网的协办单位。
现将中国律师网协办单位的权利、义务详细说明如下:
01、协办单位享有在中国律师网首页上部右侧的显著位置以文字链接形式注明协办单位的权利。
02、如作为协办单位的律师事务所已拥有本所的网站,在协办有效期内,中国律师网对该所网站免费进行为期一年的价值人民币壹万元的文字链接。
如协办单位无网站可享受中国律师网免费赠送的千元网页一个,详见第3条。
03、如作为协办单位的律师事务所尚未建设本所的网站,中国律师网为该所免费制作推介性的网页并作文字连接于首页右上方。
该网页共有12个界面模板可供选择,共设六个栏目,分别为:律所简介、律师介绍、经典案例、业务范围、最新动态、联系我们。能够满足事务所常用信息的发布和展示。(本条款的有效建立在享有上述第二条服务的基础上)
04、协办单位享有在中国律师网首页中部右侧“推荐律所”栏目中文字滚动显示的权利。
文字内容为:事务所主任姓名 + 事务所名称,该文字链接事务所网站。
05、 协办单位享有在中国律师网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的权利。
具体形式包括:
在“人才交流 >>招聘”频道发布招聘信息;在新闻频道(如:新闻 >> 业界 栏目)发布招聘信息。
如协办单位招聘的规模大或需求急,我站可考虑为协办单位免费制作并投放首页按纽广告。
06、协办单位享有中国律师网推出的其他服务的最低优惠。
07、 协办单位享有在中国律师网“律师聘请”栏目中“律师推荐”或“律所推荐”中免费显示的权利。
说明:以时间为序,先加入协办单位者排列在前,依此类推,设“更多”。
08、 协办单位享有免费获得协办期内《中国律师》月刊三套的权利。
09、 协办单位享有免费获得壹个中国律师网千元网页的权利。
该千元网页可用来宣传事务所,亦可用来展示事务所中特定的个人(如事务所主任)。
10、 协办单位可与中国律师网联合举办活动。
如协办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中国律师网可对该活动进行前期宣传和后期报道。对于意义重大的选题,中国律师网可进行重点报道(如:头条新闻、图片报道等形式)。
联系人:曹 巍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北小街二号凯龙大厦602(100700)
电 话:010-64010507
传 真:010-64049539
手 机:
E-mail :
网 址:www.acla.or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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